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热门小说推荐我在大明养生百年>第66章 朱允炆姓朱
  应天孝陵卫就在南京紫禁城边上,位于紫金山中。

  出北安门外,有一处小湖,名为琵琶湖,和御林左卫将官所极近,今日朱雄英难得说动朱元璋,让自己出宫走一走,距离也仅仅局限于紫禁城边的官兵卫所。

  一切只因太学的学生们,似吴中,铁铉,盛庸,还有杨士奇,杨溥,杨荣等,都被拉来军训。

  朱雄英身穿常服,跟在常茂身边,饶有兴趣的看着太学的学子们接受锦衣卫御林军的操练,这帮少年有的二十岁左右,有的十几岁,有的十岁出头,高矮不一。

  作为明初最有战斗力的部队之一,大明紫禁城的御林军,与紫金山上的孝陵卫老兵,很多是当年跟随朱元璋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的百战老卒,自有一套训练士卒的方法,不过几日下来,学生兵们行伍呐喊,已经有了几分模样。

  “大伴,孝陵卫也时常演训吗?”

  朱雄英问身边的周宽道。

  周宽躬身道:“孝陵卫中常有演训,且火铳火炮,俱都装备。”

  朱雄英又笑道:“舅舅,咱外祖开平王,是怎样练兵的?”

  郑国公常茂身材魁梧修长,面貌和常遇春有五分相似。

  作为大明第一猛将之子,常茂也是武将中十分能打那种,在后世的话本小说《明英烈传》里,将他描述成比父亲常遇春还厉害的武将。

  这多少有些夸张,但实际上,他不仅跟着父亲常遇春参与了每一场大战,而且在常遇春暴卒之后,跟着李文忠又继续北伐,大明光复中华的大小之战,常茂都有参与,并且立下赫赫战功。

  他这郑国公的功劳,有沾了父亲常遇春的光,但自身武力值也很彪悍。

  前几年因为和自己老丈人冯胜闹矛盾,导致被遍去龙州卫,常茂的心思深沉了许多,已经不再是那个只知道打打杀杀的将军,他平时来帮朱雄英以草药打熬筋骨,教他常氏家传武学,基本上很少说话,只是偶尔会开心地盯着朱雄英。

  可能真是常氏家族有家族遗传病的缘故,常茂到如今也无子嗣。

  而弟弟常升,前世更是到了建文帝后期才生了个独苗常继祖。

  如今常氏家族血脉,可以说几代单传,自常遇春开始,身上还留着他常氏血脉的男丁,也就朱雄英和朱允熥两个孩子了。

  常茂和自己正妻冯氏多年无子嗣,在当年和冯胜反目,兴许也未尝没有这个原因。

  常茂柔声道:“父王练兵,重在沙场实战。”

  “似他身边的亲卫,都是百战老卒,每逢大战,从老兵中挑选出来,随他征战,因为父王每战必先登,身上的伤也多。”

  “也就是说,外祖父他基本上不练兵,只选胆儿打敢冲敢打的,跟着他上去就是干?”

  朱雄英换了个解释。

  常茂点了点头。

  朱雄英顿时无语了,挠了挠脑袋,自己这外祖父常遇春这打仗方式怎么有点像是土匪,哦不对,他的确是土匪出身……

  元末明初是一个仍然还有冷兵器时代个人武将魅力的时代,既有元末第一猛将张定边这种猛人,也有一生百余站未尝一败,号称“常十万”的大明第一猛将,甚至就连自己四叔朱棣也是个能抡着大刀砍人的主儿。

  这个时代过去之后不久,到了明朝中后期,个人勇武就不那么重要了。

  那时冷兵器逐渐衰落,鸟铳,西方的佛朗机炮等开始兴起,就开始考验兵员的个人素质和武器装备代差。

  “舅舅,咱外祖真能提起一口气几个时辰,浑然不觉得累吗?”

  朱雄英又问。

  常茂点了点头。

  “父王的武学,主要就是淬炼肉身的力量和内腑呼吸方式,他有时候受了伤也浑然不觉得疼,有还记得当年攻应天时,在采石矶,元军以长枪布下枪阵,犹如刺猬一般,父王手持一杆两丈长枪,身着重甲独自杀了上去,当时他身上就中了十几箭……”

  朱雄英听得眼眸微微一张。

  “那蒙古人的箭矢很准吗?”

  常茂和周宽都是凝重地皱眉,说道:“在南方,蒙古人骑兵威力不显,北方他们骑射堪称是举世无双,尤其是北元军中的怯薛军精锐,都是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老卒,只是四五百精骑,身披重甲,可以冲破我们万人军阵。”

  “这么强?”

