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一天课程的朱雄英扭动着胳膊,皇爷爷朱元璋龙精虎猛,捎带着自己这些小辈也遭殃,按道理来说,像是他们这样年岁的小孩子,一天上课不应该超过三个时辰。
实际上……
“够硬吗?”
“好像,有一点软……”
朱雄英让朱桂戳了戳自己的腿,他感觉有些悲伤,我每天都有锻炼的,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俯卧撑和仰卧起坐各一百个。
就算是蹲马步,我也从没落下。
擦拭了一下额头上微微出现的汗水,朱雄英悲从中来,居然坚持不到四个时辰就软了,哎,我不行了。
男人怎么能这么快就软?
悲伤地抬起头来,朱雄英面带四十五度淡淡的忧伤,果然读书是最伤人的,我连四个时辰马步都坚持不了,还出了汗水,甚至大腿都已经有了微微的酸痛感,八岁大劫,八岁大劫呀。
朱桂则是疑惑地看着他,正欲说话,另外一个温润声音传来。
“十三弟,雄英,你们在干什么?”
来人乃是蜀王朱椿,年仅十一岁,比鲁王朱檀小一岁。
但是他和朱桂一样,都是郭惠妃所出,是郭惠妃所生的三个儿子中的长子,郭惠妃乃是滁阳王郭子兴的亲生女儿,而马皇后只是郭子兴的养女,可想而知他有多受宠。
不过他和朱桂一样,被郭惠妃教授的温文儒雅,喜好读书,从不打骂下人,对谁都很温和。
更难得的是,马皇后每次带领后宫之人在皇宫里的皇田劳作,朱椿有空必定去帮忙耕种,知五谷,四体勤,能耕读,在体会过耕作不易之后,朱椿年纪轻轻便写下了“忠孝为藩”四字自省,让自己时刻牢记藩王规束。
在前世朱雄英所在的那个时空,蜀王朱椿也是从朱允炆和四叔朱棣手下安然度过的藩王之一。
而且,他就藩后为蜀地老百姓做了很多实事,劝农扶耕,又因为他和王妃都信佛,就在王府附近修建慈济院,给蜀地的孤寡老人,没有小孩的亲人居所,时常恩施布粥,接济周围的穷苦百姓。
和朱檀的荒诞跋扈不同,也不同于朱桂的文弱,朱椿长得文质翩翩,他身材修长健硕,只比朱雄英矮亿点点,眉目俊秀,虽年少,已有书生之风,言谈举止,显得很是温和雅量。
“哥。”
朱桂笑着眯起了眼睛。
“十一叔。”
朱雄英则是拱手行礼,明初的皇宫之中,彼此礼数束缚并不是特别多,这是因为朱元璋发自布衣,还当过和尚出去讨过饭,马皇后也是起自底层,不喜繁文缛节。而且朱元璋管理孩子和后宫的方式有一种以前地主老财的风格,从他对元顺帝的后宫妃嫔照单全收就可以看出来,有的吃就行,毫不嫌弃。
这种风格自然而然的影响到了朱椿和朱代,还有朱雄英他们这些下一代。
因着朱椿曾经跟随朱元璋回中都凤阳祭过祖,在外面见识过百姓疾苦,所以他不管对谁都笑呵呵的,毫无架子,伸手抚了抚朱雄英肩膀,叹道:“雄英都已经比我高了。”
朱雄英却擦了擦自己额头上唯一的一丢丢汗水,叹气道:“高有什么用,我都出汗了,哎,可怜我自幼体弱多病。”
端起枸杞水猛灌了一口,朱雄英表情萎靡。
这动作看的朱椿和朱代都是一愣。
因为朱雄英明明看着龙精虎猛的,面色红润,眼睛精光四射,而且哪有什么体弱多病的模样,个子比朱椿和朱檀都高,起码有一米五,再长一长肯定能蹿到一米八一米七,这是八岁?
正在一边练字的朱檀听到,很是鄙夷地瞥了朱雄英一眼:“假道学,伪君子,哼!”
