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清给通过了。
于骁说:“等会车库见。”
周清清回:“我坐朱姐的车。”
于骁:“?”
周清清:“……”
两人才刚刚和好,又因为一件小事,闹得不愉快了。
有时候周清清觉得,他们之间就跟小孩闹家家一样,谁也不愿意让谁,可是……突然就又和好了。
突然又莫名其妙互不搭理了。
周清清气得走下车库。
于骁早就在车子里坐着等她了,按了喇叭。可是周清清就当没听见,径自上了朱姐的车。
朱姐看向于骁车子的方向,不由地敲了敲方向盘,挑眉笑道:“他一直在等你。”
“那就让他等着。”
周清清干脆合眼,打算小眯一会儿。
但心里还是莫名地冒火。早跟他说了,她要坐朱姐的车,他还那么不依不饶,真是讨厌。可是虽说讨厌吧,这心里又莫名的甜滋滋的。
她都觉得自己跟个神经病似的。
又气又开心。
朱姐看周清清虽闭着眼睛吧,但嘴角一直微微上扬,就知道这小丫头,八成是爱上于骁了。
那男人吧。
从高中时期就有一股魅力。
专门迷倒清纯小女生。
特别像周清清这种,没啥恋爱经验的人。
朱姐就感觉自己的小白菜被猪拱了,提醒了句:“你别陷太深了。”
周清清睁眼,看向朱姐。
“放心,我才不会。”
“你最好不会。”朱姐说了后,又补了一句,“他的初恋情人回来了,这男人啊,最难忘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初恋。
白月光知道么?”
周清清将安全带系上,脸贴向车窗。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就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则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翁濛就是他的白月光。
她何尝不知。
朱姐启动了车子。
她叹了一口气,虽说她和翁濛是很好的朋友,可是,这周清清可是她一手带起来的,和她的感情,自然也是很深厚的。
这手心手背都是肉。
她除了友善提醒,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而于骁看周清清没上他的车。
气得差点把手机给砸了。
“这蠢女人,跟老子玩欲擒故纵呢。”
于骁还从来没有被一个女人这样吊着。
哪有已经送上门来的小白兔,就这么给跑了。
他发了条短信过去:“周清清,你什么意思?”
周清清好笑的看着他急上了心头,回道:“你什么意思?”
“我……”于骁气得抿嘴笑了。
这周清清还懂得反问他了。
他就坏坏地回了她:“我?睡你!!”Χiυmъ.cοΜ
周清清:“流氓。”
于骁:“你不就好这一口?”
周清清直接把手机给关机了。
什么鬼!!
老娘懒得伺候你。
于骁看周清清半天没回信息,也气得把手机扔到了一边,正发动引擎,就看到一个窈窕的身影走了过来。
于骁恍了恍神。
那女人敲了敲他的车窗。
车窗缓缓下滑。
他看到了翁濛那张粉雕玉琢的脸。此时,她正深情款款地看着他:“于骁,我们谈谈吧!”
于骁停顿了一会儿。
说道:“上车吧!”
其实他没有什么想跟她说的。
从她抛弃他的那一刻,他就不可能回头了。
但是,出于礼貌,出于……曾经的……
他还是没能狠下心来。
翁濛上了车,坐在副驾驶,她看向于骁。
这个男人,除了眼神比以前沉稳了些,其他的,都没变化。
她笑着,想像曾经那样,熟络的跟他说话:“于骁……”可还没等她说完,于骁就淡淡地瞥了她一眼,道:“系好安全带。”
“哦。”
翁濛这才乖乖的系上。
心里突然涌现出一股甜蜜。
他还是关心她的。
虽然他的态度冷冰冰的,但这恰好说明了,他对她还有感情,不是吗?
带着这么点小心思,她嘴角微微扬了扬。
于骁有些心烦,他拿了一根烟,叼在嘴里,正想着,要不要点燃,突然想起,以前,翁濛说过,她讨厌抽烟的男人。
所以,他就只叼着过过嘴瘾,没有点燃。
翁濛也看出了他的意思,脸上洋溢着笑:“你还记得啊。”
“记得什么?”
“我说过,不喜欢闻到烟味。”
于骁把烟扔掉,语气很淡:“大部分女人都不喜欢抽烟的男人。你知道为什么吗?”他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这是这么长时间来,他看她最认真的一次。
翁濛摇了一下头。
于骁表情很坏:“因为接吻的时候,会有味道。”
翁濛眉头皱了一下。
他这是要告诉她,他有过很多女人吗?
她的好心情,瞬间就被他的一盆冷水给浇没了。
于骁也顾不上她开心或不开心。
车子驶向公路时,他问道:“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你就随便找个地方,把我放下吧!”翁濛是故意这么说的,因为她知道于骁不会这么做,但她依然想赌一把。
于骁的面无表情,让翁濛整颗心都碎了。
但是,她依然要维持着她淑女的形象,她不能在他面前示弱。
过了一会儿,于骁把车子靠边停下了。
他看向翁濛,说道:“你想跟我谈什么?”
翁濛也不愿意转弯抹角,直接说出了她的想法:“你还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于骁想都没想,就说:“不愿意。”
翁濛的脸一沉,说:“是因为那个女孩吗?”
于骁知道她说的是周清清,毕竟她看到他们抱在了一起,或许,她看到了,他们在接吻。
所以,他也没有什么顾虑可言,他是喜欢周清清,因为她简单,她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而不会像翁濛这样,心思重,说话都喜欢绕着弯。
他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对翁濛那么执着,或许真的是年少轻狂吧,如果换成现在,他是不会选择翁濛的。
世界这么复杂,他于骁只想过简单一点的生活。
如果每天面对一个心思缜密的老婆,那他的日子,是不是得天天活在恐惧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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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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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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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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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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