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虎贲军只要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是一片血河。
逃出来的几百名马贼气愤不已,这是为什么呀?
为什么?
五皇子有令,但凡是和甘桧有过接触的人,一律格杀勿论!
甘桧?甘桧是谁?特么的,甘桧是那个王八蛋!?
哦,如果古雨濛在这里,那就会明白,看来甘桧把这批马贼也说了出来,这纯粹是拽几个垫背的,可怜了这帮马贼。
他们逃回到了北齐,至少北齐没有虎贲军吧?
好不容易从鹰愁谷内走了出来,几百名马贼只剩下了二三十人,而这二三十人也是弹尽粮绝,靠着一口气,游离到了蒯城,在蒯城胡帖儿的管辖地里抢了一些吃的喝的,休息了几天之后,这才向幽州方向出发,他们打算过了幽州,再去北齐十六部……
十六部不是有胡家的十万镇北军嘛,到时候直接投靠镇北军好了。
他们还不知道是,胡家的镇北军,早已不存在喽。
他们在蒯城和幽州之间,忽然看见有一队人马,正在慢悠悠地向南进发,为首的两匹马上,坐着两个男人,身后跟着两顶大红的轿子,看起来,这是两队刚成亲的新人啦?
这不是两个走动的金条么?哈哈~~发财啦!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后福来得也太快了吧?
一声呼哨,几十名兴奋地马贼,冲到了前面。
“此树……算了,特么的,把钱拿出来,老子给你们全尸!”
马贼们也懒得再看什么口号,干脆直接一点,上吧,干.死他们,然后抢了钱,跑路,如果新娘子还算漂亮的话,啧啧,打劫的同时再劫个色,一举两得……
卫粱老远就看见了这二三十名马贼,倒是奇怪了,哟呵,才不到一年没打仗,怎么就多了那么多小喽啰?这些马贼是从哪冒出滴?庆浚,你猜猜,猜对有奖……
庆浚摸着下巴,却是回头问余音:“娘子,有马贼来啦,你猜猜,这些马贼从哪里来的,卫粱说猜对了给一百两金子。”
“我什么时候说给金子了?”
“你不是说猜对有奖的么?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言而无信?”
余音一听说有马贼,立即探出头来看了看,还真有……
不过,余音才不怕哩,这里可是北齐,可是有着三十里联营的镇北军所在地,前面不远,就能遇见镇北军的弟兄们了,这些马贼,胆子还真肥。
现在,送亲的这些弟兄,只要一支红羽响箭飞上天空,就能在半顿饭的功夫,召唤来一两万的镇北军弟兄……ωωω.χΙυΜЬ.Cǒm
说不定,能把十万人全都招来你信不信?
余音想了想,说道:“肯定是从落鹰大道来的!”
绕梁从另外一顶轿子里好奇地问:“余音,为什么呀?”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猜嘛,相公,猜对了嘛?”
庆浚也不管自己的女人猜对了没有,反正只管向绕梁要钱:“来,给钱,我家娘子猜对了。”
“去你的。”卫粱下了马,召唤一声,“弟兄们,留十六个人护着你们的大嫂,剩下的十六人及仪仗队的弟兄们,把家伙都拿出来……”
嗖嗖嗖~~
十六个昔日红羽营的大汉们,纷纷从轿子底部的暗格里,抽出了弯刀。
弯刀?
为首的马贼愣了一下,好像只有北齐军队里的人,才用弯刀啊~这些人只是送亲的普通人,个头虽然大了些,但也不至于使用弯刀吧?吓唬谁呢?
“交钱,别咋咋呼呼的,有钱能买到弯刀算你们了不起,拿钱!一个人头一百两!没钱拿两位新娘子抵账!”
绕梁却是不搭理这位为首的马贼,而是问庆浚:“你先上还是我先上?”
庆浚挠了挠头:“你岁数大,你歇歇,我先上,对了,什么阵型?”
卫粱想了想:“对方人太少了,没必要摆阵型,既然要摆的话,那就摆一个胡侃滥杀阵,不过呢,咱们兄弟二人今天大喜……还是问问夫人们的意思。”
卫粱转过头问绕梁:“夫人,是要死的还是要活的?”
绕梁一听:“相公,今日大喜,不宜见血,就要半死不活的吧!”
“好嘞!”
为首的马贼奇怪了:这两人怎么还商量起来了?怎么着?瞧不起我们“落鹰三雄”是不是,兄弟们,给点颜色让他们瞧瞧!
马贼们正要冲上前,却听庆浚一摆手:“等一下,我夫人有话要说,你们稍等。”
马贼们又停了下来,心想这才像话,赶紧商量商量给钱吧,再不给钱,命就没了。
余音叫住了庆浚,说道:“相公啊,咱们今天大喜,不宜动刀动枪的,有响箭吗?让别的弟兄们来招呼就是了,回去晚了,耽误了时辰,可不吉利。”
庆浚一想,有道理啊,成亲大事,回去迟了耽误了时辰,延误了拜天地,那可不是件好事。还是夫人想得周到。绕梁也是这个意思,卫粱自然照办。
于是,庆浚收起弯刀,上前说道:“各位兄弟,我们出来未曾带得金银,不如,我让前面的家人送些过来,如何,一人一百两是吧?”
