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水悠悠流长,环绕着整个小渔村,渔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自给自足而又和乐的生活。
漓江对他们而言,是生命的源泉,而涛涛的江水声对他们来说则是世间最动听的乐声。
青砖黑瓦,坡屋面、马头墙,飞檐画栋雕花窗,门前碧波水轻扬。
在这里住了将近半年,江向晚早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这里的一草一木,每一个村民,她都十分熟悉。
在这里,她觉得生活简单而安逸,再也不用像以前那般患得患失。
“晚姑娘,季大哥还没回来呀?”一声憨厚的声音传来。
江向晚笑了笑,“还没有,我去寻寻他。”
“晚姑娘多多小心,天晚了路不好走。”
“知道了,虎子,你娘刚才还寻你呢,赶紧回去吧。”江向晚浅笑道。
天色越来越暗,江向晚不由得担心起来,凌云他从来没有这么晚回来过,难道今日外出打渔不顺利么?
江向晚想着,心突然揪了起来。
三年前,她和惊鸿从承安出发,开始携手游荡江湖,他们一路漂泊,一路观山赏水。
直到半年前来到了漓江,她见这里的风景秀丽,就留在了这里,惊鸿也恢复了原来的名字季凌云。
两个人在这里过起了打渔为生的生活,虽然辛苦,但也却悠然自得。
“晚姑娘,天要黑了,你一个姑娘家在外面不安全。”
“多谢杨老伯提醒,我去寻一寻我相公。”
“你说凌云啊,我来的时候还见他了,想必一会就回来了,你不要担心啊。”
“好,谢谢杨老伯。”
江向晚热情的和路上遇到的人打着招呼,而心中的担忧却越来越厉害了。
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浪涛声越来越大,似乎要涨潮了。
到了江边,渔家大部分已经收了渔船回家了,江面波涛滚滚,掀起一阵汹涌的水浪。
终于,她看到了季凌云的那艘渔船,她不由得松了口气。
“凌云!”
然而,回答她的只有滔滔江水声,她刚刚放下的心顿时悬了起来。
“凌云——”
这一声,仍然没有回答,江向晚纵身一跃,跳上渔船,结果船上根本没有季凌云的身影。
“凌云,季凌云!”
就这这时,天空中劈下了一道惊雷,惊得江向晚那身子一闪,紧接着是一道闪电,江向晚的心顿时悬在了嗓子眼。
这要下雨了!
一旦下雨,江水必会上涨,到时候只怕情况会更糟!
江向晚看着汹涌的江水,一时犹豫不决,漓江深不见底而且绵延不绝,她就是下去寻他,也宛如大海捞针!
“凌云……”江向晚轻挽着黛眉,喃喃道。
就在这时,原本泛着浪花的江水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点,正朝着渔船的方向移动。
江向晚顿时激动起来,冲着季凌云招收道:“凌云,这里!”
季凌云吃力的上了船,顾不得身上的一身江水,立即划着船,“我们必须立即离开这里,不然一会下雨了就糟了。”xǐυmь.℃òm
由于季凌云只有右臂,所以划起船来就略显吃力。
江向晚立即帮着季凌云一起划船,他们刚刚上了岸,瓢泼大雨便倾盆而至,季凌云拿出蓑衣给江向晚遮挡着,而他整个身子都淹没在大雨中。
终于,他们到了住处,季凌云一头一脸的雨水,就连江向晚都湿了半边身子。
江向晚立即取过巾帕给季凌云擦了擦脸,又擦了擦墨发,之后,倒了两杯热水。
“你今日怎么回来这么晚?我都担心死了,今日天气不好,你若是出了什么事,让我怎么办?”江向晚轻声斥责道,然后给他取了件干净的衣物。
季凌云喝了杯热水,身上多了丝暖意,没有着急换衣,而是从怀中取出一粒硕大的珍珠,摊开手送到了江向晚面前。
此时那颗珍珠在烛光下泛着莹白的光芒,十分璀璨。
江向晚顿时语塞,怔怔的看着他掌心的珍珠。
“你今日是为了去寻它?”
季凌云点点头,“漓江盛产珍珠,我们在这里待了这么久,我都没有给你打捞过珍珠。”
“你是不是傻子,你不知道潜下去多危险么?”
“你喜欢就好。”季凌云嘴角微勾。
在这里,条件艰苦,经济闭塞,就是有银子也买不到胭脂脂粉之物,他生怕委屈了她。
江向晚接过季凌云手中那颗硕大的珍珠,嘴角不自觉地勾了起来,一抹幸福悄然在她的心中升起。
这样被人记在心中,捧在手心中的感觉真好。
看着江向晚浅笑,季凌云心中充满了满足感。
“好了,别傻站了,赶紧去换衣服,都湿透了。”
“好。”季凌云这才取了衣服去换。
等他再次出来的时候,江向晚已经正忙着做饭了,他看着她忙碌的身影,微微抿了抿唇。
她是世家千金,大家闺秀,自小锦衣玉食,何时亲自动手做过饭菜,跟他在一起的确是让她受委屈了。
他走过去,握住江向晚的双手,“你去歇着,我来吧。”
“这就快好了,你去坐着别动。”
季凌云收了手,看着江向晚,心头涌上一抹甜蜜,这就是家的感觉。
两个人用过晚膳,便早早的上了床榻,季凌云将那颗硕大的珍珠传了红丝线给江向晚戴在了脖子里。
“很美。”
江向晚嘴角噙着浅笑,靠在季凌云的胸膛。
“凌云,你本是要封侯拜将的,却选择跟我一起来游荡江湖,后悔么?”
季凌云用仅有的一条右臂揽着江向晚,轻声道:“你抛却金枝玉叶的身份跟着我风餐露宿,可有后悔?”
江向晚却噙起一丝苦笑,“我早就不是金枝玉叶了,以前的江向晚已经死了不是么。”
她爹带着一家人告老还乡,而且以前的大夏皇后已经死在了宫中,现在的她,不过是一介庶民罢了。
“对不起,我提到你的伤心事了。”季凌云抿了抿唇。
“我早也不介怀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对我而言才是最好的。”
“我也从未后悔,此生有你就好。”季凌云勾起嘴角,半晌他犹豫道,“晚儿,我想跟你说一件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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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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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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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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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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