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热门小说推荐我在大明养生百年>第64章 让我大明荒王金尽人亡!
  这人要是喝凉水,都会塞牙缝的。

  朱雄英苦着脸望着洋洋得意,率领一大群侍女,身上扛着一杆“十眼铳”前来的鲁王朱檀,不由得长叹一声,老天爷呀,我前世是造了什么孽……

  招惹了鲁荒王朱檀这种二愣子。

  我愿用朱檀十年寿命,换大明十年富强!

  实在不行,二十年也可以的!

  “哎……”

  朱雄英长叹一声,刚才还在担忧朱檀今天来显摆,他果然准时出现。

  朱檀这段时间总算是在朱雄英身上找到了优越感,其实他十分聪慧,而且继承了老朱家一个特别的有点,那就是对某些事物上心之后,就会很专一。

  这是老朱家血统优秀的地方。

  就说初代大明皇子,前世出过鲁荒王朱檀这种嗑金石丹药,年仅二十二岁就荣膺一代药王飞升的奇才。

  还出过好几个能文能武,十分能打的将才,如宁王朱权,肃王朱楧等。

  燕王朱棣更不用说,战场上可以挎着大刀亲自上阵追砍北元余孽。

  又有植物学家,医学家,出书立著的周王朱橚。

  后世还出过淑女控,道士,木匠,大将军,动物园园长,留学生。

  还有潜水运动员……

  如果朱檀把心思放在某些正事儿上,绝对能做出一番事业来。

  可惜……偏偏爱上了对女孩子打枪!

  “大侄子,瞧瞧,十叔亲自绘制的图纸,专门从临清请来的匠人打制的十眼铳,一次可以打出十枚铁弹,威力巨大!”

  朱檀将那巨大的十眼铁铳抗在肩上,得意洋洋地来回走了一圈,似乎是生怕朱雄英看不见。

  “确实能射很多。”

  “就是太耗费金子。”

  朱雄英摇摇头。

  朱檀得意哼道:“不仅如此,我还根据匠人建议,研制出了快枪!”

  “哦?”

  朱雄英看向鲁王朱檀,微微张了张嘴:“十叔你居然还是个快枪手?”

  “哼,怎样,我这快枪,能射很快的!”

  “专打有马的骑兵!”

  “有多快?”

  “呵呵,只要敌人打马出现,就能立即发射!”

  “我所发明的快枪,比三眼铳,飞枪筒快数倍,且造价只需要半块儿银元,合银子不到半两,这快枪虽然只能发一弹,但发射迅速,前段是长矛!”

  “子弹可以打马。”

  “射击之后,手持枪身变为长矛,用来刺杀无马的步兵。”

  “若是十眼铳和快枪配合,必能使我大明官兵战力大增!”

  朱檀得意洋洋地诉说自己的发明。

  其实所谓的“快枪”是明代的一种火铳,这种枪最开始比较普遍,是先在火铳里装填好火药弹丸,在对阵蒙古骑兵时,先放枪,然后变成烧火棍长矛作战。

  到了后世,戚继光曾经对这种枪进行过改装。

  到了射速快又准的鸟铳出现,便被逐步淘汰了,后来辽东李成梁的辽东铁骑多用这种改造过的快枪,又能射击,又能轮起来当烧火棍,还能当长矛刺杀。

  朱雄英撇了撇嘴,不由说道:“十叔啊,你是怎么想出这种战术的?”

  朱檀双手叉腰,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他学着朱雄英的模样,微微摇头叹气,撇着嘴叹道:“哎,天不生我朱檀,大明如长夜啊。”

  “我之才华,比你那师傅朱不败前辈如何?”

  “可惜这朱不败长了红毛不敢见人,又害怕溺水,否则我定要请他来见识见识我的发明,说不定心情好,可以收他为徒哇!”

  朱雄英张了张嘴。

  算了,我认怂!

  若是和自己这十叔杠上,他必定会再找些由头来和自己掰扯。

  “对,十叔你可真是个小天才!”

