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涧磊的沟通技巧比对方差多了,不过他想一想,这点小好处,真不算什么。

  于是他点点头,“行,你俩算半份,你捡能说的跟我说一说。”

  其实消息并不复杂,瘸子是被洪四聚居点的执法队找上门了。

  执法队问了点什么,大家都不是很清楚,但是很显然,他的回答不能让对方满意。

  瘸子能做了这生意,跟聚居点有些关系,执法队骂了他一通,似乎有意放过。

  但是另一拨人直接击毙了瘸子。

  最后,那汉子神秘兮兮地表示,“知道吗?那是洪字总聚居点的人……”

  他不让妇人说,自己反倒是说得兴起,“那种大人物,杀你我,就跟踩死只蚂蚁一样。”

  “是这样啊,”曲涧磊轻声嘟囔一句,不再说话。

  原本他是想打听垃圾场的事情,现在听说连瘸子都被杀了,那还是缓一缓再打听吧。

  他穿越后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那边渡过的,但是要说他对那边谁有感激或者牵挂?

  没有,一个都没有!

  他只是想知道赛先生得知自己失踪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看老瘸子的下场,他已经可以猜到,万一总聚居点发现自己没死,会是什么态度。

  所以那些人的下场,他还真不着急打听了。

  完全不打听是不可能的,他总要根据那些人的下场,分析出自己面临的形势有多险峻。

  收了点紫花地衣之后,曲涧磊又用营养剂换了些金属丝之类的小东西,补充陷阱物资。

  然后他转身走出营地,向藏着摩托车的地方走去。

  见他离开,刚才出卖消息的男人眼珠转一转,走向了一个很大的半地下建筑。

  这里是营地的消遣场所,不但卖烟酒,也卖一些半违禁的东西。

  上次莫里森的蓝美人,就是在这里买的。

  房间里乌烟瘴气,有四个人在喝酒聊天,还有三个散客。

  汉子走到喝酒一拨人那里,面对一个枯瘦的汉子,低声发话,“东哥,我有消息。”

  东哥斜睥他一眼,抿一口浑浊的酒水,随口吐出一个字来,“说。”

  汉子咧嘴一笑,露出了黑黄的牙齿,“东哥,这个……您一向很大气的。”

  枯瘦汉子又斜睥他一眼,“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汉子吓得一哆嗦,只能老实地发话,“刚才有个生人,打听瘸子的消息。”

  “瘸子有什么好打听的?”一个花臂汉子不以为然地表示,“都已经死了的人。”

  “黑哥,死人也有价值的,”汉子小心地解释,“万一是总聚居点要找的人呢?”

  “马德,你什么钱都敢惦记?”花臂汉子瞪了他一眼。

  “那种人物的事,我都不敢搀乎……我就纳闷了,谁给你的胆子?”

  枯瘦的东哥不做声,漠然地盯着手中的酒杯,目光茫然。

  “万一呢?”汉子赔着笑脸回答,“能搭上总聚居点大人物的线,不赚钱也值啊。”xǐυmь.℃òm

  “大人物……”花臂汉子不以为然地哼一声,然后看向枯瘦汉子,“东哥?”

  东哥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淡淡地表示,“你继续说。”

  汉子将经过说一遍,还重点描述了曲涧磊随身携带的武器。

  曲涧磊进来是为打听消息,所以只带了一把高斯自动枪和一把短匕。

  这种配置说明他有一定的实力,但是……当初打闷棍的那厮,也就是这装备。

  而且他落魄到连紫花地衣都收,能强到什么程度?

  当然,如果真的是打探消息的,这会是一种掩饰手段,但真是这样吗?

  “好嘞,”枯瘦汉子直接站了起来,“弟兄们,走一趟了。”

  他看起来浑浑噩噩的,但是能做到一个团伙的老大,又怎么可能没点本事?

  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杀伐果断,这才是他的真实面目。

  可是花臂反而有点犹豫了,“东哥……你真觉得能搭上那些大人物?”

  “搭不上也无所谓,总要试一试,”九哥随口回答,“实在不行收了他的装备。”

  “一把枪而已,”花臂汉子不屑地表示,“有必要吗?”

  枯瘦汉子看他一眼,“你在教我做事?”

  “东哥,我不是那个意思,”花臂汉子老实地举起双手。

  东哥可是团伙里当之无愧的灵魂人物,他可以表示异议,但绝对不能质疑。

  所以他婉转地解释,“我是担心他有手段,咱最近减员厉害……会不会划不来?”

  打仗肯定要考虑成本和收益,为了抢一把枪,万一伤了自家兄弟,划算吗?

