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大哥一母同胞,大哥年长他四岁。但他打小就知道,母亲更看重大哥,这么多年他也早就习惯了,他也早不是只会咬着手指头羡慕的孩童。
他也一遍遍地告诉自己:母亲不是不疼他,只是和大哥比起来不那么疼而已,大哥身子骨不好,母亲多偏着他一些是应该的。
知道是一回事,可终究------意难平啊!
凭什么被偏爱的那个人就不能是我?我不够听话吗?念书不够好吗?我不够有出息让您长脸吗?
闻九霄在母亲那里没有得到的偏爱在余枝那里得到了,她一笑,眼睛里只有他,全是他!
她为他所做的,是从来没有人为他做过的,这世上也再也没有人对他有这般好意。
余枝!闻九霄在心底咀嚼着这个名字。
全京城的人都夸他是青年才俊,然而闻九霄自己知道,他就是个毫无野心的人。
他十五岁就被皇上钦点为状元,所有人都夸他天资聪颖,念书勤勉。
可谁知道他的身体里关着一头野兽,这匹野兽横冲直撞,让他从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那些无法入眠的夜晚,除了看书,他还能做什么?
他不缺钱,也没有很强的物欲,他喜欢查案,并且在这上头有些天赋,所以他选择进了大理寺,短短时间内就做到了少卿之位。
但兴趣爱好变成了公事,也就不能再称之为兴趣爱好了。
所以,他的生活,他的世界,一片荒芜,索然无味。
直到余枝这个女人的出现,世界好像在他面前打开了另一扇门,一切都变得有意思起来。
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主动想要,他甚至觉得,若他这次得不到,那往后余生他都不会开心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从小就运气不好,大概也不会再遇到第二个像余枝这样让他觉得有趣的人了。
闻九霄迫切地想见到余枝,想见到那个让他心底安宁的姑娘。
闻九霄依然是从窗户翻进屋的,站在床前,看着床上熟睡的女人,他心中的烦躁一扫而空。
他伸手,掐了掐她的脸。
余枝在他进来的瞬间就醒了,直到闻九霄上手,她才做出刚醒来的样子,“三爷!”
即便是睡眼朦胧,她还是笑得那么好看,那么暖。
她的声音恰到好处地落在他心上,让他的心都鼓胀胀的。
闻九霄的胸膛起伏不定,深深地压制住那些复杂的情绪。这些情绪无法宣之于口,也不为他所控,在脑中乱得一塌糊涂。
他有太多的话想说,但他并不擅长表达。
他看着余枝,眉眼之间的落寞、烦躁、颓意一扫而空,变得棱角锋利起来。
此刻,他表达情绪的方式只有一样,他只想到一样。
他抬手落在余枝的后颈,他把她按在剧烈起伏的胸膛上,他抱着她手臂收紧,抱得非常紧,表白的话只有那么单薄一句,赤诚而又露骨,“余枝,我想要你!”
抱住她,他才觉得自己是暖的。
余枝被他的举动弄懵了,大脑当机,啥都没来及想,就被迫承受来自他的暴风骤雨。
闻九霄的感情太炽烈,余枝努力攀着他在汹涌的海面上浮沉,最后连抬胳膊的力气都没有了。
算了,摆烂吧!爱咋咋地!
余枝神经一松,睡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余枝睁开眼睛,床上只有她一个人。
若不是房间里一股石楠花的味道,余枝都以为昨夜做了一场春梦。
她打着哈欠坐起身,被子从身上滑落。余枝一低头,皱眉,靠,他是属狗的吗?给她啃出这么多印痕。
越看越碍眼,跟标记似的。
标记?她被闻三爷标记了?
不,不,不!这想法太危险,打住!赶紧打住!
不过,昨夜金主大人确实有些不大对劲,太急躁了些,像是迫切要宣泄什么,又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
自从跟她谈过升职的事后,她这位领导就不大正常了,让她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身为打工人,她得时时琢磨领导心情变化,这也太难了。
清风被打了板子,伤得颇重,没个十天半个月难下床。幸亏现在天凉了,穿的衣裳多了,若是夏天,他的伤还得更重。
清风养伤期间,鸣蝉跟在闻九霄身边,只是他到底不是清风,闻九霄用起来不大顺手。
余枝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以前三爷身边的是清风,现在怎么换成别人了?
“三爷,清风呢?有些日子没见清风了?是您派他做别的差事了吗?”余枝小心翼翼试探着。
闻九霄看了她一眼,“清风受了板子,养伤了。”
余枝惊讶,“他是做错什么事情了吗?”
闻九霄又看了她一眼,淡淡地道:“过段时间他养好了伤,再让他来给你请安。”
余枝扯出一个笑容,不敢再问下去了。她有一种直觉,清风犯的事怕是不轻。wWW.ΧìǔΜЬ.CǒΜ
难道是他置外室的事被家里知道了,不好罚他,只能罚他身边跟着的清风?
余枝越想越觉得可能。
自那晚之后,闻三爷来得勤了不说,有时还呆上一整天,虽说是休沐吧,可休沐不该在府里陪陪亲人的吗?
她这里不仅多了他的衣裳,还多了他的书,好像正经跟她过日子一样。
接她进府的话倒是没再说,余枝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还有一种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的感觉。
这种感觉再次见到清风的时候得到了证实,“------三爷真不容易,为了要接您进府,正跟侯夫人闹呢------”
后面的话余枝一句也没听进去,满脑子都在想:事发了!
三爷若是不妥协,死活要让她进府,接下来是不是就该侯夫人出场棒打鸳鸯了?侯夫人会给她什么好处?是不是像现代豪门剧中演的那样,甩出一张五百万支票,“拿着钱走人,离开我儿子。”?
这里不是现代,没有支票,但有银票呀!
侯夫人会用多少银票打发她呢?怎么也不能低于一千两吧?那她能不能狮子大开口加到五千两?
那是闻九霄,满誉京城的小闻大人!怎么也得值个五千两吧?
不,不,不,她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呢?她就是跟领导谈了场恋爱,就算不被他家人所接受,他们的感情能用银票来衡量吗?
余枝心痛:不能!
作为员工,离职了,若拿了不正当的钱款,这就是她履历上的污点。
有了污点她还能再找到好工作吗?没有好工作她就摸不了鱼,摸不了鱼她就得加班,加班就得猝死------
啊啊啊,她不要猝死,她不要重蹈覆辙。
------题外话------
周末了,送女儿上奥数课。怕女儿初中高中学不动数学,小学就给打基础,老母亲也太难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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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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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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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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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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