“刚才是这个价,不过现在不是了。”
庆浚奇怪地问:“不是了?那?涨价了难道?”
为首马贼说道:“对,涨价了,刚才是一百两,现在一人五百两,黄金!大周的银子咱可不要!”
庆浚点点头:“那行,花钱买个痛快,也是不错的。”
说着,庆浚自马上取下了柳木硬弓和红羽响箭。
雁归关的人,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无论到哪,无论做什么,只要出门在外,身边必备柳木硬弓和红羽响箭。一来是为了呼叫救援,二来,红羽响箭可以标示距离。
啾~
红羽响箭发出尖锐的声响飞上了天空,刺耳的声音响彻了半个天空。
……
在距离卫粱和庆浚所在位置的二里之外,镇北军有八千人驻扎在这里,再往前一里多,又有五千多人……在卫粱和庆浚的后面三里多远,刚刚送走了卫粱和庆浚七千镇北军弟兄刚要开始喝酒,却是听见了天空中刺耳的红羽响箭声。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副统帅他们遇到问题了?轿子抬不动了吗?不对呀,十六个人抬一顶轿子还会抬不动,抬不动那是不可能的,而且,红羽响箭不会轻易上天,一旦射上天,那就是救援的信号啊,这是昔日雁归关的弟兄们口而相传的秘诀,只要遇到危险,射一支红羽响箭,附近的弟兄必定赶来相救。
那就是副统帅他们遇到危险了?哎哟我去~那还等什么?兄弟们,酒,先不喝了,抄家伙!
前面的一万三千人,后面的七千人,合起来两万人,齐刷刷地扔了手中的碗,纷纷抽出了腰间的弯刀,抓起头盔,纷纷上马,向红羽响箭的位置奔去。
……
为首的马贼等了半天:“人呢,送钱的人呢?跟你们说,别耍什么花招!”
庆浚和卫粱及三十二名红羽营的大汗们一便挖坑,一边笑道:“不敢不敢,一会就到。”
马贼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一会就到,你们挖坑做什么?”
卫粱说道:“哎哟,你们不知道,习惯了,一旦有人死,我们就喜欢挖坑,一方面是防止死人变臭了,污染空气,另一方面,我们的家人都喜欢把敌人剁成肉块,防止清扫战场的时候敌军诈尸。”
“清扫战场?敌军诈尸?”
马贼听着这些军队里才有的专业术语,再看看他们腰间的弯刀,再想一想刚才飞上天空的响箭……响箭,听说响箭是雁归关虬须将军元昊发明的,后来传遍整个北齐,虽然北齐军不怎么使用响箭,可是雁归关的守关将士,最擅长用这种响箭召唤救援。
响箭,战场,敌军。
这些词联合在一起,让为首的马贼觉得脊背发凉。他咽了咽口水,出声问道:“呐,我问你,你认识元昊吗?”
卫粱和庆浚相对而笑,随后卫粱说道:“认识啊,他是我们将军。”
“那你们是……”
“镇北军啊。”
“镇北军不是胡家的吗?”
卫粱吧唧吧唧嘴,摇摇头:“不是不是,胡家的镇北军已经被我们元昊将军灭了,反叛,你不知道十六部镇北军已经叛变了吗,这都是一年前的事了,你是活在什么地方,消息那么闭塞啊?”
为首的马贼顿时慌了,完蛋了,踢人踢到钢板上了……
昔日雁归关的虬须将军,那简直就是一个军中霸主,镇守雁归关十年,大周军攻打过几次,却是连城墙都没爬上去。
这一次,居然碰到元昊的部下。
“敢问两位是?”
卫粱指了指自己:“我啊?我是卫粱。你别问他了,他叫庆浚。”
卫粱,庆浚……两个雁归关统领校尉……呼~为首的马贼虽然不认识二人,但却听过他们的名号。
“跑!”
马贼还算反应快,可是马头还没调转过来,就见不远出尘烟滚滚,马蹄轰鸣,二三十名马贼还没来得及跑,就被两万人包裹在了其中。
一支响箭,召唤过来两万人,个个杀气腾腾。
为首的却是昔日雁归关的步兵统领校尉,他跳下马来,问道:“老卫,老庆,怎么回事啊?”
卫粱见二三十名马贼早已被他带来的密密麻麻的人围在了中间,早已找不见他们的身影了,只好说道:“有些马贼。”
“在哪呢?”
“就在你带来的人中间,被包裹起来了,反正瞬间就被你的人吞得没了影……”
……
那二三十名马贼早已被这两万杀气腾腾的人吓得从马上掉了下来,落在地上,被那些没看见他们的将士们的马,踩成了肉饼……
那位雁归关步兵营统领,现在已是昭武将军的大汉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在地上把早已被马蹄踩成肉饼的马贼们抠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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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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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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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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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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