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热门小说推荐我在大明养生百年>第49章 系统爸爸你出来啊
  翌日。

  朝阳初照,朱允炆牵着朱允熥,兴奋地跑到了石阶上,对着紫金山发出了清晨的第一声呐喊。

  “喂!”

  虽说朱明皇室子孙,在十岁之后,大都要去中都凤阳体察民情,与民同住,知晓民间疾苦,但那对于朱允炆和朱允熥来说还太过遥远,朱允炆长大到如今五岁,出过皇城紫禁城的次数屈指可数。

  紫金山虎踞龙盘,山势雄浑如卧龙。

  朱元璋身穿锻炼身体的汗衫,和朱雄英一道正在拉筋骨,朱元璋笑容满面地望着几位皇子,年岁稍小的,如代王朱桂,宁王朱权,湘王朱柏,肃王朱楧等,学着朱允炆的模样在那石阶上上蹿下跳,哇呜哇呜喊叫,稚嫩声音在山谷回荡,不由呵呵笑了出声。

  他扭过头,却见朱雄英正好奇地盯着周围的树。

  “皇爷爷,这些树都是您下令种的嘛?”

  朱元璋笑着点了点头。

  “雄英你看,这些桐树棕树漆树,岁收桐油、棕片、生漆用,既可修饰舟船,又能卖钱,咱还让老百姓种了许多槐树枣树柿树,凤阳也有不少。”

  朱雄英很是敬佩地道:“皇爷爷您这项政策太好了,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日后这些树定能排上大用场!”

  当年南方基本平定后,朱元璋念及安徽凤阳等地,十年九荒,百姓贫穷多灾,便劝各地百姓多种桑麻柿棉,还种核桃,全国卫所屯田士兵,每人需要种植百颗桑树做丝绵制衣,卫所周围多栽槐树,核桃,柿子树,枣树这类能补充粮食的果树。

  为此还有句歌谣在民间广为流传:“老枝收柯伐去烧,重新接起新枝条。虽然未经风雨苦,自是先沾雨露浇。四五锹土牢护足,二三皮篾紧缠腰。奉君看顾回家后,吩咐儿孙莫去摇。”

  伸手将汗衫拍了拍,朱元璋单手撑在栏杆上,望着远处,狭长眼眸眯起笑道:“咱这些政策是为了老百姓灾年有吃食,荒年有柴烧,大孙你给的许多建议也很好,就譬如太学,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咱皇明朱氏是得抓紧枪杆子和官吏教育。”

  说着他回身看了看自己那些皇子,皇孙。

  嘴角勾起,朱元璋眸子闪烁,低声道:“你那句话很对,天下若有战事,文官可逃,武将可降,独朱明皇室,断不可走!”

  朱雄英心中一动,低声问道:“皇爷爷,您同意啦?”

  朱元璋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

  之前,朱雄英建议对朱明现在还在应天府的皇子皇孙,进行准军事化教育,简单点来说,就是后世军校教学的那一套。

  将皇子皇孙,还有勋贵子弟,集中起来在一所学校中上课,这所学校就叫做皇家军事学院。

  大明皇家军事学院,除勋贵皇室宗室,还选取各地忠烈子嗣入学,不仅教各类军事知识,也进行军事体能训练,学满五年后,派遣往九边随军历练。

  朱明皇室所有皇室子孙,年满八岁后,都需要到大明皇家学院上学。

  纯靠朱雄英自己教,他教不了多少。

  而皇明对枪杆子的需求却越来越高,按照朱雄英的设想,我大明日后要强盛千年,除了底层良家子基本盘,勋贵宗室枪杆子也必不可少。

  在皇家学院,主要给这帮大明未来勋贵阶层,灌输工科精神以及进取之道,让他们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求知欲和征服欲,一来不会被底层官吏蒙蔽,二来争取把这些勋贵和宗室二代捆绑在同一个理想战线上,播下革命的火种。

  为大明之崛起,而读书!

  同志才是信仰,同胞并不可靠。

  大明什么最重要?人才!

  一手抓人才,一手抓建设,才能让大明走的更远。

  如今皇明的均田土改,已经开始轰轰烈烈的在皇田和官田中推广,并且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反抗。

  譬如说,河南有卫所军屯的军户,聚集起来强烈反对均田土改,他们不要均田!

  结果被卫所指挥定义为叛变,率军绞杀!

  皇爷爷朱元璋派锦衣卫一调查,豁,卫所的指挥除了皇明官定的税,还另收一份儿租子,这均田均出去了,军屯的军户们反而还要给卫所指挥一份赎买钱,感情这军屯田变成卫所指挥自己的了……

  陕西有两个卫所更加过分,将均田令,直接均到了其他地主乡绅头上,那地主乡绅也不是吃素的,告御状告到了南京。

  北方的卫所军屯田都是直接强吞手段粗暴,南方的卫所指挥则聪明许多,巧立名目想方设法多搞军户,将自己三姑六婆全都安插进去,本来军屯田不过百亩,十个人分都不够,结果硬是搞出四五十人来分,还要去均朝廷其他地方的官田……

  为了延缓屯田,江西,广东,福建等地,又不约而同的出现了小股叛匪骚乱,卫所指挥为了平叛,也就没有余力再进行均田,毕竟,作战任务和均田没法同时推进,还能趁着平叛,将卫所中叫唤均田最凶的军户解决了,甚至有传递均田圣旨的驿卒,半夜被劫匪给劫了,圣旨不翼而飞……

  诸如此类,花样颇多。

  为此,这一个月时间,皇爷爷朱元璋已经处理了好几名侯爵,千户百户许多。

  朱雄英抿着嘴,认真说道:“皇爷爷,此法甚好,日后我大明定有国运鼎盛,远迈汉唐那天!”