  朱雄英咂舌,在内心暗道,在没有绝对保命的手段之前,我绝不看蒙古骑兵一眼,也绝不会上战场!琇書蛧

  常茂又唏嘘道:“不过那些怯薛军人数不多,似王保保的精骑,都是他万户本家,自小养着的家丁奴隶,这类也称为怯薛军,其余的蒙古骑兵,又以漠北和塞外的老户蒙古人最强,因为漠北和塞外环境恶劣,那些老户蒙古人常年在塞外游猎征战,习惯了打仗。”

  “中原和南方的很多蒙古官兵,都养成了牛羊,并无血性,冲杀起来见了血,跑的比马还快,倒是广西龙州,四川云贵的西羌蛮民,多腰间佩刀,一言不合便拔刀决斗,民风十分彪悍。”

  “是啊,再勇猛的战士,在温柔乡里也会被腐化。”

  朱雄英轻轻叹了口气,又看了看那些在军训的太学学子,说道:“舅舅,我给你说的那些事你都记住了嘛?”

  常茂这段时间,已经被朱雄英请求朱元璋安排给了他,作为大明锦衣卫国安司的一员指挥使,帮助朱元璋对接外面的一些锦衣卫谍子。

  “那姚广孝,我已安排他前往广东,协助赵庸,何真,在两广多建商船商队去探索南海诸岛国,我在广西龙州卫时,那边已有西番的海船了,似乎是天竺以北的波斯商人,他们主要卖香料,在缅甸,暹罗收宝石,良木。”

  “等咱们大明一五计划完成,似旧港,缅甸这些地方,都要设几个宣慰司,再把交趾收回来,安南那边气候适宜种稻谷,能给咱大明搞个粮仓。”

  “对了,高丽那边有何消息?”

  常茂笑道:“皇孙殿下你安排后,我立马着手,从天界寺选出僧人做谍子,去高丽打探了一番,陈友谅之子陈理,被高丽恭愍王安置在寺庙中,赐了他九匹苎布羞辱他。”

  苎布是麻布,是给平民百姓穿的,而陈理在陈友谅死后,短暂的当过“大汉”皇帝,这自然是极大的羞辱。

  “呃……”

  朱雄英不由得苦笑着摇了摇头,他眼神闪烁,低声道:“当年皇爷爷劝降张定边和张必先时候,对他们两个承诺过,陈理如果投降,保他富贵。”

  “如今陈友谅那帮旧人得知陈理这模样,肯定坐不住吧?”

  常茂的脸色阴沉下来,冷哼道:“张定边倒是老实做了和尚,那陈友谅的大汉丞相张必先,如今不知所踪,有谍子传来消息,说他可能去了高丽。”

  “哦?”

  朱雄英眯了眯眼。

  “至于陈友谅的另外一个结拜弟兄邹普胜,谍子探明,他化名何野云,目前在广东福建一代传教,我已命姚广孝勤加打探。”

  “那明玉珍之子明昇呢?”

  常茂道:“明昇少有才学,而且有些资产,如今娶了高丽总郎尹熙王之女为妻。”

  朱雄英点了点头。

  这陈友谅之子陈理,还有明玉珍之子明昇,两人堪称是卧龙凤雏。

  都是亡国之后,被皇爷爷朱元璋俘虏了关在应天,不好好的此间乐,偏偏没事儿喜欢发牢骚,有一次两人碰面,居然聊起了如何复国……

  于是皇爷爷朱元璋也没可气,当初对陈友谅和明玉珍的降臣承诺不杀他们,保证他们富贵。

  于是就把他们送到高丽国,去当天龙人。

  高丽人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而且上层都是蒙古人的种,元顺帝的二皇后奇皇后还是高丽人,本来蒙古黄金家族极其看重血统“根脚”,皇帝的皇后一般都是弘吉剌部的女子,元顺帝因为极其疼爱奇皇后,曾经不顾劝阻想要将她立为皇后,好几次激起政变。

  后来虽说没成功,奇氏只当了二皇后,但是也能看出高丽上层和北元贵族关系紧密。

  想了想,朱雄英问道:“对了,允炆最近怎么不来我小院儿找我玩了?”

  周宽和常茂对视一眼。

  常茂捉狭道:“皇孙殿下,此事,怕是跟太子妃吕氏带入宫中的吕氏老人有关,这些时间,那吕氏老人们正在教导朱允炆儒经礼仪。”

  “哦。”

  朱雄英笑了笑:“这是好事,何必紧张?”

  他拍了拍手掌,慢慢往宫里走去,道:“如果吕氏那帮进宫的老人不这么做才奇怪,既然允炆来不了,大伴,你没事儿就把允熥带来玩耍。”

  “吕氏老人终究是忘了一件事……”

  常茂疑惑道:“什么事?”

  朱雄英眯着眼,双手插在兜里,一步步缓缓走着,望着皇宫道:“这紫禁城,终归是我朱明皇室的天下。”

  “朱允炆,姓朱啊……”

  他弟弟常升则更文弱一些,瞧着像是一员文官,自从得知朱雄英继承了开平王常遇春的体质之后,常茂,常升两兄弟倒是时常前来朱雄英这里,为他以草药打熬筋骨。

  今日难得朱雄英出宫,在紫金山孝陵卫卫所校场,跟着常茂学习骑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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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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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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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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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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