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勋低着头看她,连连点头,乖得叫江承雪没有理由凶他。
低头想把人参折断,他一半自己一半,公平。
但人参虽然是萝卜一家,却没有萝卜的干脆,折不断拧不断,经脉相连。
周泽勋看到人参汁液流出来急得不行,直接蹲下去舔江承雪的手。
江承雪想拒绝,又觉得可惜,这一流说不定就是一两银子。
不拒绝吧,说真的周泽勋身材高大,她也没办法完全把他当孩子,否则的话自己这肚子怎么鼓起来的?
周泽勋抓着她的手,还没等她完全反应,就把人参汁水舔干净了,然后还眨巴眼睛求表扬。
江承雪:“嗯……阿旭你旁边玩去吧!”
周泽勋有点失望,他爱惜粮食竟没得到娘子表扬,不过也不是啥大事,听到娘子叫他去玩,也没去,站在旁边盯着看。
倒不是他不愿去,而是身体不允许精力有限。
江承雪从衣服上抽了一根麻线,反正衣服已经破破烂烂了,再烂点也没事,不露就行。
让周泽勋捉着人参一头,自己捉另一头,将麻绳当锯子,加上嘴的帮忙,好不容易把人参“锯”开来。
自己把小头揣进怀里,又用麻绳将另一头绑住让周泽勋挂在脖子上。
“不准咬,只能吸,知道吗?”
生怕周泽勋又一嘴把人参吞了,江承雪再三叮嘱。
周泽勋点头,就想把人参往嘴巴里送,被江承雪拦住。
“现在不准吸了,要过一段时间再吸。”
傻相公万般不舍,却只能把人参放下。
江承雪洗了把脸,准备离开空间,眼前猛然一亮,栅栏外面绿油油一片!一小片!
带着周泽勋快步走去查看,水稻长出来了!长势很旺,甚至都看到穗子了!
“水稻!水稻!”
周泽勋大叫起来,他认识这个作物,他也会跟父亲种田的,这是产大米饭的水稻!
他忽然觉得又饿又渴望,他忘记自己多久没有吃上一粒大米了。
“娘子,有米饭吃!”
江承雪蹲下身子摸摸水稻之下的土壤,没有错,这土壤的水分增加了,感觉稍微使劲就能捏出水来。
“对,很快就有米饭吃了。”
她望着面前这屁股大的一小片水稻,虽然不多,但应该够她跟周泽勋饱饱吃一顿大米饭吧?
不对不对。
现在不是想着吃米饭的时候,这一小片收了还得下种,下一次收割后应该就可以痛快吃白米饭了。
前提是得先有锅。
景州马上到了,到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去弄一口锅,管它陶的瓦的铁的铜的,必须要搞一口来,她实在想吃一顿像样的饭菜。
想到这里她恨不得现在就飞到景州城。
“阿勋,走吧,我们快快到景州,到时候给你做好吃的!”
红烧肉配大米饭!她太想吃了!一想胃里就受不了,想吃想到胃绞痛。
她抓住周泽勋,意念一转就出了空间,热浪差点将人扑翻。
空间里也正是盛夏,也很热,但并不是这种热法,热得冒烟,像是在火上烤,且已经烤干了水分烤焦了。
“走吧,我们要在天黑前赶到景州城。”
江承雪扶着树站起来,却看到那边远远的有一队人往这边走来。
蹙眉,这里离景州不远,村长跟他们分开的时候就喊他们天黑前一定要赶到景州城,越是景州城周围越是可能流窜不怀好意的流民匪徒。
她飞快摈弃了和后面这队伍汇合的想法,催着周泽勋快走。
此时肚子感觉不到什么大碍,可能因为在空间停留的时间久,还有人参的宝贵功效,周泽勋的状态比昨天好了许多似的。
尽管如此,在休息了两次之后,他们还是很快就被那后面的队伍撵上了。
待他们走近,江承雪便一眼看到了陈家那头领。
“这不是傻子两个人嘛!”
陈家头领难免震惊了一下。他奇怪了一路,怎么没有捡到二人的尸体?竟还活着!
他心中并无喜悦,反而生出恼怒厌恨之情。自己队伍这两日死了个孩子,死了两个老人家,这两人凭什么还活着?明明他们啥都没有!
“陈大哥……”
江承雪无比柔弱地叫了一声,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盯着陈头领。
陈头领心中冷哼一声,看看周泽勋的胳膊缠绑着,认定这二人想赖上自己的队伍。
“你们二人怎么了?”
高高在上的口吻。
“我们离开陈大哥的队伍遇到了王家族人,当晚相公帮他们驱逐匪人伤了手臂,昨夜我又动了胎气,今日就被抛下了……”
陈头领哼了一声:“那你们自己努力,反正要到了。”
说完招呼充满希望的族人继续前进。
江承雪站在路边用眼神追着陈头领。
作为一个孤儿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她知道陈头领厌恶自己和周泽勋,她便偏做出一副想要跟着他们的样子。
对方果然毫不犹豫就走。
江承雪不喜欢这个陈家队伍,王家人更讨喜一些。
“哟!”
忽然一声尖酸声音传来,走在队伍后头的女人快走两步一手将周泽勋脖子里面的半截人参薅出来,一双因为枯瘦而爆出的眼珠迸发出了让人害怕的光芒。
她如猛兽一样瞥了江承雪一眼,低声道:“我拿一张饼子跟你们换,半截野萝卜而已,你们也划算对吧!”
她震惊这两人怎么会有人参,但又不想去知道。此时,她只关心如何得到这宝贝,其他的根本不在乎。
一个傻子,一个懦弱无能话都不敢大声的大肚婆,能奈自己何?
周泽勋一把抓住妇人的手腕,咬牙瞪着,竟让人觉得害怕。
妇人险些被吓退,但马上反应过来,看向江承雪:“大妹子,还不叫你家傻子松手?”
江承雪低着头,一副“这个家我做不了主”的可怜模样。wWW.ΧìǔΜЬ.CǒΜ
“哎哟哟哟!快松手,手断了手断了——”
女人叫唤起来,抓住人参的手被捏地鸡爪子一样张开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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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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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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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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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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