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绝代剑仙林常风夏司淼>第一百一十七章:何为仙?
  近在咫尺的一掌,林常风避无可避。

  无奈之下只能用刚刚受伤的手臂格挡,金为的手掌落在他的手臂之上,一阵寒霜之力霎时间袭来。

  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可见,强大的力量将林常风推出去十几米远,拖动地面的泥土留下一条巨大的沟壑。

  沟壑之间遍布寒霜,看起来十分骇人。

  半跪在地上,林常风一只手软绵绵的垂落,嘴角溢出的鲜血都带着一丝冰渣。

  “小子,反应速度不错。”金为极为欣赏的看着林常风,满脸可惜道:“虐杀天骄果然种额外的快感!”

  低着头,林常风嘴角的鲜血滴落在地面之上,炎热的夏季,他的血液却没有干涸,反而是瞬间结冰。xǐυmь.℃òm

  放声大笑,金为满脸可惜之色,“忘了告诉你了,落寒掌附带寒毒,你可真是大意啊。”

  看了一眼满脸惊骇的季风,金为淡淡道:“去杀了他。”

  目光落在模样凄惨的林常风身上,季风依旧心有余悸。

  对方这样的实战经验,让他无比震撼,刚才那样短的时间,若是换做他的话,只怕早就一命呜呼了。

  一步步向林常风走去,季风满脸冷笑,“同为修士,你的境界与实力确实很强,可以被称为筑基初期第一人。”

  “但天骄总要学会收敛,否则夭折,也不过是迟早的事。”

  手中灵气一点点凝聚,季风脸上嘲讽的笑容也逐渐变得放肆起来。

  此时的林常风在他眼中已然是强弩之末,随手就能掐死的蚂蚁而已。

  抬起惨白的脸,林常风惨然一笑,“同为修士?”

  “是谁告诉你们…我是修士!”

  周身灵气骤然爆发,远比之前的筑基初期强上数倍,狂风袭来,天地黯然失色。

  艰难站起身,林常风的瞳孔之中雷光转瞬即逝,嘴角微微上扬,他低吼道:“我乃是仙者!”

  “尔等凡人!可曾见过仙人!”

  四周环境的变化,让金为皱眉,迟疑道:“你难道想燃烧神魂?”

  燃烧神魂,是修士之间生死之战,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必死之战。

  可这样的天地变化,又不太像,所以金为有些迟疑。

  可若是他的修为步入金丹境,就能发现,此方天地的法则正在被人强行操控。

  整个奉城的天空变得漆黑一片,狂风大作,街道上的行人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而是望着天空一脸茫然。

  “燃烧神魂?”林常风轻蔑道:“尔等也配!”

  天空之上雷光一闪而过,金为眼皮直跳,他完全不明白林常风在做什么,只是内心一阵悸动,明白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看了一眼呆愣在原地的季风,金为怒吼道:“一起动手!杀了他!”

  猛然间醒悟过来,季风连连点头。

  虽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可这样的天地变化,很显然林常风动用了某种秘法,否则肯定不会这样。

  四周的灵气变得愈发狂暴,天空之上雷光瞬息而来。

  目光落在金为与季风两人的身影之上,林常风嘴角上扬,低喝一声。

  “雷来!”

  一道雷霆应声而落,强大的雷光落在林常风的手中,旋即快速凝聚,短短几个呼吸之间,他的手中赫然出现一柄雷光闪烁的虚无之剑。

  眼皮直跳,金为在看到林常风手中那柄雷剑之时,便已经心生退意。

  “不可能!这小子怎么可能超控雷电?”金为内心在盘算,随后猛然想到了什么,“难道是…天师门的雷法?”

  可看着对方手中雷电凝聚而成的长剑,他又连连摇头,绝对没有任何雷法能够做到这种程度。

  完全就像是将雷电当做手中的玩具一般,这不像任何体系的功法,他敢确信,就连金丹境的修士也做不到这一点。

  手中长剑翻转,林常风轻蔑道:“何为仙!何为人?”

  “顺应天理,领悟法则为人!”

  “逆天而行,掌控天地法则!是为仙!”

  手中雷剑挥舞,此时的林常风犹如仙人临凡,手握雷电凝聚的长剑,周身雷光闪烁。

  一剑挥出,雷光划过。

  四周的树木如同纸片一般被斩断,剑光没有丝毫停留,直逼金为两人。

  头皮炸裂!

  在这一瞬间,金为仿佛看到了一头沉睡的巨龙,而此时的巨龙却因为他的打扰,而缓缓睁开了双眼。

  “联手!”金为怒吼一声。

  面对这样一剑,他那颗古井无波的心,居然感到了一丝畏惧,可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想试着抗衡一下。

  两人联手,灵气四溅,想要抵挡这沛莫能御的一剑。

  可在这一剑之下,他们所谓的灵气如同虚无一般,只是接触到雷光便被瓦解。

  眼前的雷光还在不断放大,金为内心的畏惧,在这一刻演变成了恐惧,他没想到以自己的修为加上季风,居然挡不住这一剑的威势。

  就在雷光即将淹没他的瞬间,他抓住季风的脖颈,将对方推到了面前。

  没有惨叫,没有哀嚎,季风并没有给他争取多少时间,但也是这一息让他躲过了致命伤害。

  雷光势不可挡,金为的手臂已经被斩断一条,鲜血横流,无比骇人。

  脸色惨白,他看林常风的眼神,满是骇然之色。

  “你到底是谁!”

  捂着断臂,金为此时彻底慌了神,必赢的局面,却演变成这幅模样。

  手中雷剑指向金为,林常风没有说话,身后雷电闪烁,道道残影浮现,眨眼间便出现在他面前。

  手举雷剑高高跃起,林常风冷漠的脸上浮现一丝痛苦之色。

  利用神魂强行动用一方天地的法则,他所承受的反噬,远超所有人的想象,但即便这样,他也要杀了金为。

  即便神魂陷入沉睡,再次变成那个痴傻儿,那也无妨!

  眼看林常风杀心已起,金为再也不敢耽搁,放弃全身灵气逃遁而去。

  忽然的消失,让林常风丧失了目标。

  一剑落下,雷光迸射,地面之上出现一条近十丈的沟壑,沟壑内电光久久无法消散!

  一口鲜血喷溅而出,林常风望向逐渐放晴的天空,脸色惨白如纸。

  “强行动用神魂,果然还是勉强了...”

  眼前的景象逐渐变得模糊,林常风颓然倒地。

  他是仙,但也不是仙。

  神魂能凌驾于一切法则之上,但那也只是神魂,他的身体根本就无法支撑这股力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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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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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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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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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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