  此言一出,朱檀更加高兴了。

  “哈哈哈哈哈……”

  “大侄子呀,你还是太年轻呀。”

  “好好干,等你到十叔我这年岁,也能有十叔我的成就了,哎,寂寞啊……”

  “天下才子八百万,见我也须尽低眉呀。”

  “嗯嗯嗯,阿叭阿叭……”朱雄英撇着嘴,脸上带着苦笑。

  “十叔……虽说侄儿知道你年少多金,但也不能这般挥霍呀。”

  “岂不闻,年少不知金子贵,老来无金空流泪。”

  打枪很简单,修枪才花钱。

  朱雄英见朱檀肩挎着那十眼铳,嚣张跋扈左右转动的模样,又语重心长地劝慰道:“另外,不能随便把枪对着人的,尤其是对着女孩子,而且你这样晃动剧烈,很容易一下子就射出来。”

  “这样枪口对着别人晃来晃去,很不礼貌的。”

  “侄儿我承认,十叔你改造发明的火铳,确实威力巨大,比侄儿我发明改造的厉害十倍,这样总行了吧?”

  朱雄英决定主动认输,我怂了,你随意。

  我也不想认怂的。

  可是他拿着一把又粗又大的火枪,对着别人哎。

  朱雄英不想因为自己的缘故,导致那些无辜的美貌侍女,被朱檀拿着十眼铳射。

  朱檀闻言又是狂笑不止,拿起那十眼铳放在肩上,张狂地耸动肩膀,枪口对着几位绝美侍女扫来扫去,吓得那容颜俊俏的侍女们是花容失色。

  咬着牙,朱雄英眼神闪烁,决定还是提醒一番十叔,要怜花惜玉啊十叔,你怎能如此辣手摧花。

  而且你若是这般打侍女,后面她们受不了了,晚上偷偷用绳子捆你脖子怎么办?

  “十叔呀,我都认怂了,你就别用火枪打侍女了。”

  “这样很容易射出人命的!”

  “而且,火药和弹丸都很金贵,耗费较多。”

  “你虽年少多金,金山银山也禁不住这样一直射啊!”

  “年轻人,要节制……”

  朱雄英本来是好心提醒,谁料这却再次引起了朱檀的愤怒,他将那十眼铳一横,怒道:“你可是瞧不起我发明的防弹盔甲!?”

  “哦,难怪夸我改造的火铳枪厉害,却不夸我防弹衣厉害。”

  哼!朱檀左右看了看,斜着眼皱眉怒喝道:“来人呀,穿上本王新发明的陶瓷铁棉甲,本王要为皇孙演示演示我防弹衣强度!”

  “别说用枪射,就算是用炮打,本王设计的防弹衣也能防住!”

  几名侍女闻言,顿时吓得花容失色,娇躯乱颤。

  被枪射就算了,居然还要被炮打!?

  还有天理嘛,还有王法嘛。

  这生产队的驴,它都没这么惨啊。

  这段时间,她们没少被朱檀拿来试枪,用各种火铳,三眼铳,四眼铳,五眼铳,还有拐子铳试射。

  好在,都是穿戴了防弹盔甲。

  可虽说有三层防护,任然会被打的皮肉青肿,重一点肋骨都会被打断。

  有时候子弹不仅打在胸口肋骨,还会射在肚皮上……

  而且子弹击打在铁片陶瓷上,常常会跳蛋。

  容易一枪两命。

  更别提,瓷片和铁片有薄弱的地方,一旦火药太多,打的太猛,射穿防弹盔甲打入进去……琇書網

  早晚会射出人命来。

  “呼……”

  深吸一口气,朱雄英半哀求地将朱檀拉了过去,拉进了里屋中,陪笑道:“十叔,咱承认不如你,这防弹衣你也不用试了,我会好生验证一番,若是有用,我帮你推给皇爷爷还有爹,让他们在军中配备。”

  “刚才外面人多,侄给你跪下了!”

  朱雄英半虚跪,一只手抓着朱檀并未跪下,倚靠着他哀求道:“只是求求十叔您千万不能玩炮!”

