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洪武皇帝朱元璋的子嗣,既有能文能武的将才,有医学家,有道士,也有其他方面的人才……
譬如潜水运动员。
譬如说潭王朱梓。
他是朱元璋第八子,因已十三岁,如今居住在皇城,并不在宫内。
母亲乃是达定妃,陈友谅侍妾。
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人开始盛传他是陈友谅的遗腹子,说的有鼻子有眼,而且达定妃从陈友谅皇宫带出来的一些老人也侍奉在朱梓身边,时不时说些古怪话,作为一个青春叛逆期的皇子,这导致他性格暴戾,阴晴不定,此刻被束缚在皇城里的他内心的积怨越来越深。
尤其是他在洪武十三年就被封为潭王,可是父皇一直不放他去湘潭长沙就藩。
如今,已经过去两年多了……
他内心的愤怒和不满,愈加滋生,也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难道我真不是父皇亲生的?他不愿我去长沙就藩,不就是因为荆楚等地,有很多陈友谅大汉旧人么……
皇家是没有亲情的。
朱元璋共有二十六个皇子,比较重视的只有那几个,其他的皇子,他并不放在心上,见面的少,大部分时间,是太子朱标这个皇长子来关照自己这些弟弟们。
而且,朱元璋对皇子们的态度,也与妃嫔们外朝的依仗有关,就比如鲁王朱檀的母亲,郭宁妃,两位侯爷郭兴郭英战功越彪炳,她就越受宠,鲁王朱檀也就越受器重。
这也是为何,朱檀只比朱梓小一岁,却任然可以住在宫里,而不用搬出来住在皇城中,朱檀也可以肆意妄为,而朱梓却时常被训斥……
其实他根本不可能是陈友谅的遗腹子。
因为皇八子朱梓还有个同母哥哥,齐王朱榑。
即便是陈友谅的遗腹子,那也是他哥哥齐王朱榑,而不是潭王朱梓。
只是,他的身材样貌,的确和朱元璋不太相似。
皮肤白皙,身材修长,眉目之间有一丝阴冷,朱梓长的很像他母亲达定妃,而不像朱元璋,若不是他性格暴戾时常虐待宫中老妇,倒也不失为一个俊美少年。
此刻,朱梓坐在自己府内的椅子上,眼神阴冷,脸颊上还挂着一丝血迹,他眸子闪烁,舔了舔嘴唇显得很是兴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一切只因,他面前那个老宫妇被他打的大小便失禁,浑身抽搐。
“你告诉我,我哥,究竟是不是父皇亲生的!?”
那老宫妇连连点头,哭泣道:“是的,是的王爷,您饶了我吧!”
“你撒谎!”
朱梓哈哈大笑,他俊美的脸颊上露出一丝狰狞,坐起身来,走到了那老宫妇跟前,死死咬着脸颊咬肌,眼眸瞪大,用鞭子狠狠抽打起来。
“啪!”
“啪!”
“啪!”
鞭子的抽打声越来越密集,而那老宫妇叫喊的声音越来越虚弱。
周围的宫女和内侍吓得闭上眼不敢看。
自幼长于深宫妇人内侍之手,缺少父爱和母爱的皇子,鲜少有性格能正常的,即便朱梓曾经去中都凤阳体察过民间疾苦,即便他自己也知道不可能是陈友谅遗腹子,但他仍然深恨父皇,父皇根本就不爱他……
为什么,为什么父皇不爱我,我朱梓哪点比别认差!
潭王朱梓恨恨地咬着牙。
若是爱他,怎么会不放他去就藩!?
他不由想起自己招来做诗会的那些儒臣,也旁敲侧击暗示自己母亲出身,不由得对自己并非是朱元璋亲生子的传闻更信了几分……
一双眼睛凶狠暴戾,朱梓死死咬着脸颊咬肌,面容狰狞无比。
“你骗我,骗我!!!”
“如果你没骗我,为什么不让我就藩!”
