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错。”
他愣了一下,目光里流光闪过,然后笑道:“想来这裴念对你也好,这缎子是御赐的宫缎,这么珍贵的东西都拿来与你分享。”
雪花拍得我渐生了冷意,忙退进了屋子几步,“明日就是老情人大婚,带去的女人长得不怎样,就只有从打扮上后天上补了,他下这血本,不全是因为对我好。”我曾在华容记忆里看见过莲湖的模样,莲家的基因强大,能出莲华那样倾国倾城的人物,也就说明了莲家不会有什么相貌平凡的女人,加上自小家庭教养和优渥的生长环境,肤若凝脂,朱唇皓齿,明眉星目自不在话下,而莲湖作为莲华之后莲家最漂亮的一个女人,就算我再如何盛装打扮,也无论如何没办法在她大婚最美当天比过她,可就算比不过她,至少不能差距太大,丢了自己的脸面,当然这是我对裴念心情的揣测。
“你说的是莲湖?”
“你消息可比我灵通。”我悻悻然道。
“明日之宴应该这大半个京城名门望族都会去,应还会有不少的朝廷命官,的确热闹非凡,裴念带着你去,打扮得体些总是没错的。”
他这么说我就更觉得有压力。
万一不小心被人看出来我其实并不是个活人,想想都是件恐怖的事。
雪花还在扑簌簌地落满地,他抬眼看我,“明日之事你万事自己小心,这些日子我有些自己的事要忙,若是出了什么裴念护不住你的事,你就将脏水使劲往南泽身上泼。”
崇枢居然还知道南泽。
可往南泽身上泼脏水又是怎么回事啊?我还没理出头绪来,他的身形一散,很快就又消失了。
屋外远远地响起了鞭炮声,打破雪夜里冰冷的静寂。
不对呀,如今才刚过子时,怎的这么快就放鞭炮了?
随着鞭炮声落下,悠扬喜庆的唢呐声由远及近响起,锣鼓铮铮,听起来就是阵容浩大的迎亲阵势。
禁不住好奇心泛滥,我回屋里放下了暖炉,从屋里挑出一把伞来,伞是西湖最出名的竹骨绸伞,敛紫素色并不招摇,裹着浅色的暖裘斗篷,我撑伞走了出去。
夜黑路长,我挑着素白的牛皮灯笼,一路顺着吉庆锣声的方向走去,路上一个人都没有,仿佛在这样的夜里只有我一个人听到了这些声响,整个长安城都被黑暗笼罩,整方天地只有我手上的灯笼照射出盈盈的光。
这原本明晃晃的灯火变得摇曳起来,明明这雪下得这样慢,慢到只铺上了细细的一层,毫不飘摇,烛光却颤巍巍地忽明忽亮,而后终于稳定下来,我的脚步顿住,发现那原本还是映着红光的灯笼,此刻泛着幽幽的绿色,映着那点青翠色的光芒,随之而到是是两旁乍然亮起来的白色灯笼,一排灯光皆映出绿光,一路望不到边。
唢呐声越来近,伴随着唢呐声,还有沙沙沙,不知道是什么磨在了泥石青砖之上,夹杂着一声两声有节奏的竹子敲打地面的声音。
“叩……叩……”
迎亲的队伍远远地出现在我眼前,绿光照明之下,最先看见的是那个坐在白马之上一身大红喜袍的新郎官,神采奕奕,笑容带着渗人的诡异,更恐怖的是,那被他骑着的白马竟然是纸扎而成,冰冷毫无温度的纸马蹄落在地上,刷刷地扫出令人发寒的叩叩声。
不只是白马,这迎亲队伍里所有吹着唢呐敲着锣鼓的人,都是纸人,形色各异的纸人古负其责,他们的脸上都画着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笑意,配着红红绿绿和拖动纸衣发出的沙沙声,我下意识抖了一下。
暖裘厚实,却有阵阵的寒意不断侵进来。
雪越下越大,银白的雪花落在这纸扎的迎亲队伍里,穿过那坐在白马上的新郎官,我悄悄地抽了一口气,“是鬼。”
这是,鬼娶亲!
所幸我已经是个活死人,若我是个正常人,半夜里遇上这鬼娶亲,非吓走三魂不可,就算没被吓到,阴气入骨,难免也要病上好一段日子。
我握紧了手上的竹骨绸伞,呆呆立在原地,希望这些迎亲的队伍只当我是个路过的亡魂,不然被缠上了可不是好玩的。
那新郎官骑着马从我身旁而过,我匆匆地扫了一眼,那是一张白嫩稚气的小脸,看起来年纪不大,眉目生得十分漂亮,带着几丝水色,嘴唇微翘,粉嫩秀气,娇娇地如同一个姑娘似的,这是一个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不,男鬼。
似乎发现我在看他,他转头望了过来。
我心下一惊,连忙别过脸去,挑着灯笼疾步远去,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终于穿过那盈盈的一片绿光,手中的灯笼也恢复了红光,忐忑的心这才安定了下来。
因在雪地里走了太久,我的斗篷沉甸甸地都带了湿意,冷得瑟人。
站在别院的门前我正准备推门而进。
打更声音骤然响起,吓得我手一松将灯笼掉在了地上,灯笼里的光芒一下就灭了。
午时到。
响更起。
我正怔怔,灯笼里自己又重新亮起了光,青青的,小小弱弱的,绿光。xiumb.com
穿着大红喜鞋的双脚出现在我的面前,接着是绣着繁复龙凤呈祥金线的衣摆,清脆不带一丝的杂音响起:“喂,你叫什么?”
