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朱允炆,为师真没忽悠你啊>第27章 高丽国李氏王朝,大王子李哲宗
  “哈哈哈,被吓到了吧!不过如此!”

  “李兄,你看,我早就说过,只要我出马,红袖楼的花魁非我莫属,你还不信!”

  对面的男声已经毫无忌惮,在包厢内大声聊起天来。

  “大王子一出手,果然不同凡响,一言便令多少毫客望而却步!”

  名叫李兄的男子,恭维道。

  “哈哈!大明的客人都是那么吝啬,竟然连一万两都不愿意出?”

  这两人竟然旁若无人,将这满楼的公子老爷们当做了背景板!

  “哪个恶客!在那里口出狂言?!”

  徐辉祖作为魏国公,从来都是他藐视别人,今日竟被不知名的狂徒给鄙视。

  怎么受得了,站起责问道。

  “哼!我乃大高丽国李氏王朝大王子李哲宗!本王在此,有谁敢言!”

  粗犷的声音嚣张至极!

  却原来只是一个番国的王子!

  楚文心里吐槽,一个小小番邦之子,谁给你的胆子,在这里对大明国公放豪言!

  这不是找打嘛。

  再逼赖赖,信不信等下用不着我出手,我旁边的魏国公就先给你大逼斗!

  楚文一瞬间只觉得,刚刚的心理建设都喂了够!

  原以为是哪个大明王爷,却没想到最后蹦出来的不是大boss。

  而是个小虾米。

  一瞬间索然无味,静看徐辉祖料理了他。

  可是,一秒,两秒,三秒。

  五秒都过去了,怎么还不开怼,怼死丫的?!

  楚文不解,转头向徐辉祖看去。

  却没想到,徐辉祖一脸沮丧的耸拉着脸。

  半点斗气也无!

  此时沉默的坐着,别说和那高丽王子争抢了,看这样子,接下来他也不会出手。

  “徐兄?刚刚不是有意也会花魁吗?为何被高丽王子一句话就...”

  楚文心中疑惑不已,发声问道。

  “你有所不知呀,楚兄弟,今天咱们是没希望了。”

  徐辉祖神色苦闷的说道,一仰头将杯中酒饮尽!

  “为何?”

  “因为呢,高丽大王子进京,是陛下千万叮嘱要好生招待的,某不...不想招惹麻烦呀!”

  徐辉祖勉强说完,脸上已是万分惭愧之色。

  “从何说起,不就是一个番邦属国吗?你可是大明国公—魏国公徐达的儿子啊!”wWW.ΧìǔΜЬ.CǒΜ

  在楚文眼中,十个高丽的王子也是抵不过一个大明国公。

  “说起来,两国邦交哪里有这般容易,哥哥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说着又是一杯酒下肚,不打算再参与接下来的事情。

  楚文皱眉不已,想到历史上对徐辉祖的评价,稳重!

  这是一个时时刻刻为家族考虑的人。

  不愿在青楼和高丽王子冲突也无话可说。

  可是...高丽番邦之国,这大王子也太嚣张了吧!

  楚文心中觉得不舒服之极!

  在大明国土之上,作为他国之人不说战战兢兢,但也不能让他踩在明人之上吧!

  想了想,忍不住出声提醒众人:

  “高丽王子虽有万两银子在前,但绿柳姑娘有言:最重诗词,金银次之!”

  众人听到楚文所言,这才反应过来,不好在银钱上和这高丽王子计较!

  但可以比诗词啊!

  毕竟天朝上国,要有虚怀纳谷,不能太过欺负番邦国度嘛。

  不能像高丽那个暴发户一样,甩银票过去,不雅,不符合大明的气质。

  要斗就斗诗文,这样赢了能体现我大明文运昌盛,和那些金银俗物的不同。

  输了...?!

  我大明作为汉人正统,中华诗篇源远流长,怎么可能输给一个番邦之人!

  众人全都反应过来。

  现在已不单是花魁的问题。

  一群人在此寻欢作乐,饮下二两酒,此时都有些上头。

  一个高丽王子,又不是我大明的王。

  这些人都生出了要好好计较的念头!

  一时间,楼中的读书人一篇篇名作念出来,必要让那高丽王子了解到我大明的文化之深!

  “某是刘机,不才只为大明一秀才,今有诗一篇,望请高丽王子指教!”

  “一江烟水照晴岚,两岸人家接画檐。

  芰荷丛一段秋光淡,看沙鸥舞再三,卷香风十里珠帘。

  画船儿天边至,酒旗儿风外悬,爱杀江南。”

  好!好一句爱杀江南!

  此诗咏江南,已是难得一见的好词。

  包厢内的高丽王子,此时面色铁青,本以为可以用银钱简单碾压过去。

  没想到最后变成劳什子的比诗词!

  他哪里懂得这许多,看向身后的随行的大臣。

  皆是不发一言。

  他重重哼了一声,没用的东西。

  “李大人,您看?”

  高丽王子一脸讨好,向着旁边坐着的男子问道。

  李兄,李景隆,曹国公李文忠之子,现已袭爵。

  刚刚领了差事,负责接待高丽王子一行人。

  今日来红袖楼就是和高丽使节团交流感情的。

  现在发生比试诗词的事情。

  李景隆心里也是对高丽等人鄙视不已。

  不过想到接下来的差事,也不好让高丽王子太过难堪,笑着说道:

  “大王子放心,我这里还有幕僚为我准备应急的七言诗,今日就交于王子!”

  高丽王子闻言大喜,拍着李景隆的肩膀。

  “李兄,实乃我李哲宗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啊!”

  李景隆抿着酒水,微笑不语,高丽王子这话听听就行了,谁信谁是傻子!

  待写好诗篇,李泽中年来,大喜!

  这首诗明显比刚刚李机的更雅美!

  “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李泽中高声唱念,看到听完鸦雀无声的众位大明读书人。

  心中畅快不已!

  哈哈哈,一扫刚刚的郁气!

  而以刘机为首的读书人此时,却如丧考妣!

  只留清气满乾坤!

  只一句,就可能千古流芳啊!

  如果诗文也要分等级的话。

  李白杜甫这一类是诗仙诗圣,跳出三界外,不在此山中的。

  属于天上云彩,神来之笔。

  而李煜、晏殊、欧阳修是属于人间之笔,可到达!

  却是凤毛麟角,百年才出这么一两个。

  再下来就是每个朝代都会有这么两篇算上佳句的诗词!

  只是佳句,有可能流传后世,却仅仅是一两句,而非整篇!

  可刚刚高丽王子拿出来的却是有可能流传后世的佳作。

  实为难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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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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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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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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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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