他一把手掐住那宫女的脖颈,自己的脖子也兴奋的青筋乍起,他满脸通红眼珠凸出,哈哈狂笑起来。
……
大明各皇子,自朱标入主东宫之后,皇子封为藩王,前去封地就藩之前,都要去东宫文华殿听儒臣讲经。
诸位皇子来听课的时间并不固定,多是在重臣讲筵时前来听讲。
而朱元璋将大部分的权力下方给了太子朱标。
这也使得,在东宫文华殿的儒臣十分之多,且常有当世大儒出没,日日都有。
翰林院编修,侍讲,太子洗马,东宫的伴读,无一不是当世学问一流的大儒。
谁都想在未来天子面前多刷脸,混个面熟。
朱标也十分尊崇大儒文臣。
这一日,文华殿内儒才济济。
一大群侍郎,尚书,翰林院的编修,太子洗马等,正聚集在一起,给诸位皇子讲课,说儒经要义。
皇长孙朱雄英并不在列。
而令人吃惊的是,皇庶孙朱允炆却坐在诸皇子后头,面色肃穆地听诸大儒讲经。
一个吕氏老人侍奉在侧,等大儒讲完,高兴地上前来笑道:“皇孙殿下,今日可有收获?”
朱允炆面色古板地看了她一眼,小声道:“我自当刻苦学习。”
那吕氏老妇人欣慰地点点头。
朱允炆却捏着拳头,黑亮眼神坚定内心道:“大哥,允炆一直记着,要为我大明之崛起而读书,允炆绝不让你失望……”
不远处。
太子朱标正在和儒臣相谈,见到这一幕,不由得重重皱了皱眉。
文华殿本就在东宫。
且太子妃吕氏如今是东宫之主,将皇孙安排前来听讲,并无太大不妥。
毕竟,又没有明文律法规定不可。
但问题是,皇长孙朱雄英并未前来听讲,而朱允炆,只是个庶出嫡孙。
当年,在朱雄英生母常氏薨后,朱元璋仅过了一年左右便将吕氏扶正,册封为继妃。
这是因为,国不可一日无君,东宫不可一日无主。
而且吕氏和宋濂等儒学世家,根深蒂固,势力庞大,当时为了笼络拉拢儒学世家的投诚认可,朱标便同意了此事。
因为,天下读书人不喜朱明洪武皇帝的太多了。
看看施耐庵,徐麒之流便可得知。
谁知,如今看来……
吕氏坐镇东宫,难免势大,且就算吕氏无心,她带入宫来的那些陪嫁的吕氏宫女,内侍,老人,还是会偏心,在某些方面挟制朱雄英,却偏向于朱允炆。
这与礼不符,会有隐忧!
朱标挥挥衣袖,让身边儒臣推下,宽润脸颊严肃起来,往外面看了看,长期跟在他身边,专为太子朱标办隐秘差事的锦衣卫千户蒋瓛,正恭敬地站在门外。
蒋瓛年岁不大,精明能干,善于揣摩上意,而且他武艺高强。
不同于毛骧的黑脸精瘦干练,蒋瓛皮肤白皙,唇红齿白,甚至没有胡须,如果不看锦衣卫的装扮和那把绣春刀,倒像是个儒生公子哥儿。
实际上,他比起毛骧更可怕。
毛骧这人,对外严,对内松,面对胡惟庸和李善长等淮西旧人,始终留着几分情面下不去手,而蒋瓛却毫无这些顾忌。
在朱雄英来的那个前世,蒋瓛是接替毛骧的锦衣卫第二任指挥使。
许多人以为他是朱元璋的亲信,实则,他一直是太子朱标的亲信,专为太子朱标办各种秘密差事勾当,也是朱元璋给太子朱标安插的鹰犬。
甚至严格点来说,洪武四大案,三大案都是太子朱标经手参与,而蒋瓛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太子朱标所器重。
如今的锦衣卫,除了毛骧,就属他蒋瓛权势最大,虽然只是个不大不小的千户,却权柄极重,生杀予夺皆能操控,许多官员称呼他为“二阎王”,意思是毛骧是阎王,他是二阎王。
由此可见蒋瓛之威名。
朱标坐在椅子上,将自己衣袖招展挥了挥拉回,遮住身前微微隆起的小腹,他收回目光看向前方诸多儒臣,面色凝重地点了点头。
那边,虽说朱标并未对着蒋瓛点头,他却拱了拱手,恭敬地举起了手中绣春刀。xǐυmь.℃òm
躬着身,蒋瓛举刀缓步退出,白皙脸上竟然露出一丝兴奋地笑意……
……
御花园。
马皇后身体稍好些,就闲不住,而且她这个年岁的老妇睡眠很少,清晨起的极早,常起来之后,呆呆坐在亭子里。
诸儒臣们口若悬河地在文华殿内讲经。
御花园旁边的皇田里,朱雄英却戴着草帽,赤脚,好似是个农家孩子,正在拾掇一块儿花田,和一板一眼穿戴严肃的朱允炆等皇子皇孙相比,朱雄英更像是个山间田野的野孩子。
但他这样反而更受朱元璋和马皇后的喜欢。
就连后宫的妃嫔,宫女,内侍,都对这位特别的皇长孙十分爱戴。
因为朱雄英从不摆架子,且事事亲力亲为,能自己做绝不让下人动手。
而且下人犯了错,也没跟他们红过脸。
有妈的孩子像块儿宝,没妈的孩子好不了。
幸亏,朱雄英还有个一直疼爱自己的皇奶奶马皇后。
此刻,马皇后正眯着眼恬静笑着,听着朱雄英和高丽籍太监金丽渊聊农事。
“金左监,你们高丽国的老农所种的耐寒稻谷,一年收成如何?”
