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朝朝微微一笑,摆手道:“反正你已经辛苦了我三次了,我一定会好好的完成任务,把你小妹妹的心拉到你这边来,听说这种性子孤傲的人,一旦认准什么就是什么,说不定她会是你最忠实的盟友呢。”
杜朝朝的话,也是眼前这个男人心中所想,孤傲的人一般都挺单纯,单纯的人一般都挺专一。
这逻辑没毛病。
……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顾兰兰看着窗外的绿叶,心中有些苦涩,又看到地上的落花,一时又有了新的感慨:“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顾兰兰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感觉心中十分憋闷。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说着说着,顾兰兰的眼泪就下来了,她擦了一把眼泪,感觉无限悲伤。
“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
门外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还有男子爽朗的笑声,顾兰兰知道那是她的丈夫和另外一个女人在鬼混,居然毫不避讳的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做这种无耻之事,顾兰兰觉得心如死灰!
顾兰兰不由得又吟道:“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云哥哥,你看看你娶的那个老婆,一天到晚的就知道吟诗作对,一点情趣都没有!对了,你娶了她这么久,学问有没有长进啊?我来考考你吧。”
柳絮儿十分不屑的看着顾兰兰,在她心目中,就算是私生女,也是出生在豪门大户的,怎么就这样晕乎乎呢?一点男女之情都不懂,连丈夫的心都笼络不住,柳絮儿都替顾兰兰丢脸。
“考什么考!顾兰兰一天到晚的就知道念诗,真以为自己是个才女了!我当初也不知道为什么,怕是鬼迷了心窍,怎么就偏偏的把她给娶回来了呢,要知道老子当时身后可是有一大片森林呢!”
江云搂着柳絮儿上下其手,对自己的妻子十分不耐烦。
“请你们不要在我的面前晃。”顾兰兰厌恶的看着眼前的狗男女:“麻烦你们有点廉耻之心可以吗?你们使君有妇,罗敷有夫,怎么就能这样正大光明的在一起,难道你们不觉得伤风败俗吗?”
“我看最有伤风化的人就是你吧,一天到晚在这里念,难听的话我不想多说,拜托你正常一点可以吗?”
江云其实也懒得理自己的妻子,只是看妻子,实在是太碍眼了,忍不住就想开口教训一下,也算是在怀中的小美人面前逞了一回英雄。
“云哥哥都说,如果你再不正常的话,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里去,让你念给那些精神病听,看你还怎么有心情每天伤春悲秋,就好像人家欠了你500万样。”
柳絮儿最有本事的地方,就在于骂人不带脏字儿的,却可以叫人气得七窍生烟。
顾兰兰绝望的看着自己的丈夫,轻声问他:“你还记得当初是怎么追我的吗?你曾经跟我说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情绵绵无绝期,现在才过了一年,你就厌倦了我?”
江云嗤笑:“如果你像柳絮儿这么善解人意有风情,说不定我能多疼你些日子,谁让你跟个木头似的,动不动就跟我聊诗聊诗,我他妈不想跟你讨论这个!我他妈就想跟你讨论讨论人体构造都那么难!娶老婆取成我这样的也算是服了!”
柳絮儿咯咯直笑:“兰兰姐,我记得还有一首诗,也是描写女子的风骨的,你要不要我念给你听?闻君有他心,拉杂催烧之,催烧之,当风扬其灰,同今以往,勿再负相思。”
柳絮儿是在讽刺顾兰兰:“你看看人家,夫君出轨了,就把夫君给杀了,你再看看你,老公当着你的面和别的女人搂搂抱抱,你却只能念两句诗,窝囊不窝囊?还不如早点让出少奶奶的位置给我。”
顾兰兰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气的跺跺脚就要回房间,谁知这个时候,到门口突然想起来拍巴掌的声音――
“什么叫小人得志?什么叫蹬鼻子上脸?什么叫欺软怕硬?一个水性杨花人尽可夫的女人,居然教训起我大家闺秀的妹妹来了!江家能教出江少爷也这样的男人,也实在是好家教!”m.χIùmЬ.CǒM
众人回头,就看见身穿粉红色套装的女孩子,站在阳光下不屑的看着他们,微风拂起她的发梢,在空气中轻舞飞扬,她美得就像春天落英缤纷的樱花。
“你是谁?”
柳絮儿皱了皱眉头:“没人通报你就闯进来了,好没有礼貌!说我云哥哥没有家教,难道你就有家教吗?”
“我是谁?我就是江家大少奶奶的娘家嫂子,我们家的姑娘在你们家受了委屈,自然要由我这个娘家人来给他撑腰,听说江大少爷把自己的红粉知己带回家,在老婆面前整日的扬威,我本来还不信,今日一见,江大少果然是名不虚传。”
杜朝朝话音一落,江云的脸色就变得十分难看,他确实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也确实贪花好色,但不代表他是个傻子。
顾兰兰的身份和地位,就是十个柳絮儿也比不上!眼下杜朝朝又明显是为妻子来撑腰的,好汉不吃眼前亏,江云索性拉着小美人就离开了院子。
远远的还能听到柳絮儿不甘心的抱怨。
杜朝朝冷哼了一声,面色不善的来到了顾兰兰身边,拉起顾兰兰冰凉的小手,有些心疼的问:“受了委屈,为什么一个人扛着?为什么不回家呢?你在这世上又不止是江家的儿媳妇,还是顾家的宝贝女儿啊!”
“大嫂,你真的是大嫂吗?”顾兰兰难以置信,顾澄但眼光有多挑剔,她是知道的,但眼前的这个女人确实美丽的无懈可击。
杜朝朝点点头,眼中含着热泪:“傻妹妹,我当然是你大嫂了,或者你想叫我姐姐也是可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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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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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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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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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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