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绝代剑仙林常风夏司淼>第九十四章:丢死人了
  全场鸦雀无声,众人看着跪在宋如霜面前的陆长临,眼睛都快瞪直了。

  这还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位陆家大少爷吗?

  怎么今天还没发生什么大事,就跪了?

  难道这名女子,还有什么恐怖的身份?

  可他们想不到还有谁能有这样的身份让陆明下跪。

  看着跪在地上的陆明,宋如霜摇头道:“今天这件事你准备怎么处理?”

  低着头,陆明的目光频频落在林常风的身上,只要宋如霜不动怒,只要林常风不动手,让他做什么都行。

  即便过去这么多天,林常风的名字,依旧是他们奉城所有上流人士的梦魇。

  生怕哪一天得罪对方,引火上身。

  今天倒好,原本高高兴兴的售卖别墅,陆家所有人都很上心,甚至送上了最高请帖到宋氏集团。

  结果宋氏集团却说无人能够做主,也就婉拒了他们。

  但谁知道,宋如霜会以这种方式出现?

  满头虚汗,陆明低着头,牵强的笑着,“我陆家愿意送上最豪华的独栋别墅,只希望宋小姐能放过我们陆家。”

  为什么不提林常风的名字?

  因为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了所有人的禁忌,他们会自动选择忽视,这并不是无视。

  只是单纯的无法面对而已。

  “送就不必了,我们宋家不缺这点钱。”宋如霜脸上依旧带着笑容,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

  这张卡里有十亿,当初收购宋家那几位的股份,花了三个亿,现在还有七个亿在里面。

  “就按照你们的造价购买好了。”

  颤巍巍的接过银行卡,刷卡还卡,一气呵成。

  送走宋如霜这位大佛之后,陆明这才松了一口气。

  “陆长临!”怒吼一声,陆明满面怒容,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你是疯了吗?敢招惹他们!”

  陆长临痛苦的挣扎着,满是不解的看着陆明,“这...我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啊,我这...”

  “这尼玛!”陆明怒火中烧,完全不顾陆长临的死活,打完之后吼道:“你知道她是谁吗?”

  “那是宋家家主,宋如霜!”

  “在她旁边的是几天前白月居的那位疯子!你他妈的找死别带上我们陆家!”

  这句话说完,全场震惊。

  白月居的哪位疯子?

  那不就是林...

  没有人愿意去提这个名字,他们只是内心只感到恐惧。

  “从今天起,陆长临!你就给我滚出陆家吧!”

  陆明并不能代表陆家,但他的父亲是陆家家主,陆长临也只是一个旁系而已,身份对比之下,他能做主将对方踢出陆家。

  最终的还是对方险些得罪了宋家,所以他们不能留他。

  只是一天的时间,对方就招惹到了宋如霜,后面还会得罪谁?

  他们陆家不敢去想,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把这个扫把星踢出家族,以求自保。

  开着车哼着曲,宋如霜没有任何停留,一路来到宋氏集团。

  此时的宋氏集团已经融合了柳家,李家,这二大家族的所有产业。

  现如今的市值近乎千亿,已经可以做到只手遮天。

  坐在办公室,宋如霜脸上的笑容渐浓,坐在椅子上满脸笑意。

  “别墅买到了,你欠我的婚礼什么时候举办?”

  林常风曾答应过他,只要筑基成功之后,两人就补办一场婚礼,必定让整个奉城动荡的婚礼。

  还在思考事情的林常风,被问的有些语塞,点头道:“过段时间吧,师父的下落还不明确。”

  “若是我们的婚礼没有他在,只怕不会完整。”

  宋如霜也没有拒绝,毕竟林常风一直与李太玄生活在山上,虽说对方是师傅,但内心应该也把对方当做父亲吧?

  婚姻大事,若是没有父母坐堂,只怕真的会不完整。

  “那就这么定了。”宋如霜喜笑颜开,只要林常风答应就好,毕竟婚礼一直是她内心的一个遗憾。

  随后想到了什么,她站起身莲步款款的走到林常风面前,俏皮的坐在林常风大腿上,一双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妩媚一笑。

  “婚礼可以等,那你说孩子能不能提前要上?”

  这是宋如霜第一次露出这样的表情,脸上的笑容是那般勾人心魄。

  林常风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他还是第一次与女子这般亲昵,不自然的扭动着屁股,眼神闪躲道:

  “这件事...还是等结婚之后...”

  小嘴一噘,宋如霜质问道:“那我们现在不是夫妻吗?”

  一句话问的林常风哑口无言。

  甚至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对方,支支吾吾道:“那...要不然,再等几天?”

  其实宋如霜也不想这样逼迫林常风,她内心很清楚,林常风的实力很强,实力越是强大,后面遇到的人也会越多。

  现在出现的就有白月,林雪茵,再往后会出现那些女人呢?

  宋如霜不愿意去想,所以她必须要先牢牢抓住林常风才行。

  “我不!”坚决的摇头,宋如霜笑道:“就今天晚上,若是你不肯,我就用强的。”

  办公室的门被敲响,宋如霜疑惑扭头看去,便发现宋彩璇红着脸站在门外。

  “霜姐,门外有个老头要见姐夫。”

  宋如霜脸上泛着红晕,强装镇定的站起身,干咳道:“可有说叫什么名字?”

  扭过头,不敢去看宋如霜,宋彩璇小声道:“他说是天师门的人,叫老鬼。”

  看着老婆与小姨子这幅表情,林常风也感到尴尬,“那我先去见见他。”

  慌忙跑出去之后,宋如霜一把将宋彩璇拉了进来。

  瞪着双眸问道:“你听到了?”

  红着脸,宋彩璇点点头,随后又摇头道:“没有听到。”

  “真的没听到?”宋如霜质问道。wWW.ΧìǔΜЬ.CǒΜ

  “听到了一点点,就只要一点点。”宋彩璇红着脸回答道。

  在她的印象里,宋如霜一直都是冷艳绝伦,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

  像今天这样的场景,她是第一次看到,估计也是最后一次了。

  “不许说出去。”宋如霜略带威胁道:“说出去的话,看我怎么教训你!”

  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之后,宋如霜又恢复到了那种冰冷的状态,淡淡道:“你先出去吧,记得把门关上。”

  宋彩璇依旧小脸通红,向着门外走去。

  等她离开后,宋如霜揉着发烫的脸,嘀咕道:“丢死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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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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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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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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