  “火炮威力巨大,稍有不慎就会炸膛。”

  “你还年轻,那么粗大的火炮管,你把握不住……”

  “而且火炮一尊,耗费数百块银元,一发炮弹就是一两块银元,就算你再多金,也打不了几炮。”

  “打的多了,徒耗金银不说,我怕你性命不保!”

  “另外,我担心你用侍女来试炮,怎么能对女孩子做这种事呢……你尚且如此年轻,就做出这种伤天害理之事来。”

  朱檀将朱雄英一推,双手抱胸洋洋得意冷哼道:“哦,怕了?”

  “雄英呐,你如此懈怠,怎能继位!”

  “生而胆小,不是耻辱,敢打敢冲,方为丈夫!”

  “似你这虫豸一般的鼠胆,日后怎能护我大明,等你继位,连大炮都不敢打,胆小如鼠,而且你就对十叔我的防弹衣这般没信心?”

  “你不让我研制大炮,本王我偏要试试,本王决心为我大明研究出一款能防住火炮弹丸的防弹衣来,就用我侍女来试验。”

  “你不敢射的我来射,你不敢打的我来打!”

  “不就是打一炮么,怕什么,哼!”

  “本王不缺金银,别说打一炮,咱可以一天打一百炮,不仅要打,而且要天天打炮!若眨一下眼睛,本鲁王自堕坠狱!”

  “叔,叔!”

  朱雄英连忙拉着鲁王朱檀,诚恳无比地哀求道:“叔,我知道错了,您快收了神通吧,咱们换个方向比,别再打枪打炮的了,打多了对身体不好,徒耗金银,而且容易把自己打死!”

  “侄儿正在研究一种铁船,能够在水面上漂浮,那倭国有一处银山叫做石见银山,多产金银,咱们大明水师厉害,但不耐远海奔波,若是你能研制出能在海上漂浮的铁甲船,侄儿愿用我大明荒王十年寿命祭天,再请朱不败前辈赐字,让皇爷爷亲自封您‘天下第一王’的招牌!”

  “天下第一王!?”

  朱檀眼睛一亮。

  他掏出腰间腰扇来,轻轻扇动,他这个年级的孩子,最是虚荣心旺盛和争强好胜,而且精力也十分旺盛。

  没办法,青春期,叛逆期,赶一块儿了。

  “这等虚名,本王其实一点都不感兴趣,不过你说的这个铁甲船,能在海上漂浮,是什么意思?”

  朱雄英连忙趁着他来了兴趣,将铁甲战舰的运作方式讲了讲,反正在欧洲的三桅四桅风帆传过来之前,在没有蒸汽机的情况下,铁甲战舰按照现阶段大明的军工实力不可能造的出,后世法国在蒸汽机出现后,设计了许多当世一流的战列舰构图,但是都没有实现。

  结果那些战列舰最后被英国人拿去一看,十分不错。

  于是英国人造出来后,统治了世界海域数百年。

  至于现在,不怕朱檀感兴趣,就怕他不感兴趣,这战列舰设计,不学个十七八年,入不了门,门槛在门里边。

  朱檀越听越高兴。

  他本来听得摇头晃脑,用腰扇扇风扇的蛮高兴,忽然一顿,嘶了一声问道:“不对啊,你说的这个大明荒王是谁?”

  朱雄英尴尬笑道:“咳咳,这个呀,肯定不可能是我们这一代的大明王侯,自然是我们的后辈王爵了,十叔你等藩王个个英明神武,怎么可能叫荒王的,绝对不可能!”

  “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要是十叔您发明出这铁甲战舰,我大明打下倭国拥有了金山银山,纵然要了我朱明后辈这荒王十年寿命又如何?要这种歪佞荒王二十年寿命,换我大明国富民强,也是值得的!”

  “这倒也是。”

  朱檀点了点头。

  他咧嘴哈哈笑道:“怎么会有‘荒’王这种封号的呀,此人定然是天下一等一的纨绔,荒诞不羁,似此等不争气的大明藩王,就不该活在世上浪费米粟。”

  “十叔您说的对!”

  “若是十叔您研究出了铁甲战舰,就让我大明荒王,金尽人亡!”

  朱雄英咬牙切齿地发誓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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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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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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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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