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影还友善的帮何宗礼捏了捏被角,那动作之轻柔,之亲昵。
做完这些后,黑影退出了小心翼翼地插上了门闩,打开窗户跳了出去。
——
翌日一大早上。
何宗礼被佣人进屋的声音给吵醒,他掀开被子,觉得脚下和裤子的一侧湿乎乎的,房间里的味道也不大对劲。
昨夜睡前,他在室内焚香,按理说就算没了香味,也不至于有臭味吧。
难道是下人偷懒,忘记倒马桶?
他起身走下床,那床脚的殷红和裤腿上的血渍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又不是女人,不会来月信。
血迹是哪里来的!
受伤了?
何宗礼迅速拉开自己的衣服看了看,没受伤啊!
猛然,他抬头看向床上,掀开被褥,一具怪异而又难看的尸体着落在床上,晕染了一大片的被褥。
不断地往外散发着恶臭的气息。
这时,他才发觉,房间里的臭气都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靠!
何宗礼立刻开启了国骂。
惊动了下人们,他近身的小厮和丫鬟也惊恐的进了厢房,见着何宗礼身上的血迹,还以为是自己的主子受伤了。
连着上前检查了一番,啥也没有。
“胡闹什么,还不把床上的脏东西给我扔出去!”
“脏东西?”小厮先是掀开了被褥,被吓了一跳,面色都青了,那东西主子确定不是什么妖精一类的?
确定不是昨夜,与他共赴巫山的女人,被打回了原形?
何宗礼见自己的小厮不为所动,上前给了他一脚。
“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哦。”
小厮命令人把那玩意提溜了出去,在阳光下一照射,才看出来,那就是一只死猫被剥了皮。
何宗礼头疼,是什么人,能进出他的卧室,还能把那玩意神不知鬼不觉地塞进他的被窝里,恶心人?
太可恶了吧!
何宗礼是有苦说不出,又不能哑巴吃黄连。
一想,肯定是李家的人搞的鬼!
敌人那么多,胆敢做这件事的人,只有他们李家的人,才能如此大胆!卑鄙又让人胆寒。
李晴那边早就收到了黑影的消息,事情办成了。
一大早上,让一个副将假扮成了一个乞丐,在何宅的外边等候,特别是后门。
刚好是辰时一刻,便瞧着宅子里的一个小厮,手里拿着布包裹的东西扔在门外。
副将凑上前去看了,那正是他剥皮的野猫。
偷笑着离开。
那何宗礼怕是要晦气一两月吧。
何宅内,何宗礼确实嫌弃那玩意晦气的很,于是让人换掉了房间的床,还是会闻到那股子恶臭味。
无论怎么焚香那味道就散不去。
想着,那玩意跟他睡了一个晚上,心里就膈应得不行,这个房间也不想住了。
过了几日,何宗礼一直觉得床上有东西,搞得他夜不能寐。
只好,搬离了这个院子,去了其他的别院居住,又请了大夫过来,给他开了一些安神的药。
这才定心,晚上才能安眠。
真是把他给恶心惨了!
——
再说李成那边,完全不知,这外边的风云变幻,整日窝在房间里,看各种书和去茶馆听各种小道消息。
俨然就成了一个消息小助手!
不仅如此。
他的诗也狠狠地在京都城里,流传了起来,很多人,为了他的墨宝在大街上,大打出手。
李成可非常的乐意见到这种的情景!
越是有人对他的文,痴迷,说明,他的东西越值钱,而他暂时也不要用其他的方式赚钱,目前这般很满足了。
他凭借着记忆,写完了一首诗,盖上了自己专属的印章。
仔细地观摩后,满意地点头。
对身边的富贵道:“等着墨迹干了,你就拿出去叫卖,至少给小爷赚个三百两银子回来,知道吗?”
“是的少爷。”
富贵最近几日是承包了,这种比杀人越货还要匪夷所思地勾当!
哎!一首诗也要买这么多钱,那些人不是傻就是脑子有问题。
他家少爷,都没用脑子去想,半盏茶的时间就写好了,为啥就能让他们视如珍宝呢?
对于,没读过书的他而言,这件事真的很难以理解。
午时,该是用饭的时间了。
李成坐在桌上,看着一桌子的珍馐美味,无从下筷。
大户人家都吃这玩意吗?
真的好难!
这鸡蛋,为什么是那种白黄相间的?为啥,没有香气,上面那一层黑乎乎的是什么?
吃起来苦苦的,不尽如人意啊!
猪蹄怎么有股腥味,他们都没处理吗?那白斩鸡,一点盐味都没,连一个蘸碟也都没有。
两个字,是很得很难吃!
他放下筷子,呼喊富贵来。
“这京都最好的酒楼,厨子是哪里人?咱们家的饭菜实在是很难吃,我难以下咽。”m.χIùmЬ.CǒM
“少爷,你可是吃府中的饭长大的。”富贵的心理描写是,少爷,你都吃了十几年了,为何现在才觉得难吃?
那白玉猪蹄,是平常人家能吃到的吗?
那鸡蛋羹,可是世间最好吃的美味了,只是看着都流下了口水。
李成伸手敲了一下,富贵的头。
看了一眼桌上的饭菜,再看他那嘴角的口水。
“都给你吃,不过,得等我回来后再次,你得先陪着少爷我去外边的酒楼吃饭。”
“哦。”
富贵不情愿地跟着李成走出了李府的大门,去了京都最有名的酒楼。
一进门,小二见着他的穿着,脸上立马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客官里边请,想吃什么啊?我们这里好吃得多,包你满意。”
“找个安静的雅间。”
“好勒。”
雅间里,李成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新奇的很。
还真别说,这地方不比,他住的地方差,可能就是陈设和用的那些器具差了一些,家具的款式都还不错。
他满意地点头,点了几个头牌的菜,名字听着与现代的差不多。
等着小二走了后,李成招呼富贵也跟着一起坐。
“钱呢?”
富贵哪里敢坐啊!
腰站得更直了,回答道:“钱在奴才身上,回来就伺候少爷吃饭了,还没来得及给你。”
说完,富贵把银票拿了出来放在桌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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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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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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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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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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