  “对啊,咱们缺人,”东哥随意地回答,“可以把人拉来当炮灰。”

  合着他打着三重主意,能讨好聚居区的大人物最好,不行的话,裹挟对方当炮灰。

  两者都不可行,那就杀人越货,至于说己方可能有损失……收获大于损失不就行了?

  废土讨生活的,有几个不会算账的?

  只有第三种可能的话,东哥就懒得动了,但是还有前两种可能,那就值得一搏。

  四条汉子走出了房间,花臂汉子直接问一句,“冲着哪个方向走了?”

  告密的汉子一指方向,枯瘦的东哥一摆手,“上车,两辆车都走。”

  “两辆车?”花臂汉子有点意外,“那就一个人。”

  东哥看他一眼,摇摇头,“格局小了,真是目标的话……两辆车都未必够。”

  “也是,”花臂汉子点点头,直接向一辆摩托车冲去。

  “黑哥,”告密的汉子喊一声,“那啥……消息费呢?”

  “你给我闭嘴!”花臂头也不回地呵斥一声,“在这儿等着,短得了你的吗?”

  汉子顿时就不敢说了,两辆摩托车轰鸣着扬长而去,他悻悻地吐了一口唾沫。

  曲涧磊走出营地的时候,心里就很警惕,他知道废土幸存者对独行客是恶意满满。

  离开营地不远,他就猫着腰一路狂奔,想的就是甩脱可能的跟踪者。

  奔出去差不多两公里,他听到后面传来了摩托车的声响。

  该死的,好的不灵坏的灵!

  曲涧磊算一算,自己距离藏着摩托车的地方,差不多还有一公里。

  紧接着,一连串的数字在他脑中闪过。

  自己已经奔跑了两公里,想跑完剩下一公里,不会快于四分钟。

  废土的摩托虽然都是可以越野的,但是每小时通常不会超过四十公里。

  自己选择的是摩托不好走的荒地,这种地形,摩托的时速也就三十公里左右。

  那么对方想要达到目前这个位置,基本上也要四分钟左右。

  到了那个时候,曲涧磊堪堪能跑到藏着摩托车的地方。

  然而,一公里的距离,已经在高斯自动枪的有效杀伤范围内了。

  所以这个追兵,还真不能小看,稍有松懈,他就要面对不可挽回的局面。

  而他根本不清楚,身后到底追来了多少人……

  打是没有打算打的,一切都要以跑得掉为目的。

  但是现在的曲涧磊,还真的是有点乏力了。

  废土人的身体素质,比蓝星人要强一点,奔跑的速度稍微快一点。

  可他身上还带着不少物资,连续跑了两公里,想再提速也很难了。

  想一想,他只能运转体内不多的内气,灌注到两条腿上。

  此前他从来没有做过类似的尝试,原因无他——穷!

  可现在是生死时刻,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然而,内气才一灌注到双腿上,他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同:速度明显提升了!

  大致判断一下,应该比此前提升了一倍左右。

  也就是说他现在跑到藏着摩托和物资的地方,大约只需要两分钟。

  两分钟后,那些人应该距离他还是两公里。

  高斯自动枪的有效射程超过三公里,但是打得准打不准,这才是问题。

  两公里外的高斯枪想打中他,那得连发才行,靠子弹密度来弥补偏差。

  所以节省的两分钟时间,是相当关键的,他终于有信心逃出生天了。

  然而,一分钟之后,奔跑中的曲涧磊突然发现:又有点饿了!

  距离他上一次进食,倒是有段时间了,但是现在的饥饿感,显然是因为内气消耗。

  他的心里顿时就生出点不平:合着我还得再吃两支营养剂,才能顺利逃脱?

  他对逃跑原本就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只不过不知道对方的装备和人数,不得不跑。

  想到这逃跑还要消耗数量不多的营养剂,真的是越想越气。

  到底是招惹你们什么了?让原本就不富裕的我,更加雪上加霜?

  既然心生不忿,他马上就反应到了另一个问题:有人知道他在聚居点外买过摩托。

  所以借着摩托逃跑,很可能引来总聚居点的关注。

  此前他就想到了这种可能,只不过他刻意忽略了——天大地大,逃命最大!

  现在既然想着反杀了,那索性把这个隐患解决掉好了。

  不过,追来的人到底有几个,都是什么装备呢?

  然而下一刻,他抬手狠狠一拍脑门,“想那么多干什么,我的速度可是比摩托快!”

  摩托在没有路的荒原上,时速基本不会超过四十公里,慢的时候三十公里都未必。

  而他现在的时速,基本到了三十五六公里,不考虑持久性的话,还真的不怕摩托!

  (新书期间,求各种助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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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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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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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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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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