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夜白一边哄着娃,一边冲着洛云初笑。
洛云初心中一动,她想了自己那个还未下来就夭折的孩子。
当时她怀着ta的时候,曾经跟陆夜白提起过,如果孩子生下来就叫封子熙。
看到洛云初迷茫的眼神,陆夜白道,“我儿子!怎么样?”
“挺好,这孩子真好啊!”
洛云初的眼神粘在孩子身上,就舍不得离开了。
“可以给我抱抱吗?”
“当然可以……子熙,给妈妈抱抱!”
陆夜白直接塞到了洛云初的怀里。
洛云初嗔怪道,“怎么能让孩子叫我妈妈?叫阿姨应该……”
“都一样,你以后嫁给我了,不就是他妈妈了吗?”
“少扯……你在外面没有找老婆啊?”
说来也怪,这孩子到了洛云初的怀里,也不哭不闹,趴在她的肩膀上,一只小手玩着她的头发。
那温软的感觉,让洛云初很是喜欢。
当初,封子哲还是婴儿的时候,她被关在精神病院里,错过了小奶娃的时期,心里非常遗憾。
现在这个小宝贝的出现,也弥补了她心里的遗憾。
“我有你,还找什么老婆啊!”
“你这不正经的,成天胡扯!子熙,你会说话吗?”
她尝试着跟小家伙说话。
然而小家伙只是瞪着大眼睛看着她,嘴里模糊地喊出来的,仍旧是爸爸两个字。
“这孩子是谁生的啊?”
陆夜白笑而不答。
这个孩子,就算是他跟洛云初的儿子了。
他想亲手养大。
或许,等过一段时间,如果洛云初愿意跟他结婚,他就把当年的真相和盘托出。
如果封庭渊又追究过来,他就不打算说了。
“问那么多,你喜欢就给你当干儿子吧!”
陆夜白笑。
“喜欢,当然喜欢啊!我家小哲也一直想要个弟弟妹妹呢!”
洛云初抱着这个孩子爱不释手,或许是刚才陆夜白开了那个玩笑,小家伙还当真开口喊她妈妈了。
下午,封子哲放学之后。
看到这个可爱的小家伙,也是爱不释手。
“妈妈,我可以把他留下来吗?”
“你喜欢他呀?”
“喜欢,我好喜欢他!小弟弟,你喊我一声哥哥,我就给你糖吃!”
封子哲瞬间升级当哥哥,对陆子熙非常疼爱,拉着他的小手就舍不得放。
幸好小子熙现在也可以蹒跚着学走路了,在封子哲的教导下,他嘴里也能模模糊糊喊出哥哥的发音来了。
封子哲将书包扔到一边,然后拿出来了自己喜欢的积木,跟陆子熙一块玩。
“弟弟,你以后跟我一起上学好不好?要是有人欺负你,我就揍他!”
陆子熙反正也听不懂封子哲的话,嘴里只是不停地重复着,“哥哥,哥哥!”
洛云初看着这两个小家伙玩得这么开心,她脸上也浮现出满足的笑容。
而陆夜白则坐得更远一点,看着这温馨的一幕,他突然觉得自己当初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个孩子救回来是值得的。
原本陆夜白是住在七爷的客栈,现在干脆搬到了洛云初的客栈里来。
这样两个人见面的机会就更多了。
洛云初似乎也非常乐意帮他看孩子。
而洛云初很快也发现了陆夜白身份的不同寻常。
白天,陆夜白似乎跟其他的生意人一样,没有太大的区别。
这个边境的小城市里,很多生意人。
但是有一天夜里,洛云初起床,发现了陆夜白出门的时候竟然带着一大群的保镖……
她这才知道,他的身份很不简单。
不过,既然他不想说,她也不想过问。
下了一夜的雨,庭院里的青石地板都被雨水洗刷的特别干净。
洛云初推开大门,便感受到了那沁人的空气,天空之中挂着一道彩虹。
彩虹下面,一个男人正背着她站着。
笔挺的身姿很是养眼。
“夜白,这么早就起来了啊?”
洛云初伸了一个懒腰,她最近也是入乡随俗,身上穿了一条彩虹色的长筒裙,长发用丝带扎成了辫子放在身后。
这边适宜的气候,再加上她最近心情好,看着脸色白皙透着红润,水眸晶莹剔透。
看着就像十七八的少女一般。
完全不像生育过的样子。
陆夜白盯着她看了很久,“小初,跟我走吧!”
“去哪?”
“去巴厘岛,我在那边买了一套别墅,可以让你们母子三人一起生活的!”
“在这里不好吗?”
“不是不好,只是这里还是国内,封庭渊迟早会找到这里的。”
洛云初却显得很自信,
“不会的,我隐姓埋名了!你看,我都在这里过了一个月了,封庭渊都没有找到我,这说明他不会找过来了。而且,我不喜欢在国外生活,不习惯,我英文也不好。”
陆夜白微笑,看向她的时候,眸子全是星光。
“傻丫头,那就随你吧!反正,如果他敢来硬抢你,我就跟他拼命。”
“夜白,你变了!”
“嗯?有吗?”
“有!”
“哪里变了?”
洛云初想了半天,“你的性格,以前你总是很随意,很随性,一切都不放在眼里。但是现在就是一眼也看不透了。”
他伸手将她的头发揉烂了,“可能吧,人总是会变的!不过有一点永远不会变,那就是你在我心里的位置。”
“陆夜白你知道吗?你再这样撩我,我就要心动了啊!”
“那不是正好?正好我们孤男寡女的,你不嫌弃我带着娃,我觉得我们还是可以发展发展的!”
“哈哈!”
洛云初被他逗乐了,“我也带着娃,到时候说不定还是一拖三,到时候你别反悔哟!”
“我就喜欢大家庭!人越多越好,将来我买一套大房子,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等我们老了,孩子都成年搬走了,然后我就搀扶你一起看日出日落!”
他注视着她,眼里全是深情。
不过,对于陆夜白的深情表白,洛云初还是没有接受。wWW.ΧìǔΜЬ.CǒΜ
或许是
洛云初的生活似乎也越来越好了。
平静平淡之中,也是充满了乐趣。
这一对小兄弟也似乎感情日益深厚,白天玩在一起,晚上连睡觉也要抱在一起了。
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一个月之后的某个凌晨,有人敲门,她还以为是投店的客人,此时天色还未亮,她拿着灯打开门。
就在这斑驳的灯影里,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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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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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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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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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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