朱椿稍微愣了下之后,淡淡笑了起来,他笑的时候嘴角勾起,和郭惠妃有几分相似,眼眸清亮,说道:“我听说你用激将法劝母后服食补品?雄英你的法子虽有些无礼,却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母后身子骨弱,我苦劝她休息,她也不听,哎……”
马皇后乃是后宫之主,所以其他妃嫔的子嗣都要叫马皇后母后,叫自己亲妈母妃,因为马皇后是郭子兴养女,和朱椿的生母郭惠妃自幼一起长大,比亲姐妹还亲,所以朱椿十分关心马皇后的身体,他是个很孝顺的人,为了马皇后的身体也操碎了心。
想到马皇后,朱雄英刚刚松懈的一口气,又提了起来。
他哀叹一声,嘀咕道:“对,还有皇奶奶的身体,八岁之期已到,时不我待,得想办法把皇奶奶的身子骨调养好,让她多活几年,这样即便我走了,皇奶奶也能劝着皇爷爷……”“哎,天不生我朱雄英,大明万古如长夜啊!”
“你在嘀咕什么?”
朱椿疑惑地问道。
“哦哦,没什么。”
“糕来!”
“十一叔,你和十三叔都饿了吧,来尝尝我带来的阿胶糕,这阿胶糕,补血益气,专治血虚萎黄,像是我这样体弱多病之人,就应该多吃,来尝尝。”
朱雄英对着身后的方孝孺挥了挥手。
方孝孺端着一个盒子,一脸黑线地将阿胶糕端了上来。
自从知道皇长孙是在藏拙之后,他略一思索也明白了朱雄英苦心,如今大明朝局,尤其是在圣上对贪污腐败的官吏大开杀戒之后,和官吏还有功勋集团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朝局晦涩难明,朱雄英如果不藏拙,还真不一定活的到十岁。
此中之种种,十分晦涩又牵涉极广,细细思之,让人脊背发寒。
可是,可是吃这阿胶糕……
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曾任山东济宁知府,在山东居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对阿胶很熟悉。这阿胶者以山东东阿阿胶最佳,善补妇人气血,自秦时便有流传。m.χIùmЬ.CǒM
不过,这玩意儿,这阿胶糕,是补妇人气血的啊……
皇孙你……
看了朱雄英一眼,他眼冒精光,拿着几块儿阿胶糕往嘴里塞去,朱雄英身材高大健硕,体型修长,面色红润又眼神发亮,怎么看都不像是缺气血的模样。
这阿胶糕,可是给女人月事之后,补气血用的呀,皇孙你这……这样好吗?
上了一天课,饶是极有教养的朱椿也感觉腹中饥饿。
虽说感觉阿胶糕好像跟母妃每次来月事时要吃的那个阿胶有些相似,但他被朱雄英的吃相给勾起了肚中馋虫,口水横流,忍不住吞咽一口口水。
而且,朱雄英自己安排调配的这阿胶糕,加入了许多其他的料子,似核桃,芝麻,闻起来十分香,香气四溢。
朱桂早已拿起两块儿,左边一口,右边一口,吃的满嘴芝麻,满足的咯咯笑。
朱椿忍不住拿起一块儿,浅尝了一口,眼睛一亮。
“嗯,此物尝着极为满腹,而且奇香无比,当中有何奥秘?”
朱雄英吃了几块儿之后,笑眯眯地端起盒子,道:“我在这里面加入了香油烹炸,使的是小磨香油,将芝麻慢慢榨出的油烧沸,再炸制阿胶糕,既能长存,又奇香无比。”
他说完之后,将阿胶糕伸到了早已经偷偷吞了很多口口水的朱檀跟前。
“十叔,我看你也饿了,尝尝吧,这可是我亲手调配的阿胶糕。”
朱檀噘着嘴,歪着头,嘴硬说道:“哼,我就算是饿死,也不吃……”
说罢艰难地吞了口口水。
下一秒,朱雄英直接拿起一块儿放进他的嘴里。
“唔,真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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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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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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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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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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