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一声雷响,在天空中形成一个空间漩涡,而流水也正好流到插排上。
屋内瞬间电光四射,与天空中的闪电交相辉映,而年轻人就这样消失在出租屋内,悄无声息。
荣国六十年,国泰民安,文武俱盛,正是荣国建国六十年国力最昌盛的时刻。
荣国西北边方的一个小镇,作为荣国唯一能与北方蛮族经商的地域,商业十分发达,汇聚了整个苍弥大陆各国的人。
这里能作为荣国唯一一个与外族经商的地域,其地理位置可谓是得天独厚。作为荣国唯一一块深入北方蛮族的地区,三面都被蛮族包围,而且对蛮族没有十分排外,所以任何军事力量在这里都没法隐藏。
对于荣国而言,这片地域延伸出荣国整体板块,若是北方蛮族想从这里发兵免不了会经过长途跋涉。
而这些距离也足以让荣国军队反应过来,容易偷鸡不成蚀把米。
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可以看到蛮族和荣国的人做着各种边境贸易,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建筑坐落在中央大街上。
此时一个披头散发、胡子拉碴毫无边幅的落魄书生样的年轻人走在街上,两眼呆滞,毫无生气。只见他走进一家酒馆之中,拿出几两碎银,问店家要了一盘花生米和一碟牛肉,顺带着还有几个馒头和一壶小酒。
坐在靠近街道的窗户旁,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叹了一口气。
这个年轻人就是穿越而来的孙庆,那个玩游戏的年轻人。这已经是他来到这个地方的第三个月了。经过翻阅典籍、各方打听,他终于认清了一个现实,他穿越了。
而且是穿越到了一个平行世界,这是一个类似唐宋的时代,可能是两个时代的结合体,而他很悲催的穿越到了一个落魄书生的身上。
而神奇的是在这个世界所用的文字也是汉字,文字的发展也达到了一定水平。
这个书生本是青山镇一个老婆婆去山中的时候,捡到的一个孤儿,老婆婆靠着编织竹制品将书生养大,还送其去私塾读书。
但不幸的是,就在孙庆穿越来之前,老婆婆因为劳累过度去世了,留给书生的只有一间房屋还有一块随着襁褓带来的玉坠。
而书生伤心欲绝几乎发疯,在街上狂奔时被闪电劈到,而孙庆就因此融入到书生身体中,成为了书生本人。琇書網
在孙庆刚穿越而来时,他一度以为自己在做梦,但经过这三个月的生活,他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穿越了。
孙庆叹完气,拿起馒头继续就着牛肉吃,偶尔喝点小酒,孙庆一直在想,前一世,自己也是个孤儿,自大学毕业后,也没有工作,就是靠着资助人的资助浑浑噩噩地生活,如果不是穿越,他可能就这样过完了自己的一生。
越想越觉得是这样,慢慢地孙庆的眼中开始出现光亮。
他开始想,这个时代相当于唐宋,那自己现代人,不管怎么说那也应该算是这个时代的智者。
若是自己将自己的知识应用到这个时代,那自己还怎会像上一世那样平庸。
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时代,自己的军事推演可以实地操作,自己大学所学的历史文学专业的知识也能有用武之地。
孙庆越想约是开心,心想,既然重活一生,那不能像前世一样,一定不能让自己后悔,一定要活出自己这一世的精彩。
孙庆将没有吃完的东西装在布袋中,拿起酒杯喝完最后一杯酒,转身离开了酒馆。
他回到家中,照常给老婆婆上了三炷香,虽然自己对于老婆婆没有任何印象,但老婆婆的所作所为让自己想起了自己前世孤儿院的老院长,两人所做的事何其相似,孙庆内心为其所感动。
孙庆打了盆清水,拿出切菜刀,清洗完脸,将脸上的胡子刮掉,找了一根红绳将发髻绑起,别上木钗,孙庆会这些还得得益于自己上一世历史文学的学习,里面有详细的关于发髻的介绍。
孙庆换上一身已经洗的泛白的书生装,向私塾走去。
因为老婆婆去世时孙庆过于伤心,所以从那天开始他就再没去过私塾了。
现在孙庆想通了,自己想要更快地融入到这个时代,快速了解这个时代的知识,掌握知识体系和发展历程,读书是最快的方式,因为在书中凝练了历朝历代的精华,掌握了知识,才能更好发挥。
在孙庆即将到达私塾时,就听到朗朗的读书声从私塾中传出。读的书是这个时代的文言古诗。
这一点孙庆也很迷惑,明明是一个平行世界,为什么这个世界用的文字也是汉字,用的笔也是毛笔,而纸张也是宣纸和草纸这类的文房之物。
孙庆想不通,索性就不想了,而且这也方便了孙庆更好地融入进去。
孙庆推开私塾的门,在院子中,一群十五六岁和他一样大的年轻人正在听着私塾先生解释古诗的意思。
看到孙庆走进来,所有学生都转头望向他,私塾先生也是停下了讲课。
私塾先生拿出讲堂上的戒尺,二话不说就朝着孙庆走来,孙庆也不躲,一声不吭的挨了先生几戒尺的打。
先生一看孙庆一副知错就改的样子,说道:“旷课这么久,我知你心伤于孙婆婆去世,但三个月不来上课,是不是太不把我这个私塾先生放在眼里了,你可不能辜负孙婆婆对你的一片苦心呀,如果不是她,你可能早已经没有命了”。
孙庆点点头,向先生鞠躬道:“先生教育的是,学生一定谨记在心,定不会辜负孙婆婆的”。先生抚着胡子,欣慰的点点头,觉得孺子可教,让孙庆回到座位。
孙庆的座位在私塾的最后一排靠近墙角,在他的周围是他之前的几个死党,为了不让他们发现孙庆已换人,所以孙庆很谨慎和很安静地坐在位置上,听着老先生讲课。
这节课讲的是古诗词,与唐诗有一样的韵律。
作为一个现代人,孙庆的大脑中装满了现代的各种古诗知识,对于老先生讲的这些东西,他是真的提不起任何兴趣。
所以他在后面翻了一会书以后,便陷入到了打盹的状态中。
就在他打盹的时候,私塾先生,拿着教鞭悄无声息的来到他的身边,对着他的后背就是一下。说道:“刚看你有所悔改,没想到才这么一会就原形毕露了,看来老婆婆的苦心要白费了”。
孙庆立马就从打盹中醒来,也觉得先生说得对,歉意的看着私塾先生说道:“先生,实在不是我不想听,实在是你讲的这些古诗实在是有些平淡了,而且大多数写的不算是太好,所以学生尚才不知不觉地打盹”。
私塾先生一听孙庆如此说,一方面有些好奇,但最主要的是生气,只见他和孙庆说道:“老夫教书二十余年,如今倒是被你一个落魄书生说我讲的平淡,尤其是这些经典诗句居然说他写的不好,那你说写的不好,那你来写一下,如果你能写出比这些更好的诗句,那以后你的私塾课随便做什么我也不管你”。
【作者题外话】:第一次写书,很多地方写的不好,请大家多给意见,谢谢大家支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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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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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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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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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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