见我装作视而不见,他近了一点:“别装了,我知道你刚才看见我了。”
我不答,只是抬头看他。
面前是一张那张漂亮的水色娃娃脸,是方才骑马娶亲的那鬼,跟着我回来了。
见我不肯说话,他笑了,明明是那样稚嫩的却说着老成的话:“你不说也没关系,我总有办法知道的。”他抬头看了看门第牌匾,“这是你家?”
有几类鬼并不好惹,我并不想惹。
厉鬼自然是其一,会害人性命。
小鬼不惹,因为难缠,缠上就很难甩掉。
新人鬼,就是死在新婚之日,大红大喜与大悲大恨互相冲突集合成的鬼,或者是生前并未成亲有强烈的红尘执念,非要成亲了才能去投胎的怨鬼,这种鬼,若没有顺利完婚,就永远没办法投胎,怨气也得不到纾解,还会发泄在亲人的身上,造成家宅不宁,这才有冥婚一事。
不想惹,不代表我是怕。
虽然方才的纸人迎亲队十分诡异阴森,让人头皮发麻。
我只得抬头瞪他:“你还不赶快去娶亲,误了吉时,此门亲事就作废了。”
他笑嘻嘻的,“不怕,作废了就作废了,我嫌弃那新娘丑。”
我不理他,伸手去推门准备进屋,结果门如锁死了一般推不开,我知道我现在应该是遇上了鬼打墙,眼前看到的是门,其实很可能就是一堵墙,所以我是推不开的。
始作俑者不用说,自然就是眼前的鬼。
“嘿,我看上你了,不如你给我做鬼新娘吧。”他冒出这句话来,听得我毛骨悚然。
“不要。”我斩钉截铁的拒绝。
他似乎觉得很有趣,“为什么不要?我可以让我的父母给你的家人很多很多的钱,要屋子还是金银珠宝,只要开口,什么都行。”
原来还是个富家子弟。
我懒得理他。
惊惧过后,我现在明白他不过是个幼稚的小鬼,心里头也安定了许多,不过我不想告诉他我是阴阳信使,我无法拒绝鬼魂的投胎的请求,万一他来缠上我怎么办。
我慢慢地收起了竹骨伞,走到牛皮灯笼处,伸脚一踩,烛灭,面前出现的果然是一堵石墙,门口还有几步远。
他惊讶地愣在了原地。
我一进屋,他穿墙也跟着我走了进来,他应是见过世面的,这别院坐落在京城繁华街段,还有院里铺着细雪的大理石凳,更是瞧见了我用的紫金暖炉,被我放在桌上的玉石酒具和夜光杯,这才恍然大悟,“这样名贵的东西,你家中原来竟挺有钱么?这夜光杯普天之下也才五对,你是哪户人家的女儿?”
“我为何要告诉你?”屋里暖意融融,我的鞋袜都被雪水融湿了,现下又冰又黏的十分难受。
“你不说我也有办法知道。”他笑,十分轻狂,与稚气的脸蛋十分不符。
“哦,那你还问?”我在床边坐下,开始脱鞋除袜。
他嫌弃的看我,“你说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能不能知点羞耻,一个大男人还在你房里,你就当着我的面做这种不雅之举。”
“这就不雅了?我还能当着你面抠脚给你看呢。”
这小屁孩终于被我恶心到了,满脸震惊地看着我,“你……你……你……”他憋了半天,“你这样会嫁不出去的。”
“这叫单纯毫不做作,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怎能相比?”我做一脸鄙视状,“那些表面上笑不露齿,吃饭细嚼慢咽的美女,难道不挖鼻孔不拉屎?你就算现在找了一个完美得无可挑剔的老婆朝夕相对,也不能保证她放的屁就是香的吧。”
他怔怔,诺诺应道:“好、好像是。”
果然还是个单纯的孩子,太好糊弄了,他一身大红喜袍配着那张白皙的小脸蛋,大眼含水,看着看着倒也觉得顺眼。
“姐姐这是教你人生道理呢,听话的话就快走吧,我要睡觉了。”
他不依了。“我可比你年纪大。”
“你多大?”
“二十。”他说的是死的那年的岁数。
我看他样貌,除了的确挺高,能与崇枢裴念相匹肩,但看脸蛋,分明就是十三十四岁的稚嫩。
不老童颜,这得有多少女子羡慕得红了眼啊。
“那的确是个大人了。”
得到夸奖的他笑眯眯的,我心里生起了莫名其妙的亲切感,很快我就将这种东西归为母性光辉,作为一个女人,就算是还没成亲生孩子当过娘的女人,对这样单纯可爱的孩子,都会情不自禁母爱泛滥,我又想到这孩子的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还是这么可爱的孩子,得多伤心呀。
他得意地露出笑意来,“所以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当我的鬼新娘。”
我打了打哈欠,又是斩钉截铁:“不要。”
他料到我会拒绝,也不生气,反而自信地抬高了头,目光是不容反抗的坚定,“你现在不答应,我总有法子让你答应的。”
就这么一刻,我又觉得他骨子里不像个孩子。
至少应该不是我想象里那么的好糊弄。
红色的身影很快就消散无踪。
我眼皮不住地跳。
好奇害死猫。
看来以后晚上别乱出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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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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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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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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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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