朱雄英咧嘴笑着问道。
被称为金左监的高丽籍太监名叫金丽渊,他其实是元顺帝时候,元顺帝二皇后奇皇后的贴身太监朴不花带入元朝宫中的。
当时因为奇皇后受宠,但是在后宫很受排挤,朴不花便从高丽找了许多内侍,宫女,让后宫的高丽人有话语权。
这个朴不花也称得上是个痴情种。
他与奇皇后自幼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可是最终奇皇后被送入大元宫中。
于是,朴不花自愿阉割入大元后宫,常伴奇皇后,为了让奇皇后地位稳固,还一度在大元后宫里玩起了甄嬛传,抓权夺权,拉拢权贵,几度掀起政变。
大明收复大都北平之后,还是小太监的金丽渊就被俘获,一并收入应天府南京,在洪武二年,皇爷爷朱元璋派遣此人,将高丽和元朝的官宦驻节无关人等,共一百六十余人送回高丽。
而之后几次辽东交涉,也让这个金丽渊前去沟通。
无他,别的太监言语不通。
虽然皇爷爷朱元璋亲自告诫不准太监干政,实际上他一直在用太监出使海外诸国,或者去帮助李文忠监管西番贸易,又或者去泉州市舶司等监管朝贡,武人跋扈,文官结党,宦官天生是阉人缺失根基,其实更为可靠。
在元朝时期,元朝皇宫纳贡了许多周边国家进贡的内侍,似安南,日本,高丽,暹罗,缅甸等,出使这些国家时,大明用这些前朝留下来的懂外语内侍出使,就解决了语言问题。
金丽渊十几岁就被高丽进贡给元朝,如今三十余岁,他眼睛很小,和前世高丽国那块儿的人长得很像,面白无须,善于阿谀奉承,逗弄上位开心。
听到朱雄英询问,金丽渊连忙将自己所知道的,高丽国的耐寒水稻产量,种植方法一股脑都说了出来。
高丽国的贵族,被称为“两班”。
受到北元蒙古人的影响,高丽人也十分看重“根脚”,也就是出身,就连选来天朝上国做太监的,都得是出身贵族,金丽渊居然也是两班出身。
他虽然不事生产,但知道一些高丽农事。
在他的讲述中,朱雄英渐渐听明白了如今辽东和朝鲜那边的情况。
如今的辽东,还不是前世那种黑土地。
冬日苦寒极冷。
许多地方是平原冻土,还有平原半冻土,夹杂着一个又一个的泥丘沼泽。
夏日天气热时,冰块儿融化,几百上千年的腐质层变成了蚊虫的乐园,也是各种野生动物,鱼类的天堂。
老林子里,不仅有东北虎,还有各种小山般大的野猪,黄皮子,长蛇。
上千年落下的腐叶,堆积起来有两人高,曾有高丽的采参人一脚踩下去直接被腐叶吞没,自然环境十分原始恶劣……
其实在前世过了二百多年后,到了大明末期,崇祯年代小冰河时期,那时候的辽东环境更加艰苦。
别说大明,再过四五百年后到了前世那个大清中后期,辽东仍然是塞外苦寒之地,大清有很多年,辽东宁古塔都是流放犯人过去受罪的地儿。
到了一战前夕,列强崛起,闯关东开始的时候,辽东才开始没那么冷。
蒸汽机,工业革命,促进了地球温度上升,半冻土纷纷融化变成了黑土地,稍微规整一下沟渠水利,把地里的积水放出去就能种。
而且那种积攒了上千年的腐质层沃土极肥沃,根本不需要肥料。
当时,苞米,红薯,土豆,都已传入中国,开始被广泛种植。
在当时的东亚,堪称是上天赐予的良田。
“我知道了,金左监,高丽国可有专门从事农业的衙门?”
