闻九霄站在客居的院子里,院子的一面墙上爬满了藤萝,他不由看得入了神。
“余枝!”
他张张嘴型,吐出的是这两个字。
这两年他已经不大敢去回忆了,更不敢去想这个名字,他怕自己忍不住------忍不住杀人!
五年前的那个事里,镇北王府杨掌珠是主谋,但在里面插了手的还有其他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闻九霄发现自己的戾气更重了,为了消耗掉心底的暴虐情绪,他在牢房里呆的时间也更多了。
时光不仅没有冲淡什么,反而更加清晰了。
时隔五年,在离京城千里之外的安城,这座有着同样一墙藤萝的小院里,余枝的名字又不期然地浮现在闻九霄的脑海里。
提着早饭回来的清风,看到主子出神的模样,轻轻叹了一口气,三爷准是又想余姑娘了。
五年了,在这五年里,京城多少贵女为了三爷前仆后继?就连他清风都娶妻生下了儿子,可三爷还是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
小崽子看到牧青很高兴,特别有礼貌的喊:“姐姐。”他记得这个姐姐,每一次来都给他带好玩的东西。
牧青笑着纠正,“不是姐姐,是姨姨哦。”拿着那枚狼牙在他眼前晃了晃。
她才不要比枝枝姐矮一辈呢。
小崽子的眼睛立刻就圆了,改口可快了,“姨姨,姨姨漂亮。”伸着小手去抓狼牙。
“你个小马屁精!这是狼的牙齿,小心,尖着呢,回头让你娘用绳子系好挂你脖子上。”牧青把狼牙放在他手上,亲昵地捏了捏他的脸蛋,“这么一点点就这么会讨姑娘欢喜,长大了可不得了。”
看在给他狼牙的份上,小崽子忍了。心里却觉得这个姨姨傻,娘教过他,见到女的,除了像二柱奶奶那么老的,其他的都喊姐姐。女人爱漂亮,不喜欢别人把她喊老了。
这个姨姨怎么不一样?她还围着娘问好多问题,那些问题连他都懂,她却还要问,唉,可能真是个傻的。
不过,娘也教过他,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聪明的,要有宽容之心。
好吧,虽然她傻,但他不会说出来的,也不会嫌弃她的。琇書網
被小崽子鉴定为傻子的牧青,已经拿着剪刀跑花园里剪花去了,一朵一朵地比划着,都不知道剪哪一朵了。
唉,真傻!他家的花哪一朵颜色都正,花朵都大,还用选吗?
小崽子忍不住摇头,脸上都是怜悯。
算啦!娘说我们要承认差异,就是因为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这个世界才更加动人。他不是很懂,但娘说的,肯定没错。
“娘,娘,看!”小崽子一转头就看到余枝从屋里出来,连忙举着狼牙跑过去,“姨姨给的。”献宝一样。
“那你有没有谢谢姨姨?”余枝接过狼牙瞧了瞧,见表面打磨得很光滑,牙尖也磨钝了,可见非常用心的。
小崽子奶声奶气,“有,我夸姨姨漂亮。”
“崽儿棒!”余枝夸了他一句,“我用线给你系上挂脖子上。”
转头又进了屋,小崽子跟在她身后,像小尾巴一样。
狼牙上已经打好了孔,余枝找了打络子的红绳,穿过小孔,又随便编了两个结,然后给小崽子挂脖子上,“好了,玩去吧。”
小崽子摸着狼牙,欢天喜地去找大狗狗炫耀了。
牧青终于剪好了花,轻嗅着花香,凑到余枝跟前,一副神秘的模样,“枝枝姐,我阿娘有意把寨子迁出山。”
“你阿娘跟你说的?”余枝有些诧异。上回牧青来还没提过这事,才两个来月她阿娘就做出这么大的决定了?
牧青摇头,“没有,阿娘没说,是我自个看出来的。尤其是最近一年,她经常催我领着牧伟他们出山换粮食,家家都还有余粮,根本不用出来这么频繁。她肯定是嫌牧伟他们傻,借机让他们出来长长见识。
“若一辈子住在山里,傻点就傻点呗,反正寨子里都是自己人。可要是在山外,太傻可不行,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她还跟王大夫打听山外的事情,什么开荒呀,赋税呀的,我觉得阿娘肯定是动了出山的心思。”
牧青说着自己的分析,身为牧家寨的少当家,她可不是养在深闺的天真姑娘。要不然就算她是当家的闺女也服不了众。
“你呢?你想不想出山?”余枝问。
余枝倒是愿意住在山里,她有小绿傍身,在山林里如鱼得水。可为了小崽子,她不是也住在城里吗?隔上些时日带着小绿去山里撒撒欢就行了。
余枝背着小崽子走了许多地方,之所以选择在安城定居,就是因为这座大山,这座山让她感觉舒服,徜徉在山林中,就好像能吸到灵气一样。
可牧家寨的情况跟余枝的不一样了,别的不说,就单说山里的湿气吧,山里的湿气太重了。牧家寨稍微上了点年纪的人,类风湿性关节炎就很严重,不少老年人手脚的关节都变形了,像牧青的祖母就经常腿疼,拄着拐杖都难以行走。
牧青沉默了一会,才道:“我想出山。”顿了顿,“枝枝姐,山里的日子太苦了,我阿奶,王大夫说,我阿奶的腿是因为在山里住久了才那样的,我不想我阿奶受罪,也不想我阿娘变成那样子,还有寨子里的叔伯大娘婶子们,病了全靠自己扛,找点草药喝一喝,扛不过去也只能认命。枝枝姐,我不想认命,我希望大家都能过上好的日子。
“牧山、牧伟、牧河------他们都到了娶亲的年纪,我常听到婶子们发愁,寨子里不是没有姑娘,可大家都是一个血脉的------”
此刻的牧青,远胜她年龄的成熟。其实她也才十六七岁,真正的十六七岁,却已经是少当家了,把一整个寨子的责任扛在了身上。
多好的姑娘啊!
“既然不想认命,那就去做,按照你的心意去做!”余枝拍着她的肩膀鼓励,“带着你的族人走出大山,过上幸福的好日子。”
“好!”牧青脸上绽开大大的笑容。
她是余枝在大庆朝遇到的最能干、最坚毅、最有责任心的姑娘。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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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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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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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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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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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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