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
“在!”
一队锦衣卫拱手而入,当先应答的却是一名身材魁梧,虎背蜂腰,螳螂腿,手持绣春刀穿着飞鱼服的显贵,朱雄英一看愣住。
飞鱼服乃是赏赐给有功之臣的恩遇,寻常不得穿戴。
只有锦衣卫出去公干,宣旨等重要场合才可以穿出来,这应承之人,显然不是普通人。
朱雄英眨了眨眼睛,确认自己没看错。
“毛指挥?”
“你怎么在这?”
来人乃是锦衣卫指挥毛骧,他本该在应天府南京侍奉皇爷爷朱元璋,此刻却出现在了西安秦王府。
毛骧这段时间精瘦了许多。
因为胡惟庸案,毛骧对淮西勋贵多有包庇,而且当年胡惟庸势大的时候,毛骧私下帮着胡惟庸做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这些事情终究是被朱元璋知道了。
在前世那个时空,毛骧直接被赐死。
在这一世,因为朱雄英的缘故,朱元璋采纳了他关于将有罪之臣全都贬去边关效力的建议,毛骧因罪被贬,如今已经是西安锦衣卫指挥使。
“皇孙殿下!”
毛骧走上前来下跪行礼,他表情有些激动,因为他知道,自己能够免死,多亏了朱雄英说话,否则他十个脑袋都不够砍。
朱雄英本欲问问他怎么回事,却见他身后还跟着一群太学士子,领头的是夏原吉,也就没再细说,先去问候诸太学学生。
见礼之后,遣人将夏元吉等都带去休息,朱雄英才将毛骧到一边坐下,二人寒暄起来。
因为冯胜和邓镇过于跋扈,天子朱元璋亲自下令,两位国公麾下的商队,一半充公入皇股,只能分红,不得掌权。陕西邓氏的买卖,悉数交由太学中空降而来的秦王府长史,夏原吉接手。
“夏原吉啊……”
朱雄英念了念,他现在终于想起这個人是谁了,前世此人可是四叔朱棣的钱袋子,善于搞钱,朱棣在前面打仗,他在后方辅佐太子朱高炽,给大明赚了不少钱。
“有夏原吉在西安,咱放心许多,我看了,秦王那个侧妃邓氏也是个经商好手,也不必过于辖制,可以让她们自由发挥,但是赚的钱款,都得存在我大明皇家银行,毛指挥你可明白?”
“明白!”
毛骧重重点头。
朱雄英又想起了西安科举考卷之事,有舅爷蓝玉来抓武举军队建设,为西安建设讲武堂,朱雄英心里放心许多,前世那时空,冯胜在后来多次来陕甘征召良家子练兵,为大明练出许多精兵种子。
如今舅爷蓝玉抓军,这关陇自古是兵将辈出的宝地,讲武堂必出良将。
“对了,谁来西安抓科举?”
毛骧忙道:“左都御史詹徽。”
“他?”
朱雄英皱了皱眉。
皇爷爷这个选择还有点意思……
詹徽本来是督察院最高长官,按道理科举这事儿他来并不合适,更何况,詹徽本人也不过是个秀才,他来主抓西安的科举西卷?
但是转念一想……
皇爷爷此举倒也有几分用人的道理。
詹徽此人能够以秀才身份出任御史,进入督察院,主要就是因为他有点刚正不阿,对于官员大小事务如果没做好,铁面无私。
这是他优秀的点。
可是同时,他这人也很护短,尤其是督察院他自己的手下,或者是他同乡……
如今,大明朝不再对那些大臣动辄打杀,而是采取了宽松的政策。
那他这个以严苛闻名的左都御史,就不太适合。
西安此地,情况复杂,且北人性格比较耿直,需要用詹徽这种做事风格的人来严抓考场,以免出现一些不法之事,尤其是西安面向青湟,吐蕃,又衔接北元旧地,在这种地方开科举和武举,如果不公正严明,一碗水端平,会出大乱子。
“你来了也好,有你,永昌侯,夏原吉,加上詹徽四个人,辅佐我二叔坐镇西安,西安的文武科举事成了一半了。”
毛骧道:“臣还护送来了国子监与太学二百余名士子,按照圣上旨意,他们本该分配在陕西各地,配合粮长丈量军屯田地和官田,皇庄,做鱼鳞册,但是圣上听说永昌侯在路上被人袭击,改了主意,传来鹰信,请您和太子殿下酌情分配这批士子生员,捡要紧事先做。”
朱雄英眼睛一缩。
要紧事?那不就是多开学校,培养大明自己的乡吏嘛。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
大明永昌侯蓝玉,居然在官道上差点被人给劫了。
朱雄英冷笑,这帮人还真是嫌咱皇爷爷的屠刀不利啊!?