金丽渊呆了呆,苦笑着摇头道:“我等以前,炒菜也不会的,因为没有铁锅和油,两班贵族,也多用陶锅,如今那高丽国王,喜欢胡食,似火篦烤肉,以银筷食用,高丽王族,皆北元胡种,他等只喜养马养羊,对农业不甚重视。”
“奴记得是有司农衙门,但多是各地君侯,主管自家土地,并不受国王辖制。”
朱雄英眸子一闪,哦……
感情如今高丽的国王,对手底下的贵族两班们,也没什么掌控力,其实这也能够理解,高丽被元朝击败俯首称臣后,元朝对高丽进行换血统治,不仅对上层进行胡化,而且扶持了一批新的贵族,譬如说给元朝蒙古人做翻译的,给蒙古人看病的医匠,在高丽做生意的色目人……
高丽如果能掌握这些两班贵族,才有鬼了,高丽之人善于内斗,一个小小的弹丸之地,后世居然分为东人党、西人党,南人党、北人党等乱七八糟十几个政党,彼此之间脑浆子都能争出来。
难怪后面被李氏代替……
这一世我朱雄英来了,就没你李成桂什么事儿了。
耐寒稻谷是个好东西,稻种最好杂交用来提升优良品质,为以后去金帐汗国,北元上都等地军屯做好准备,如今的金帐汗国,北元上都那边,只能种点高粱,粟米,不知道能否种植黑麦。
黑麦耐寒性能很强,而且好种,如今大明还没有种子,也得想办法弄过来。
日后打到金帐汗国去,多搞要塞堡垒,将前世老毛子用来对付大清的十七世纪的要塞堡垒随便修个百八十座,让斯拉夫大毛子乖乖锯木头种地,让二毛子哥萨克踏踏实实在乌克兰大平原的第聂伯河畔搂野兔栽玉米。
我大明绝不会出康麻子那种打赢了还割地的皇主。
想到这里,朱雄英对金丽渊道:“明白了,金左监你去吧,回头国安司有要事拜托你,具体何事,你等候旨意。”
金丽渊连忙点头称是离去。
马皇后等金丽渊走了,问道:“雄英,你要编撰农书,可是为了高丽的耐寒稻谷谷种?”
朱雄英点了点头。
“是的皇奶奶,我想请皇爷爷许金丽渊出使高丽,为我大明带回耐寒谷种,顺便带一些会种植耐寒水稻的老农过来,宁夏卫所和北平再往北,有些地方冬日极冷,甘肃有些地方也是,那里长期没有我汉家子民耕种,田地荒芜的厉害。”
“国安司的谍子传来信息,说那边还留有许多汉唐时期水利工程的底子,稍加修缮就能使用,孙儿在琢磨,若是能搞出一些耐寒的水稻,还有麦谷这类,让北方苦寒之地的卫所军士耕屯,咱南方的赋税就能少收点,南方的百姓也可松口气。”
“这是好事呀,咳咳……”
马皇后高兴地点头,却又咳嗽了起来。
“奶奶。”
朱雄英连忙给她拍打后背顺气儿,然后命人端上他亲自熬的山药粥。
他抿着嘴。
要是能一直陪在我身边该多好啊……
端过山药粥,朱雄英给马皇后喂了起来:“奶奶,咱在这山药粥里加了蜂蜜,奶奶您尝尝,可甜了。”
谁知这时,一双大手却端过那山药粥,笑呵呵地道:“来,咱亲自喂。”
朱雄英看向那人,一脸惊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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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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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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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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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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