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姐叹息道:“你还爱着他,对吧!”
“我……”翁濛没有回答她。
是的,她是爱。
可是,爱又怎么样呢,爱就能在一起了吗?不能。就算她想,她母亲也是不会同意的。
况且,她确确实实曾经伤害过他。
覆水难收。
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朱姐看翁濛痛苦的表情,又想起周清清和于骁之间的亲密,心里的天秤也不知道偏向谁了。
不过,成年人的世界本就复杂,他们之间的感情,就由着他们自己去解决吧。
这么想着吧,朱姐就打算不去管这些事了。
他们爱谁谁。
大家都没结婚,就都有选择的权利。不管最后,于骁选了谁,她都会祝福不是?!
翁濛和朱姐闲聊了几句,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朱姐把于骁的微信推送给了翁濛,翁濛看着熟悉的头像,心里头一紧,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笑容里像藏着一个太阳,总能让人心生愉悦。
于骁属于典型的痞帅型,随着年龄的增长,迷人精致的眼窝更为深邃,眼神散发着摄人心魄的魅力。
这样的于骁怎么能让人不爱呢。
翁濛好几次想增加于骁为好友,但又控制住了。
她望着窗外的夜景,内心无比的苦涩。
而那晚,周清清失眠了,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里一直想着见着的翁濛,她美丽大方,举止优雅,浑身上下都透露出一股成熟女人的气质,她应该是很多男人心中最喜爱的那种类型。
她又想起于骁曾经说她就跟一个青涩苹果似的。
对她起不了任何歹念。
这么想着,心里头就更乱了。
她给唐瑞发了一条信息,问道:“睡了吗?瑞瑞。”
正在埋头看资料的唐瑞,看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拿起手机,回了句:“还没呢。”
周清清翻身,用手臂支着身体,给唐瑞发了一条语音:“瑞瑞,我今天看到翁濛了。”
“嗯?”
“她好漂亮!!!”
“再漂亮也没有我们清清漂亮呀。”
“她长在了我的审美上,而且她就是于骁喜欢的类型。”
唐瑞不这么觉得,她认为周清清才是真正的大美女,而且于骁对她的感情,她也是看在眼里的,本来以为,他们闹闹小矛盾,过段时间就好了,不曾想到,这前女友,而且还是前初恋女友冒出来了,还是在这么个节骨眼上,只能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有的折腾了。
“我们家清清什么时候这么不自信了。”
“在翁濛面前,没那么自信,是正常的。”
唐瑞是见过翁濛的,什么时候呢?
她想了想。
应该是于骁高三那年吧。
那年的雪下得可真大,她刚从学校出来,等了很久,也不见詹叔过来接她。就想着,自己徒步走回家吧。
在回家的路上,必定要经过一条巷子口的。
就在那条口子上,她看到于骁和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姐姐在说话。
唐瑞也不敢走得太近。
就躲在了一旁看着。
于骁从大衣里,拿出一个纸皮袋,里面是还热乎着的烤红薯。
少年本就长得好看,被这雪景衬得就更加好看了,他吸了吸发红的鼻子,大概是冻着了,但他完全不觉得冷。
只笑着对眼前这个,穿着粉色羽绒服,戴着白色帽子和白色围巾,打扮得就跟一只小白兔一样的少女说:“你最喜欢的烤红薯。”
少女没有接。
只是心疼地看着眼前的少年。
过了一会儿,她说:“于骁,我要出国了。”
于骁愣住了。手里的红薯就这么掉了一地,就像他们的爱情……
他们说好的,考同一所学校。
像他这种学渣,为了能和女神翁濛考同一所学校,他没日没夜地补习功课。他的努力,就是为了他俩的将来。
可是现在……
她竟然对他说,她要出国了。
所以,她连高考也不愿意参加了吗?
翁濛抱歉地低下了头:“对不起。”
“你说,只要我能考上a校,就做我的女朋友。翁濛,你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假的吗?”
于骁激动地抓住了翁濛的手。
她没有挣脱,只是很绝望地点了一下头。
她说:“于骁,把我忘了吧!”
忘了。
她怎么能说出这么绝情的话来。
一句话“把我忘了吧!”就能抹杀掉,他们之间所有的感情吗?
于骁放开了她的手。
翁濛只觉得浑身发冷,那种冷,就像有人拿了一盆冷水从她的头上往下浇,她知道,于骁一直都是一个很潇洒的人。
她都这么说了,他肯定不会再喜欢她了。
泪水自眼角划过,她很绝望很绝望……
如果可以,她宁愿没说过那几个字,可是爱情能当饭吃吗?
母亲从小就教育她。
宁愿坐在宝马上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
没有物质的爱情,是不会长久的。
虽说于骁家庭还不错,但是,离她母亲的期望还是很远很远的。
这时,天空又下起了雪。
雪落在他们的身上,像是给他们披了一层簿簿的白色外衣。
于骁冷冷地笑了,他说:“翁濛,我他妈的就是贱了,你这么玩我,我竟然还是舍不得你!!”
“于骁,对不起。”
除了说对不起,她已经找不到任何话了。
“翁濛,过了这个村儿,就没这个店了,我于骁不会再回头,你最好想清楚!!!”
是的,她知道,她怎么会不了解他的性格呢。Χiυmъ.cοΜ
可是,她明知道会这样,但还是做了这个艰难的决定啊。
她不可能为了他们年少的爱情,而牺牲出国这么好的机会,只有出国深造了,她才能成为母亲眼里的“名媛”。
她想要的,并不只有爱情。
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母亲的期望,为了能成就更好的自己,有错吗?
没有,当然是没有的。
这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所以,她选择了成为更好的自己,选择了未来的荣华宝贵,那必定要牺牲掉,她的爱情。
“于骁,谢谢你的喜欢。”翁濛抬起了头,眼睛里流露出不舍,但语气很是坚定,“忘了我,重新开始吧!你值得被更好的女孩喜欢。”
这么说着,她头也没回地跑了。
因为下一秒,她不敢保证,她会不会后悔。
因为少年时期的于骁,那双清澈至极的眼睛,让翁濛觉得,她伤的,不仅仅是一颗少年的心,还有他的尊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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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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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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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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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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