如果没猜错,马上就会有几个侯爷被斩。
果然,毛骧又言语,有三位伯爵,因在陕西侵占民田,做罪当诛,锦衣卫已经将他们悉数抓捕,押送南京问罪。
同时,又有十余名文官,沆瀣同污,也被全家流放云南,戍边三代。
朱雄英心说,怕不只是这三个伯爵和十几个小官的事儿吧。
若说他们背后没人,就敢直接对自己舅爷蓝玉下手?这背后没有冯胜,或者申国公邓镇旧部的影子绝不可能。
可见,宋国公冯胜和申国公邓镇,跋扈膨胀到什么地步了。
大明现如今要解决勋贵做大,还需要打一仗,直接将那几个顶流勋贵的价值和作用发挥到最大,功劳封无可封,他们也就该马放南山,卸甲归田。
权力的斗争,自古都是你死我活的。
蓝玉来西安,当了陕甘最高军事长官的话,此地的冯胜和邓愈旧部,自然会被蓝玉逐步清算,权势受损,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他们想见到的。
而且,如今这个时代,因为护卫不严,半路上出现劫匪身亡又不是怪事。
元朝的时候,河南有几个人,冒充钦差,居然把大元河南的长官给噶了,然后做了一段时间大官儿,后面自己喝酒吹牛逼才被发现。
甚至在前世朱雄英来的那个时空,建国后五几年,某陈老总从重庆去成都出差,路上还遇到劫匪打劫,土匪十分的猖獗。
更别提现在。
大明如今虽然在大部分地区实现了统治,但要想实现真正的长治久安,非得百年之功。
其实,这二百多个生员,要好好利用起来,防止陕甘和山西河南等地的汉人大地主豪强自己内卷……
大元以宽失天下,它施行包税制和分封,将绝大部分的权力下放给了色目人还有汉族大地主,就拿山西来说,当时许多帮着蒙古王公贵族欺压百姓的是汉人乡绅。
给元世祖忽必烈出主意,让汉人只能十户用一把菜刀的,也是南宋投降的文臣……
而陕西,河南这两个地方,汉族大地主豪强又比较多,胆子也非常大,元顺帝的时候,河南有个叫做范孟的小官儿,因为不满朝廷放羊式的官吏,蒙古贵族只知道收税,汉人小吏累死累活不得重用,于是他在行省衙门的墙壁上写了一首反诗。
人皆谓我不办事,如今办事有几人?
袖里屠龙斩蛟手,埋没青锋二十春。
写完之后,他一咬牙一切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带着几个人,冒充是大元上都来的钦差,干脆把大元河南行省的蒙古人平章和二把手,全都给噶了,然后自己做了河南河北行省的平章政事。
问题是,他还真成事儿了,如果不是喝了酒一直吹嘘,后面还不一定会被告发。
此事,竟然就堂堂正正记载在元史上,真实发生。
由此可见一个问题,大明想要实现长治久安,其实并不害怕蒙古兵锋太强,游牧民族的特性,使得华夏民族并不惧怕和他们战斗,否则肥沃的土地良田早就被占据了。琇書網
怕的是内部的这些蛀虫内卷。
大明必须得把吏治,妥妥帖帖的抓好,抓严,科举人才,要牢牢的把握住,国旗国歌,国民教育,要有国家凝聚力,这几样妥妥帖帖的施行下去,几十年后,必能建功。
朱雄英不由想起元末明初,浙江大儒叶子奇怀念前朝的话来,此人和施耐庵,刘伯温等都是元末的读书人。
他说:“元朝自世祖混一之后,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轻刑薄赋,兵革罕用,生者有养,死者有葬,行旅万里,宿泊如家,诚所谓盛也矣。”
但是元朝为何亡国?
还不是因为,没有实现皇权下基层,没有搞中央集权,被色目人和汉族大地主挖墙脚挖太深,叶子奇这些都不是普通人,按照元朝的划分来说,他们都是能给得起赋税的缴税大户,蒙古官老爷只要收了钱个个都好说话,他们日子当然好过。
可是普通的底层老百姓就惨了。
对老百姓可以宽,但是对于官员,对于地主阶级,尤其是汉人大地主,可千万不能宽仁,否则吃枣药丸。
大明后期就是铁证,文官什么都可以卖。
留发不留头,多尔衮最开始搞的时候还很担心,但是水太凉头皮痒们纷纷先剃,而且各种争先恐后进言荼害同胞。
他们本以为,满清会比大明更宽松的对待他们,因为大明时候士绅不纳粮,不用服徭役,有各种特权。
谁知道到了雍正,士绅一体纳粮当差。
而且士大夫们,大明时还能有些地位,到了清朝,连旗人的包衣奴才地位都不如,只把他们当狗。
这二百多个太学生员,可得好好利用,让他们将大明的皇权下乡推动起来。
去清复明的眼药,上的是谁的眼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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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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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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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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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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