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叶风教训那群敢抢自己宝马的狗奴才时,那少女也纵马追上,从背后偷袭。
马鞭破空而来,直袭叶风的后背。ωωω.χΙυΜЬ.Cǒm
像这种程度的攻击,对叶风而言,连挠痒痒都算不上。
但叶风还是反手一抓,直接接住了抽来的马鞭,而后用力一拽,将马鞭夺了下来。
“啊——!”那少女惊呼一声,惯性使然,将她也拽下马背,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叶风掉转马头,并未怜香惜玉,冷哼一声,道:“你放纵家奴,明抢财物,还敢动手?”
说着,叶风扬起马鞭,重重地抽了下去。
“啊——!”那少女又是连连惨叫,娇躯乱颤,在地上打滚,狼狈至极。
叶风一连抽打了几下,以示惩戒。
“念在你年幼无知,我不跟你一般见识,望你好自为之!”
说完这些,叶风丢下了她的马鞭,扬长而去。
“大小姐,你没事吧。”
“哎呦,哎呦,那小子下手可真狠啊……”
那少女被搀扶起来,眼中含泪,又羞又怒。
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都是她欺负别人,哪里受过这种欺负?
“我不就是抢他一匹马吗?他竟然敢打我……呜呜……”
那少女拿出手机,立即拨通了大哥的电话:“哥,有个叼毛欺负我!”
“什么!?”电话那头的大哥一听,顿时火冒三丈,“一向都是咱们欺负别人,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欺负咱头上来了?”
“是哪个不长眼的?一品以下的官宦子弟,我随便乱打。如果是一品以上的,妹子你准备好去给人家道歉吧!”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杨家,最大的官居二品——就是他们的爷爷,礼部尚书、杨士俊。
而通话的兄妹俩,就是杨士俊的长孙杨东,以及小孙女杨茜。
兄妹二人,仗着爷爷以及他们的父亲,都任职于礼部,家世显赫,一向是骄纵跋扈,恣意妄为。
小孙女杨茜有公主脾气还好,她那大哥,更是有着燕京小霸王之称。
年轻时,因好勇斗狠,被送往凉州军历练,结果又因屡屡违犯军规被赶了回来,从此混迹在都市,横行燕京,无人敢惹。
“咱们燕京,虽然官宦遍地,但大多我都认识。”杨茜道,“那小子陌生的很,一看就是平民老百姓。”
“普通人啊,那好说。”杨东笑道,“叫什么名,家住哪里?我这就带人去好好教训他一顿。”
“他打完我,骑马就走了。我都没来及问这些……”杨茜郁闷道,“不过他骑着一匹血红色的汗血宝马,还是比较显眼的,应该不难找到。”
什么!?
电话那头的杨东一听,汗血宝马!?
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譬如他们兄妹俩,都还没骑上汗血宝马。
“妹子,你没弄错吧?”杨东惊道,“如果真是汗血宝马的话,那能是普通人吗?”
“错不了,我近距离观察了,那匹马流出来的汗,的确是血水,是纯种的汗血马!”杨茜说着,又回忆了一下叶风的容貌,“不过那个家伙,是很面生,至少三品以上的官家子弟,绝对没有他!”
杨东道:“汗血宝马的持有者,都会登记在册的,很容易就能查出来。说不定,那家伙是个偷马贼!”
“对哦,我一看他也不像是个好人,难怪不敢让我碰他的马,原来是个小贼!”杨茜也是恍然大悟,觉得大哥的推测有理。
“嘿嘿,如果真是个偷马贼,咱们抓到他,当街打死他都行。”杨东道,“我这就去查,如果汗血宝马名册上没有这小子的话,一准的是!”
结束了通话后,杨茜哎呦哎呦的,还是感觉浑身疼,尤其是几鞭子,还甩在了自己的屁股上,更是令她难以启齿。
“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杨茜恼羞成怒,“这要在身上留下疤,以后还怎么嫁人,还以为我有哪方面的癖好……”
“还有你们——这群没用的东西!”接着,杨茜又将怒火,发泄到周围家丁的身上,拿着马鞭,狂抽不止,“养你们有何用,连一个毛头小子都对付不了!”
家丁们被打的四散而去。
——踏踏踏!
这时,又有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的传来。
“茜茜,何事发这么大的火?那群下人,又怎么得罪你了!?”
说话的,是一个骑白马的年轻貌美的女子。
“梦琪,你怎么才来啊!我刚才都被人给欺负了,呜呜……”杨茜又向闺蜜抱屈。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户部尚书之孙女、孔梦琪!
两家是世交,二女又年纪相仿,成为了闺中好友。
二人今天约好了来这边骑马游玩。
“哈哈,我没听错吧。”孔梦琪幸灾乐祸道,“平时都是你欺负别人,谁敢欺负我们杨大小姐啊!”
“你还笑!”杨茜嗔怒,也开始揭好友的伤疤,怪笑道,“我听说你一回来,就直接当街抛绣球选婿,城里闹得沸沸扬扬啊!”
“唉,早知道,我就让我哥过去枪绣球,把你娶回家,当我嫂子了。”
孔梦琪笑道:“你哥就算了吧,我可无福消受。”
“不过这次抛绣球,运气不错,还真让我抛中了一个如意郎君。”
说着,孔梦琪的脑海中,又不由得浮现出了叶风那日卓尔不群的气质,站在人群之中,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是吗?这么好运?”杨茜好奇的追问,“是哪家府上的公子哥啊?”
“唉,不知道啊!”孔梦琪无奈的摇头道:“可惜他接了我的绣球,转身就走了”
“不过我相信,有缘千里来相会,早晚还会见面的。”
杨茜羡慕地叹了口气:“你一回国,就遇到如意郎君了,不像我,今天遇到个偷马的小贼,还挨了一顿他一顿抽打,气死我了!”
“这个混蛋,你给我等着,别落在我手里,到时候我不把你抽个皮开肉绽,我跟你姓!”
孔梦琪忙劝道:“好了好了,别生气了,早晚官府都会抓到他的。”
“对了,本周末,是我爷爷的六十大寿,你也要来啊。”
杨茜道:“放心吧,孔老的大寿,我们杨家,肯定去捧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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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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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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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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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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