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国权利崩溃,白大陆上各个诸侯国乱斗,开始了漫长的权力之争。同时还有存在了几千年的神秘组织也参与了权利的争斗,最有名的两个组织,一个是号称死神的刺杀组织,一个是号称预言的宗教团体。
接着,《古书之史》列举了许多诸侯国,但是可惜的是,因为页数的残缺,很多都不全了,有的诸侯国介绍只有几个字,其中,最为完整的,当属唐国。
唐国里有着明确的人物介绍:
李恭(唐王,原来脾气火爆,盛气凌人。十一子李存血死后,变得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心细如发,城府如海。五十三岁,曾经一箭双雕退蛮夷。)
手下十三大将:老大(养子)李克寒(从雪地里捡回来的。李克寒。脾气暴躁,不读兵书。)
二子李克饥(农民手里养的。因为从小吃不饱,所以体型瘦小。骁勇善战。战死。)
三子李克亚(从小就是皇太子,善于诗词,注定老大的身份,所以被称为李克亚。千面人,为了权谋,不择手段。)
四子李克奴(被杀北夷奴隶的孩子,因为太小,被李恭救下。计谋冠绝十三太保。为人正义。外谋。与八弟合成“外谋内治”)
五子李克寿。(出生时算命人说活不长,所以取名李存寿。富豪奢侈,十三太保唯一的废材、)
六子李克善(法官,铁王。也有计谋,曾经两次以少胜多。)
七子李克仇(被灭国的太子,李恭以君子之心包容,收为义子,任为义子。病死)
八子李存忠(先后辅佐李恭和李克亚。忠实的政治智囊。与四哥合称“外谋内治”)
九子李存苦(抵御外族,常年抵抗北方少数民族。)
十子李存休(和李存苦一起守卫边疆,抵御外族。)
十一子李存礼,死后改名李存血(喜白袍,李恭差点被宴杀,李存礼为救李恭,战死宴席之上。李恭也一改暴躁脾气,就是为了李存血。“每当怒气发作,一思存血,心痛万分,孤之错,存血却亡。孤白发送黑发,天谴也。李恭的贴身内衣就是染着李存血的血的白袍制成。”)m.χIùmЬ.CǒM
十二子李存武,原为混迹于市井的混混,有能力整合了秩序最混乱的一条街,为李恭赏识,十六岁被收为义子。(武力仅次于李存勇,嫉妒李存勇,设计害死了李存勇。后来李克奴为存勇报仇,被以计杀死。)
十三子李存勇(白陆最强将,王不过项,将不过李。为人孤傲,与众将不睦。但是和李克奴,李克仇,李存血三人交情甚深。被斩之时,李存血已死,李克奴在外领军,只有李克仇在,李克仇不顾病体,靴子都没穿就跑出雪地,骑马往李恭那里赶去,被老师拦下。李克武与存勇不睦,说我们都是义子,狡兔死,走狗烹,早做防范,日后肯定被害,十三太保中,我俩最勇。若是十三弟在外起兵,我在内呼应,天下可得。模仿李存勇写了一封信给敌人,故意被截获,然后自己利用权力,断了李存勇的粮草。李存勇以为父亲要害自己,带领兵马回来,要把兵权交还回去。李存武说这是谋反。交还兵权,怎么会带兵前来!众人与存勇不睦,纷纷诬告。李存勇只身前来,李恭佯作要斩杀,以为会有人求情,无人求情。李恭后来感慨:众将都知道我的意思,但都没有人替存勇求情,可见存勇已经不再适合存在于唐国,我杀他,是我一生最后悔的事,也是我不得不做的事。我死之后,将我葬在存勇墓边,如有违令者,天下共诛之!斩杀李存勇的就是李存武,李存勇死前,李恭的最后一道王命是刺心而死,不能斩首,唐国皇室,不容有侮辱身体的刑罚。)
鲁萧琦和秋声澜看罢,虽然秋声澜不觉得什么,但是鲁萧琦内心深深震撼,原因有二,第一,是因为这部史书所记载的,跟王飞所说的有很多点可以吻合,这说明王飞说那些话,讲那些故事并非随便说说。第二,当然就是紧紧唐国一家诸侯,就有这么血腥的权力斗争,足见权力之刃傻人有多厉害!
沙漠,沙漠皇帝王宫。天气渐寒,秋风由北方的草原侵袭到了王宫。江浅辄站在城楼上往下望着,天空阴沉着,压着重重的黑云,金城城外大片的枫树树叶红艳如燃,乌云的黑色和枫叶的红色形成强烈的对比,江浅辄看的内心有些压抑,长长呼出一口气,坐在椅子上缓缓闭上了眼睛。闭眼的刹那,突然刮起一阵西北寒风,风中裹挟着一片黄色枯叶飘到城头,缓缓落在江浅辄的脚边。江浅辄听到了落叶声,睁开眼睛,看到脚边的枯叶,不禁无奈的苦笑一声,一笑,江浅辄眼角的皱纹更加深了。江浅辄对枯叶特别有感触,作为一个八十三岁的老人,他知道自己随时都可能像脚边的枯叶般凋零。“大人,起寒风了。”旁边的仆人将狐裘披到江浅辄身上。江浅辄站起身扯紧身上的狐裘,长叹道:“高处不胜寒呀。”旁边仆人问道:“大人,为什么要做这种长叹呢?”江浅辄道:“沙漠帝国之中,来了不速之客。我有预感,我们的沙漠皇帝的安稳日子,似乎是到头了。”
旁边仆人问道:“大人,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早做准备,随时为皇帝效忠呢?”
江浅辄冷笑道:“我当然是忠心辅佐沙漠皇帝,只要是沙漠皇帝就可以,至于谁当沙漠皇帝,就不是我能决定的了。”
仆人吃了一惊,对江浅辄道:“大人,你这么说,岂不是……”
江浅辄道:“如果不出乱子,当然更好,出了乱子,我们也不怕。我在沙漠帝国屹立不倒这么多年,沙漠皇帝换了好几个,我的位子却是不动如山,靠的是什么?实力?智慧?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不全是。我靠的就是借力打力,顺势而为!适应时代的潮流,才是真英雄,真豪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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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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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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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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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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