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马就代表昂贵,苏梅知道就算自己有这么一匹马,也养不起,这马肯定不只是吃草料,也得吃肉,一般人家负担不了。
“这大观园可不小,我们先大致转一圈,然后去庙里喝茶,再去吃饭,差不多就可以回去了。”秦雪知道一天也逛不完,所以就推荐了两个景点,寺庙和食斋。
马走的很慢,很稳。林茹之心想自己是不是也学骑马?不然的话,就在梦里造一辆自行车,到时候取梦出来。
不知道一辆自行车需要多少钱,不过自行车不用吃饲料,能节约不少保养费用。
“两位妹妹,近日在家都在干些什么?”秦雪也是没话找话。
“我在读书。”韩晓说道。
林茹之回答道:“我在学习。”
“林妹妹,可是学习造梦?”秦雪也知道林妹妹是长梦女孩,去年死而复生,其实不是死了,而是睡了三天。
“是的。”
“真不错,姐姐我就不擅长学习,也不爱看书,所以大字也不认识几个,要不是父亲逼着我念了几天书,只怕我连名字都不会写。”秦雪也不怕丢人,直接告诉大家她是个文盲,最羡慕的就是读书人。
“这诗会,我本来也是不想来的,可家人担心我嫁不出去,非要让我来物色俊杰。我对那些只会读书的才子没兴趣,只有能打败我的男人才能得到我的认可。”秦雪大大咧咧地说道。
“秦雪姐姐,你练过武?”韩晓问道。
“当然了,我虽然不造梦,但我的念能可不弱,战技也是跟着边军学的实战技术,一般造梦师都不是我的对手。”说道自己的优势,她还是很骄傲的。
“原来姐姐不爱红装爱武装。”
秦雪双手从林茹之后面袭来,捏住她的脸,说道:“林妹妹说话就是好听,别人都说过我粗鲁无礼,只有妹妹这话说到了我心坎里去了。不爱红装爱武装,难怪大家都夸你是长梦女孩,真可爱。”
揉林茹之的脸蛋,秦雪的双手就好像揉面团一样,对林妹妹婴儿肥的脸蛋爱不释手。
林茹之很无奈,年纪小就是吃亏,长辈喜欢摸头,姐姐喜欢揉脸,偏偏她还不能反抗。有没有必要这样表达对孩子的疼爱,能不能尊重一下长梦女孩的自尊?
大观园的景色都是微观的,基本上都是独栋的,有竹楼,有茅屋,有砖房,风格迥异。在这里也有农田,甚至有农民在干活,当然农田的面积很小,基本就是楚国有什么地形都要在大观园里体现出来。
楚国地缘辽阔,有山有水,南接百越,北连齐魏,雨水丰茂,物产发达,各种蔬果、各种农产品应有尽有,而且手工业也很发达,光是染布这一个行业,楚国就是五国第一。
秦雪生活在边境,父亲就是榷场官员,榷场就是边境贸易站,就是管理齐楚进出口生意的,对楚国出口的东西了然于胸。
现在她一边讲解大观园的景色,一边也是结合她擅长的知识。比如看到大观园里的染缸,就介绍了楚国出口染布的生意。
“我们楚国可是染料和染布最大的产地,不但花样多,颜色全,而且产量也很可观。甚至很多国外的商人,直接把白布卖到楚国,然后再回购染过的布匹,一样还有利润。当然还有商人会直接采购染料回去,不过他们的染布质量肯定是没有楚国好的。”秦雪说道:“所以大观园里设置了三处染布景观。”
“姐姐,你对大观园很熟悉么?”韩晓问道。
秦雪说道:“虽然我从小在边疆长大,但父亲一直跟我说京城的事情,其中大观园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讲述。所以我虽然只在京城住了三年,可这大观园于我而言却再熟悉不过了。”原来她爹是个大观园爱好者,从小就向女儿推荐大观园。
染布就是楚国的拳头产业,因为有天然优势,很多染料植物就楚国有,其他国家没有。
林茹之得承认大表姐说的没错,只要抱着一颗学习的心,在哪里都能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刚才三表姐告诉我寄流诗会源自叶诗流水的典故,现在秦姐姐又教会了大观园的景观,还有楚国的贸易。让我受益匪浅。”
“我怎么觉得老先生都没有你会说话,又是不爱红装爱武装,又是三人是必有我师,你这个小脑袋瓜里到底装着什么啊。”秦雪的魔爪又开始蹂躏林茹之的脸蛋了。
韩晓也觉得林妹妹变了,以前的妹妹虽然也很聪明,但绝对不会说出这么多精练的话语,判若两人。难道长梦对人的改变真的这么大么,难道一个梦真的可以让人发生质变?xǐυmь.℃òm
现在她倒是有些理解为什么林妹妹醒后,大家对她的态度变化这么大了,以前虽然也疼爱病怏怏的林妹妹,但和现在是不同的。现在大家除了关爱之外,更多的还是期待,一种没由来的期待,这让韩晓很不理解。毕竟她觉得林妹妹比她还小两岁,承担不住大家的期待。
她记得弟弟韩煜小时候,大家也对他有很大的期待,可韩煜长大之后,父亲更多的还是责骂和失望。
弟弟一个男孩都无法承担期待,林妹妹一个女孩子能承担么?韩晓觉得女孩子就应该看淡一些,家里的事情少管,因为女孩不如男孩,男孩都做不好的事情,女孩更做不好。
但现在看林妹妹的谈吐真的是比韩煜强太多了,弟弟肯定是不会理解‘三人行必有我师’的,他就是个混世魔王。
韩晓一直以来的想法受到了挑战,或许林妹妹能比男人更出色,或许她真的能承担所有人的期待。
“到了,这里就是小梦庵,这里的大师精通茶艺,你们的韩荧姐姐都要向她们学习,还要向她们购买灵水。”
林茹之心想大表姐手里的灵水原来是从这里买的?她不由对这小梦庵产生了质疑,毕竟一桶水竟然敢卖高价,显然不是什么老实尼姑。
尼姑认识秦雪,一看来人,立刻出来迎接,忙前忙后。看样子也不是什么正经的清修之地,更像是一个尼姑主题的茶馆,里面的尼姑就是小二,专门招待客人的。
“秦小姐,雅阁禅室请。”老尼姑热情地招待,一点也不淡定,完全就是俗不可耐。
不过上茶的小尼姑倒是有出尘的气质,贴合尼姑庵这个主题。不过整体而言,这地方还是像茶馆胜过寺庙,只是这里招待的客人非富即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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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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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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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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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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