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作恶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
刘振华或许是因为亏心事做多了,所以惶惶不可终日。
一边害怕苏强对他们刘家赶尽杀绝,一边又害怕暗那边跟他算账,还害怕兄弟阋墙。
说实话,他真的很累。
刘振国明显对他有了戒心。
也怪他,为了加强集权,开除了刘振国的一些铁杆。
现在,嫌隙既然产生,他就只能做裱糊匠。
哪怕不能根除这些问题,也只能粉饰太平。
钱平是个重要人物。
刘振华觉得,只要解决掉这个人,至少刘振芳和刘霞在短时间内会稳定下来。
不得不说,这连个女人已经成了刘家的耻辱。
刘振芳不说了,从小就十分疼爱的小妹妹。
刘霞是晚辈,年纪轻轻就不守妇道,刘振华真想把她弄死。
但想想弟弟刘振国,暂时还是算了。
等解决完苏强的事情,他准备让刘霞人间消失。
至于刘振芳,还是去国外陪她孩子去吧。
到时候,无论刘振芳在国外惹出什么风波,他也不操那个心了。
刘振华让秘书去办理了出院手续,然后回家探望了一下刘英。
经过治疗,刘英的情绪现在稳定了许多,起码能够跟他正常交流。
护理告诉刘振华,刘英这几天状态很好,甚至要求看电视。
刘振华听了,十分欣慰,去陪着刘英聊了半个多小时,这才出门。
他独自出去的,连续换了三辆汽车,然后进了一个偏僻的小区。
再下车,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略显老态的中年人。
在车里坐了至少五分钟,他才通过地下车库的电梯,直接上了十七层。
这是一个二百多平方的大跃层。
一进门,一位脸色红润的老年妇女就看到了他。
“黄总回来了?龙龙这几天老念叨你,盼着你早些回来呢。”
“于妈,谢谢你,最近辛苦了。”
刘振华的口音已经变成了京城那边。
听起来,就像是个四十大几的中年白领。
这时候,一个长相普通,但身材很好的女人,牵着一个小男孩,从里面出来。
“爸爸…”
小男孩儿见到他,立马扑了过来。
刘振华赶紧把孩子抱起来,在他小脸上亲了又亲。
女人看着这一幕,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跟孩子聊了几句,刘振华让于妈带着孩子出去玩儿会。
“丽华,我好想你。”
刘振华抱住了体态丰腴的李丽华,神情地说道。
“振华,我也想你了。”
刘振华回身锁上了房门,在李丽华羞涩的目光中,扯着她进了卧室。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刘振华耐心耕耘着那肥沃的土地,希望能够再长出丰收的果实。
李丽华也刻意逢迎,低吟浅唱,引导着两个人的情绪,一起向高处攀登。ωωω.χΙυΜЬ.Cǒm
云收雨歇之后,李丽华乖巧地蜷缩在刘振华的怀里,抚着他已经有些松垮的肌肤。
“我在国外给你存了一笔钱,还给你们准备了三套房子,分别在…”
李丽华默不作声,眼角,却流出了泪水。
“丽华,我不是不要你,形势很严峻,我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你的安全。”
“咱们俩在一起也快十年了,说句难听话,你该知道,我要是想不要你,想找别的女人,也早就找了。”
“我是个男人,我必须要保证你们娘俩的安全。”
李丽华默默点点头。
她从未打听过刘振华家里或者公司的事情。
一直默默地站在刘振华身后,把这个小家变成他的温馨港湾。
但,即使再不打听,通过电视、报纸还有些家长里短的闲聊,也听说英发集团似乎面临了不少困难。
在这种时候,刘振华能够为他们娘俩打算,她心里其实挺感动。
在这里,他们每个月至少能够见一两次。
可一旦出国,再想见面,似乎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振华,我,我…”
李丽华抬起头来,梨花带雨的她,含着泪,看着自己的男人。
“丽华,这是怎么了?”
“你放心,我一定想办法出去跟你团聚,你知道,我有多么舍不得你和龙龙。”
李丽华抿着嘴唇,凑到刘振华耳边,轻声道:“振华,我,我还想要…”
刘振华有些尴尬,这块地确实肥沃,可他这头牛,却力有不逮了。
李丽华犹豫了一下,缩进了被窝。
…
李丽华曾是个大龄剩女,从未有过男人。
那次相亲,竟遇到了一个无赖。
在她明确表示没有想继续谈下去的想法后,仍然纠缠不休,甚至还跟踪她。
那天,那个无赖竟然还想非礼她,正好遇到刘振华。
刘振华把她护到身后,打跑了无赖。
后来,偶然机会,李丽华再见到那无赖,竟发现那家伙断了一条腿。
甚至一见到她,那人就赶紧说对不起。
她仔细询问,才知道是刘振华派人教训了无赖。
从那以后,李丽华就记住了那个行侠仗义的中年人。
原本,她以为那人一定会再联系自己,结果,两三年都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这期间,她已经知道那人就是英发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刘振华。
不知道为什么,李丽华心里就是忘不掉那个年龄跟她父亲差不多的老男人。
后来,她干脆应聘进入了英发集团。
经过一年多锲而不舍的倒追和表白,终于让刘振华点头。
李丽华记得很清楚,那个特别的日子。
那天,在那个电闪雷鸣的日子,刘振华在她那简陋的单身小屋里,彻底要了她。
从那以后,李丽华就成了刘振华的女人。
几年后,还给他生了个胖小子。
这个孩子,名字叫刘安龙。
刘振华期望孩子茁壮成长,一辈子平平安安,像巨龙一样,自由翱翔。
他早就写好了遗嘱,将英发集团留给了刘安龙。
李丽华不在乎名分,但为了保护刘振华,一直称呼他为黄先生。
其实,应该是皇先生。
李丽华告诉刘振华,他就是她心中的皇,而她将永远是吾皇最忠诚、最贞洁的妃。
李丽华用情颇深,刘振华也没亏待她。
不但给她开了几个生意,让她有一份旱涝保收的事业和收入,还在她账户里存了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刘振华对他们娘俩十分宠爱,爱到骨子里。
可他有一个特点,就是只要做了决定,就再也不会改变。
李丽华并非强势女人,也早已经习惯了刘振华的专横、独裁。
可这一次,她真的希望刘振华能够改变主意。
不过,既然上升到安全这样的高度,她知道,再也没机会改变了。
以前,因为刘振华岁数大了,所以每次在一起,李丽华从来不贪,跟着他的节奏走。
可今天,她变成了一个欲求不满的蕩..妇,极力地需索着,要把刘振华彻底榨干。
第二天早晨,看着顶着两个黑眼圈的刘振华,李丽华没笑,反倒哭了。
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满是不舍的情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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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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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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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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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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