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兄,你看,我早就说过,只要我出马,红袖楼的花魁非我莫属,你还不信!”
对面的男声已经毫无忌惮,在包厢内大声聊起天来。
“大王子一出手,果然不同凡响,一言便令多少毫客望而却步!”
名叫李兄的男子,恭维道。
“哈哈!大明的客人都是那么吝啬,竟然连一万两都不愿意出?”
这两人竟然旁若无人,将这满楼的公子老爷们当做了背景板!
“哪个恶客!在那里口出狂言?!”
徐辉祖作为魏国公,从来都是他藐视别人,今日竟被不知名的狂徒给鄙视。
怎么受得了,站起责问道。
“哼!我乃大高丽国李氏王朝大王子李哲宗!本王在此,有谁敢言!”
粗犷的声音嚣张至极!
却原来只是一个番国的王子!
楚文心里吐槽,一个小小番邦之子,谁给你的胆子,在这里对大明国公放豪言!
这不是找打嘛。
再逼赖赖,信不信等下用不着我出手,我旁边的魏国公就先给你大逼斗!
楚文一瞬间只觉得,刚刚的心理建设都喂了够!
原以为是哪个大明王爷,却没想到最后蹦出来的不是大boss。
而是个小虾米。
一瞬间索然无味,静看徐辉祖料理了他。
可是,一秒,两秒,三秒。
五秒都过去了,怎么还不开怼,怼死丫的?!
楚文不解,转头向徐辉祖看去。
却没想到,徐辉祖一脸沮丧的耸拉着脸。
半点斗气也无!
此时沉默的坐着,别说和那高丽王子争抢了,看这样子,接下来他也不会出手。
“徐兄?刚刚不是有意也会花魁吗?为何被高丽王子一句话就...”
楚文心中疑惑不已,发声问道。
“你有所不知呀,楚兄弟,今天咱们是没希望了。”
徐辉祖神色苦闷的说道,一仰头将杯中酒饮尽!
“为何?”
“因为呢,高丽大王子进京,是陛下千万叮嘱要好生招待的,某不...不想招惹麻烦呀!”
徐辉祖勉强说完,脸上已是万分惭愧之色。
“从何说起,不就是一个番邦属国吗?你可是大明国公—魏国公徐达的儿子啊!”wWW.ΧìǔΜЬ.CǒΜ
在楚文眼中,十个高丽的王子也是抵不过一个大明国公。
“说起来,两国邦交哪里有这般容易,哥哥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说着又是一杯酒下肚,不打算再参与接下来的事情。
楚文皱眉不已,想到历史上对徐辉祖的评价,稳重!
这是一个时时刻刻为家族考虑的人。
不愿在青楼和高丽王子冲突也无话可说。
可是...高丽番邦之国,这大王子也太嚣张了吧!
楚文心中觉得不舒服之极!
在大明国土之上,作为他国之人不说战战兢兢,但也不能让他踩在明人之上吧!
想了想,忍不住出声提醒众人:
“高丽王子虽有万两银子在前,但绿柳姑娘有言:最重诗词,金银次之!”
众人听到楚文所言,这才反应过来,不好在银钱上和这高丽王子计较!
但可以比诗词啊!
毕竟天朝上国,要有虚怀纳谷,不能太过欺负番邦国度嘛。
不能像高丽那个暴发户一样,甩银票过去,不雅,不符合大明的气质。
要斗就斗诗文,这样赢了能体现我大明文运昌盛,和那些金银俗物的不同。
输了...?!
我大明作为汉人正统,中华诗篇源远流长,怎么可能输给一个番邦之人!
众人全都反应过来。
现在已不单是花魁的问题。
一群人在此寻欢作乐,饮下二两酒,此时都有些上头。
一个高丽王子,又不是我大明的王。
这些人都生出了要好好计较的念头!
一时间,楼中的读书人一篇篇名作念出来,必要让那高丽王子了解到我大明的文化之深!
“某是刘机,不才只为大明一秀才,今有诗一篇,望请高丽王子指教!”
“一江烟水照晴岚,两岸人家接画檐。
芰荷丛一段秋光淡,看沙鸥舞再三,卷香风十里珠帘。
画船儿天边至,酒旗儿风外悬,爱杀江南。”
好!好一句爱杀江南!
此诗咏江南,已是难得一见的好词。
包厢内的高丽王子,此时面色铁青,本以为可以用银钱简单碾压过去。
没想到最后变成劳什子的比诗词!
他哪里懂得这许多,看向身后的随行的大臣。
皆是不发一言。
他重重哼了一声,没用的东西。
“李大人,您看?”
高丽王子一脸讨好,向着旁边坐着的男子问道。
李兄,李景隆,曹国公李文忠之子,现已袭爵。
刚刚领了差事,负责接待高丽王子一行人。
今日来红袖楼就是和高丽使节团交流感情的。
现在发生比试诗词的事情。
李景隆心里也是对高丽等人鄙视不已。
不过想到接下来的差事,也不好让高丽王子太过难堪,笑着说道:
“大王子放心,我这里还有幕僚为我准备应急的七言诗,今日就交于王子!”
高丽王子闻言大喜,拍着李景隆的肩膀。
“李兄,实乃我李哲宗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啊!”
李景隆抿着酒水,微笑不语,高丽王子这话听听就行了,谁信谁是傻子!
待写好诗篇,李泽中年来,大喜!
这首诗明显比刚刚李机的更雅美!
“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李泽中高声唱念,看到听完鸦雀无声的众位大明读书人。
心中畅快不已!
哈哈哈,一扫刚刚的郁气!
而以刘机为首的读书人此时,却如丧考妣!
只留清气满乾坤!
只一句,就可能千古流芳啊!
如果诗文也要分等级的话。
李白杜甫这一类是诗仙诗圣,跳出三界外,不在此山中的。
属于天上云彩,神来之笔。
而李煜、晏殊、欧阳修是属于人间之笔,可到达!
却是凤毛麟角,百年才出这么一两个。
再下来就是每个朝代都会有这么两篇算上佳句的诗词!
只是佳句,有可能流传后世,却仅仅是一两句,而非整篇!
可刚刚高丽王子拿出来的却是有可能流传后世的佳作。
实为难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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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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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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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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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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