  说完之后,他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对了皇爷爷,这紫金山多蕈,寺庙的蕈油面也是极好吃,我从朱不败前辈那里得知了一些培植蘑菇,蕈类的方式,多产且方便,回头我将蘑菇培育方法这本书写出来,您先在军屯卫所中推行,再推广全国。”wWW.ΧìǔΜЬ.CǒΜ

  “民间菜少,尤其北方,老百姓和军屯士卒冬日只有萝卜白菜可吃,学会这蘑菇培育法,冬日好歹能吃点蘑菇。”

  朱元璋这些日子脸上多了许多笑意,不再那般严肃,他挪逾道:“这朱不败前辈如今可还安在?咱倒想见见这位朱氏高人。”

  朱雄英却嘟着嘴摇摇头,眼神唏嘘,双手背在背后叹气道:“皇爷爷,怕是没机会了。”

  “朱不败前辈因为泄露天机过多,晚年不详,浑身长满了红毛……”

  “哎……”

  长叹一声,朱雄英轻轻摇头。

  朱元璋却哈哈大笑笑的合不拢嘴,自己这大孙倒也有趣,他也不说破,反而是挥了挥手,招来一名身穿武服,身材高大魁梧,面色沉凝的汉子。

  这汉子面带笑意,眸子带着柔情望着朱雄英,又是惊喜,又是感动。

  “你谁啊?”

  朱雄英疑惑地打量了他一番。

  朱元璋眼眸中露出些许恍惚,似是这高大魁梧汉子让他想起了谁,他凝声说道:“雄英,此乃郑国公常茂,是你外祖开平王长子,快来拜见。”

  那魁梧汉子先拜见朱雄英:“常茂拜见皇孙殿下。”

  朱雄英也是有些惊喜地对着这魁梧汉子执礼拜见,行了公礼,这才叙亲戚之情,朱雄英惊喜地道:“那岂不是我大舅!?”

  魁梧汉子常茂眼中含着热泪,他拱着手,微微地点了点头。

  朱元璋则是狭长眼眸眯起看着和常遇春极为酷似的的常茂,心中欣慰,当年常茂和冯胜一道领军,招降了纳哈出,结果纳哈出降而复叛,导致军营哗变。

  常茂亲自率军,险些擒住纳哈出,打伤他后让纳哈出跑了。

  此事,其实在洪武年间十分常见,北元叛军来回反复,九边重镇类似朵颜三卫这种,都是有奶便是娘,哪边强跟哪边,好生处置便是。

  谁知他自己的岳丈冯胜,非但不帮助常茂,反而落井下石,弹劾常茂,惹得朱元璋大怒。

  于是,朱元璋将冯胜兵权收回,又将常茂贬去了龙州卫。

  这件事,其实是一场权力斗争,背后远不是为了纳哈出一个降将那么简单……

  经过这些年远离权力中心的沉淀,常茂沉稳了许多。

  而朱雄英,五岁之前的记忆混沌不清,五岁穿越来之后,常茂已经被贬去龙州卫了,因此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这位亲舅舅。

  “你昨日说,周宽已教不了你什么武艺,刚好常茂前来应天述职,我便命他前来,日后由他传授你常氏武学,你外祖开平王的武艺,非一般人体质能学,大孙你倒是个好苗子。”

  朱元璋笑呵呵地说道。

  “啥意思?”

  朱雄英抓了抓脑袋。

  “皇爷爷您的意思是,我外祖开平王的武艺,对体质有极高要求?”

  “孙儿就说我与众不同,我比别人粗大,比别人长,体力也十分坚挺持久,又很能吃虎狼之物,原来是因为我继承了外祖开平王的体质!?”

  朱雄英一度觉得脑袋发晕,这幸福来的太突然了吧。

  养生三年,出山你告诉我我继承了大明第一猛将,开平王常遇春的体质?

  他忍不住狐疑地在脑海中小声喊道:“系统?”

  “系统爸爸?”

  沉默了片刻。

  “系统爸爸,你出来啊……”

  朱雄英声音中透露着急切。

  寂静无声。

  没有系统,竟然没有系统!

  果真啊,既有金手指又有系统的穿越者,大约是无机之谈罢了。

  虽说觉得朱雄英小声嘀咕有些古怪,但常茂还是忍不住激动,他眼眸闪烁,低声道:“错不了,你和父亲的体质一模一样,父亲也是这般,自幼就天生神力,体力惊人,且能吃能睡,父亲说,他这体质名为霸王体,乃是世间罕见的体质,十分适合练武。”

  “不过这种体质最怕一种风症,名为霸王卸甲……”

  “卸甲风?”

  朱雄英皱眉问道。

  常茂眼中噙着热泪点了点头,他捏着拳头低声道:“父亲因为就是患了卸甲风,英年早逝。”

  他又说道:“你娘常秀,也是自幼习武,她之体质便异于常人了,可惜……”

  朱雄英却眼眸一闪,我娘自幼习武?那怎么会生了朱允熥就病死了呢。

  且不说生的是二胎。

  就说三弟允熥这模样……朱雄英瞥了在和朱允炆玩耍的朱允熥一眼,朱允熥因为出生时可能娘胎中受到影响,三岁多了仍旧不会说话,只能傻乎乎的跟着朱允炆喊叫,不过,朱允熥的身材明显较为高大。

  年仅三岁的朱允熥,身高个头反而比朱允炆高一点点。

  此刻,朱允炆也没跟自己这弟弟客气,双手揽着他的胳膊,跨在他肩上,嘴里喊着:“骑马马,驾驾驾……”

  两个小屁孩,咯咯大笑,十分开心地在台阶上窜来窜去。

  朱雄英心中叹气,要是大明皇室的这些娘娘和妃嫔都能如此童真该多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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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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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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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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