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如果我输了,我不但向他道歉,还立刻自动滚出去,不过他输了呢?”
顾霄心想这亚东看上去大方,实际上算计精明,说是说不限类型,但这里的听众基本都是摇滚和民谣爱好者,创作别的类型歌还想得到一半人以上的认可,那难度就大了去。
而寸头青年显然是这里的常客,支持者肯定不少,所以这场赌赛对方实际上占有极大优势,可惜对方不知道自己是挂逼。
“我不可能输!”那叫冬子的寸头青年大叫道。
顾霄不理他,只是看向东哥。
“如果他输了,他不但要向你道歉,而且以后只要你在的地方,他就绕道走!”东哥帮冬子做了决定。
“好,我相信你不会让他赖帐!”顾霄点点头。
“你放心!”东哥也点点头。
“老板,可以给我十分钟吗?再给我拿张纸和笔来。”顾霄看向酒吧老板。
“没,没问题,马上拿给你。”老板老铁一直在旁边关注这场冲突,随时准备拉架,却没想到顾霄竟然不憷亚东,也是一脸惊讶,心道看来真是个圈外人。
要不怎么看似不认识亚东这尊圈中的大神,而且这人竟然要拿纸笔,这是想现场创作啊,这下有好戏看了,老铁忽然感觉今天这事开始变得古怪又有趣了。
那叫东哥的人显然也没想到顾霄这么刚,而且是要现场创作,这让他也有些好奇起来,心里甚至略有些不安了,难道自己帮冬子应下的这场赌局是应错了?
顾霄会现场创作一首什么歌来打脸呢?
旁边的顾客大多是这里的常客,见到竟然有人敢和圈中的大神亚东刚上了,都在想这人要不是傻子,那就可能真有两下子。
而且现场创作,这事只是听说过,还从没见过啊,这人真有这么牛逼吗?
但看顾霄的样子高大帅气,又不象是傻子,可圈里没听说过有这么牛的人物啊?
这下子,酒吧的顾客都被勾起了好奇心,纷纷低声议论,甚至有人开始摆下1:5的赌局,买冬子赢的赔1,买顾霄赢的赔5,还是比较看好冬子。
可惜顾霄不知道有人给自己开出了这么高的赔率,否则真要给自己下上几注赚点酒钱不可。
亚东那群人现在也在小声议论,其中有个女孩说:“那个帅哥不会真写出一首比冬子强的歌吧,我看他那样子好像很有信心的样子。”
“小娜,你瞎说什么,那傻子怎么可能会写出比我强的歌,肯定是在装模做样。”冬子一听就不爽了,他现在是赌赛参赛人,虽然很有自信,但仍然也是有压力的。
“嘻嘻,冬子你紧张了,我只是凭直觉感觉那帅哥不象是个说大话的人。”小娜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钧哥,你怎么看?”旁边有人在问一个看上去有些放荡不羁的帅气青年。
“我不知道,但我感觉亚东今天可能看走眼了,也没啥理由,就是象小娜说的那样,纯是感觉。”那个叫钧哥的年青人懒洋洋地说了句。
顾霄没有理会周围人的议论,他拿到纸笔后就在思考要抄哪一首,虽然记得的歌还有不少,但今天要赢这场赌赛,那拿出来的就一定要是精品,要能碾压对方,而且必须是摇滚或民谣才行。
摇滚到有不少可选的,象王半壁的好几首都可以抄,但摇滚对唱现场的要求很高,自己今天嗓子都没开,直接唱这种费嗓子歌,一是损伤声带。
二是不见得能很好的表现出歌曲的精髓,那就糟蹋歌了,毕竟自己不是专业歌手。
顾霄也幸亏这段时间被白素逼着录歌,算是学了不少东西,唱歌技巧也提高了不少。
否则今天在这种圈子里还真不敢上台,如果摇滚不合适,那就只能选民谣了,前世有什么特别出色的民谣呢?wWW.ΧìǔΜЬ.CǒΜ
想到民谣,顾霄突然想起早上来京、城在青屿机场见到的那段负心人反转的感情故事了,有首歌的名字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脑海里,嗯,那首歌不就是在说那段故事么?
嗯,就抄那首,在唱之前再讲一下那个故事,肯定能打动现场的人,顾霄心想既然应战,那就必须全力出击,狮子搏兔不留余力,不让对方有任何翻盘的可能。
顾霄决定后,马上动笔开始抄歌,这首歌前世也挺喜欢的,也唱过蛮多次,但前世的嗓子条件所限,很难唱出那种味道,这一世的嗓子条件比前世好太多了,应该是没问题。
顾霄抄抄改改,没到十分钟,只花了七分钟就把歌抄完了。杨慕儿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顾霄抄完歌后拿起歌纸起身往舞台走去,下面的人见顾霄花了六七分钟就写了一首歌出来,都非常吃惊,不少人根本不相信顾霄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创作出一首好听歌出来。
“我没看错吧,那人才花了七分钟就创作了一首歌,太假了吧?”
“古人七步成诗,他这是七分钟成歌么?”
“肯定是瞎写了,反正也是输的,就是糊弄了一下罢了。”
“会不会是以前创作好的,只是现场写出来而已?”
“估计这人要输得很惨,我就想看他是怎么滚出去的。”
“如果这人这样也能赢,我立马吃翔一陀,不,两陀!”
……
顾霄没理周围人的议论,只是淡定的在舞台上拿起一把民谣吉他,把歌纸放在谱架上,开始试弹吉他,他是在找一下和弦和重温一下旋律。
亚东那帮人虽然大多数也认为顾霄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创作出一首好歌出来,但毕竟是关系自己人的赌局,还是很关注顾霄行为的,见他拿起民谣吉他,又在试弹,就开始议论了。
“这人是要唱民谣?”
“国内近些年可没有好的民谣作品出来啊。”
“听他弹的指法,感觉吉他水平也只是一般般啊。”
“不过前奏旋律感觉好像还可以啊。”
“难道他真在这么短时间创作出一首好作品出来?”
“好作品?不可能,就他那吉他水平一看就是外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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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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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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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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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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