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花艳艳开在这寒意逼人的重重深宫之中,衬得月光诡异而绝色。
我拿着匕首的手一直在颤抖。
我要杀了他。
杀了这个我所爱的人,这个人叫明珏,字崇枢,他是当今大明国的皇帝,九五之尊,尊贵无比。
而我是阴阳信使,我叫许诺诺。
明国最赫赫有名京城四门之一的南家,家主南泽,为这个皇帝打下半片江山的人,方才死在了我的面前,而我先前还让那个粉袖水衫齐齐刘海的女子在宫门处等着,我说南泽很快就会回来。
结果我看着南泽在我面前死了。
我终于走上了宫梯,如今明崇枢就站在我的面前,近在咫尺。
那把匕首横在了我的身前,我没有再进一步,也没有握住他伸过来的手。
我不过去,他便过来。
我蓦地瞪大了眼睛,提了匕首护在身前,急急喝住他:“站住。”
将我的警告视而不见,他忽然张开了胸膛迎上前来,锋利的匕首生生地没进了他的身体,他闷哼了一声,手上一阵温热粘腻,那是明崇枢的血,然后我发现他环住了手,将我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我一直在等着这天……”他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等你来……亲手杀了我……”
他身后就是巍峨的宫殿,雨花飞落,被夜色染成了浅绿的荧光,在我的面前汇聚起来,慢慢飘进了我的眼睛里,刺得眼睛生生的疼,一片苍茫的模糊。
我是当朝太傅许修己的女儿,因为这个头衔,我时常感到苦恼,世人都知,明国朝堂上左右两个丞相,一个文一个武,而我的爹爹就是文丞相,另外一个是莲家的莲丞相。
莲家有许多的女子,大多长得很漂亮,就比如这个莲丞相,前后两个女儿都生得天姿国色,一个莲月已经是当朝的贵妃,一个莲华十岁那年就被封为了太子妃,为此我爹很是心焦,生怕我也落得要嫁进深宫的命运,莲丞相或许觉得那是殊荣,可我爹不觉得,他拼命地要把我隐藏起来,行事低调了再低调,以至于坊间就快将我的存在给遗忘了,对此莲家自然是喜闻乐见,巴不得许家被莲家的风头压下去还好,我爹的心焦我很能理解,因为我曾有幸女扮男装在街上游玩时见过坐在莲家马车里的那位莲家的小女儿莲华,当时风吹动了纱帐,她轻挑着眉眼微微抬起了头,那一瞬间,我生生明白如何是惊鸿一瞥,同样都是女人,差距未免太大,倘若有一天我也要被送去宫中同她争宠,我定要输得一败涂地,输了还不打紧,估计要把我爹一世的英名都给毁净了,作为许家的女儿,在样貌和皇恩盛宠之上,我自然无法同人相比,但若是要比诗书才华,不是我自己抬举自己,放眼整个京城,怕是找个男子与我抗衡都有些难,何况是女子,只可惜,生为女子的我万般的才华,都顶不过一张好看的皮囊有用。
我爹每日都要进宫去给太子授课,而他又同时也想看管着我不让我出去捣乱,便将我打扮成了书童模样,将我一并带进了宫里来,宫里不比外头,我就是有心想野我也不敢,可在此日复一日着实太过无聊,所幸我找到了一个好的去处,那就是宫内的藏书阁。
皇宫之中的藏书阁汇集了这天底下最全面最珍贵的书籍,此处少有人来,我自来了第一次便深陷其中,看书看得忘之所以,不能自拔。
而这藏书阁少有人来,便不代表没有人来,所以在那日里,门被轻轻地推开,我躲在重重的藏书架后面探头望去,那少年也惊诧地抬头看我,那一瞬间,着实尴尬。
此人我是认得的,想来宫里应也没人不认得,他是当朝的二皇子,虽然并不得势,但有幸常伴太子殿下左右,深得我爹的教诲,从前我也见过他一两面,只是我一个小小的书童,他自然未曾放在眼里。
而后我曾听我爹在我耳旁多次提到这二皇子明珏,大概是他如何地聪颖过人,如何地栋梁之材,反正有多好就说得多好,作为我爹唯一的女儿,这个二皇子明珏就是每个家里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在我生活里重复又重复地出现,真是让我恨得咬牙切齿。
冤家果真都是路窄。
“你是谁?为何躲在这藏书阁里,见到本皇子也不行礼?”少年的明珏气质沉稳,那时与生俱来的贵气就初露端倪。
我连忙从藏书架上爬下来,这么一急,脚上一滑,就扑腾地摔在了地上,疼得我是眼前发花。
他却是笑了,仿佛这是什么顶好笑的事情。
见我艰难地起身又要行礼,他索性摆了摆手,“罢了,不用你行礼,既然你来此处,便帮我忙一同寻本书吧,也省得我去唤人来。”
我扶着被摔得疼痛异常的屁股咬着牙点了点头,心里悄悄地将他骂了十遍八遍,琢磨着要怎么捉弄于他才能稍微解气。
这明珏要找的书十分稀奇,连我也不曾听过,找起来自然也十分费劲,很快便入了夜,我心想着我爹应快要来寻我了,所以找书也找得不甚上心,竟就这样打翻了一旁的烛台,藏书阁内不见明火,历来都是用的琉璃宫灯,将烛芯团团地收在琉璃瓦内,避免烧着了这里面珍贵的藏书。
而偏生我找书找得十分手累,方才就将那琉璃瓦摘开了来,减轻了许多的重量,不想就这么一个疏忽,就酿了祸事。
明火遇纸,此刻又是极其干燥的秋季,我惊得不知所以,还是明珏反应过来,当下就脱了玄紫的外袍去扑那明火,见我还呆愣在原地,厉声喝道:“愣着干嘛?还不快去唤人取水来……”琇書網
我手足无措地奔出了门外,一路连声大喊让宫内的人赶忙去取水救火,心下自知惹了大祸,那一头赶忙去太子的书房寻我爹求救去了。
事态严重,我爹给我吓得差点没两眼一翻昏过去,最后狠狠地瞪着我,怒道了一声:“还不赶紧同我去藏书阁看看。”
一路前行,皆是来来往往手忙脚乱的宫人们,挑着的水桶溅了一路的水花,还未到藏书阁,远远就看到焦黑滚滚的浓烟,夹杂着难闻刺鼻的烧焦味,心里就不住地往下沉去。
藏书阁内火光冲天,火势已经大得无法遏止,滚烫的火浪一波接着一波,将这入了夜的天染了个半红,亮如白昼,饶是远远地望着,都能感觉到一阵阵的热浪扑面而来,可想而知,伴随着这场大火的吞噬,这藏书阁里万千书本珍品,定要被毁得一点不剩了。
战战兢兢不闯祸,然而一闯祸就是如此大的祸事。
偏偏这明珏二皇子还亲眼看见我打翻了烛台,想要抵赖都无从抵赖,虽然他不知道我真实身份是谁,可只要画了画像一番调查,到时候罪名肯定更大,还不如此刻就到皇帝的眼前请罪的好,毕竟我还有个丞相的爹爹在。
然而此刻我当作靠山的爹气得脸色发青,怒瞪着我道:“此番祸事是你自己闯的,你自己想办法去承担,我定会保你一条小命,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这的确便是我爹会做的事。
此人有他雷打不动的坚定法则,错即是错,勇于承担,不管我是不是女儿身,该我受的便要去受,如此才能打从心底里长记性,到底年纪还小,以前只是犯过一些小错,未曾遇见这等大事,当下我就吓软了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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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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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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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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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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