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返锦瑟年华>第14章 牧羊犬
  林曳意识到有人拍自己后肩,吉他声戛然而止,转过头来,看到徐登峰招招手,示意他把吉他递过去。

  林曳懵懂的照做,虽然不知道徐登峰要干什么。

  徐登峰接过吉他,试了试手感,没两下就有轻快优雅的旋律在阳台上响起,他弹了一首周董的《晴天》。

  杜晓生放下诺基亚,率先奔出来,夸赞道:“徐哥厉害啊,弹的真好!”

  听他这么讲,林曳的脸色难看了几分,却还是问道:“徐哥以前学过吉他?”

  “是啊,学了得有十年了。”

  徐登峰淡淡道。

  实际上他只学过一个月,还是在前世,那时候他和安南雪谈朋友,专门去练过的,最熟悉的曲子也是这首《晴天》。

  但他没有如实相告,若是说只学过一个月,未免会让林曳脸上挂不住,要不是耳朵实在遭罪,徐登峰也不会站出来。

  一听徐登峰说自己学了十年,林曳的黑脸果然好了许多,点点头,意思是本当如此,毕竟学了十年,比他这个新手厉害倒也正常,那没有什么丢脸的。琇書蛧

  “你喜欢这个,以后咱们可以多交流交流。”徐登峰将吉他还回去。

  “行啊。”

  林曳以为遇到了同道中人,连忙答应,只是杜晓生刚才的话让他有些不舒服,所以只和徐登峰讲话。

  “好了好了,明天就要开始军训,趁着晚上有空,咱们出去吃个宵夜!”

  杨槐走过来,怕这家伙又要“作妖”,手搭在林曳肩上:“今晚我请客,走走走,带你们吃好的。”

  杜晓生眼前一亮,“杨哥请客好啊,是不是吃什么都让我们随便挑啊!”

  杨槐拍拍胸膛,十分豪气地说:“那当然,你们想点啥点啥,只要那里有。”

  “杨哥义气!”杜晓生笑着问:“那咱们去哪,我不是江海本地人,不清楚哪里好吃....”

  杨槐微微一笑:“两百米外的食堂。”

  杜晓生沉默了。

  一行人晃晃荡荡出行,这幅画面在今天并不少见,比起其他宿舍,徐登峰他们只有四个人。

  这一点好也不好,好处在于,四个人圈子相对较小,舍友间的关系要比其他六人寝要亲近些。

  坏处在于,一旦发生争执或是两人中间出了间隙,那也会特别尴尬。

  比如林曳和杜晓生,一路上两人几乎没再怎么说过话,全由徐登峰和杨槐拉起气氛。

  大学的食堂不像高中那样简单,相反,这里吃的东西非常多。

  而且外大的食堂有三层,每一层承包商都不一样,吃的东西差别还挺大。

  就拿三楼食堂来说,小到速食的面条、炒饭、蒸饺包子,大到小炒、烧烤、西餐和火锅,外面餐馆能吃到的东西,这里都能找到。

  与其说这里是食堂,倒不如说这里是学校内部“大排档”。

  而且这儿也有酒水供应,像是一般低度数的啤酒,是可以卖给学生的。

  “来,碰一个。”

  几人在餐厅里坐下,杨槐去搬了一箱啤酒过来,然后举起杯朝向众人。

  在场的只有徐登峰与他对碰,杜晓生和林曳都表示不想喝酒。

  “怎么,啤酒而已,咱们都是大学生了,喝点酒又没什么?”

  杨槐心有不满,想着老子都请客了,这点面子也不给,还是老徐会来事......

  从这件小事上足以看出每个人的性格,杨槐大大咧咧,又是北方人,可能喝酒对他来说那就跟喝水一样简单。

  杜晓生身为燕京人,从宿舍里只有他带了手机就能看出家里条件好,普通酒水他是看不上也喝不惯,不过为了彰显自己合群的身份,还是稍微灌了几口。

  至于林曳,这个皮肤略黑的男生见大家都在碰杯,自己不喝会显得独立独行,也小啜一下,这就完全属于被动了,实际上他本意是不想喝的。

  徐登峰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倒也没多说什么。

  人嘛,都有自己的个性,要是每个人都一样,那之后的大学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这顿宵夜吃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时间已经晚上九点,期间以杨槐喝酒最多,又拉着徐登峰猛吹,等到要回宿舍时,他刚站起来,居然晃荡了一下。

  经常喝酒的人都知道,人在有6、7分醉意的时候,虽然大脑是清醒的,手脚却不一定会听使唤。

  杨槐就是如此,尽管他自己觉得没什么问题,可整个人还是明显一晃,朝走道那边倾倒下去。

  就在这时,好巧不巧,走道里刚好有两个人从这边经过,杨槐这么一倒,就砸中了其中一人。

  徐登峰坐在他身边,眼见着杨槐一米九的大块头快要压下去,他伸手一拽,吃力地将大块头硬生生扯了回来。

  可还是没来得及,路过的人还是被杨槐的身体撞到,扑通一下摔在地上。

  “法克!”

  一道暴怒的骂声从边上传来。

  徐登峰眉头一拧,闻言望去,地上躺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此刻正瞪着蓝幽幽的眼睛怒视他们。

  留学生?

  徐登峰还在寻思着,就看见这个留学生的男同伴靠过来,焦急地问东问西,一脸狗腿子模样,好像比自己亲爹摔了还紧张。

  两人交头接耳几句,留学生不说话了,反而是那个平头男生转过来,看向徐登峰等人,脸上挂着不屑道:

  “你们伤了斯兰特学长,快给他道歉!”

  语气极其嚣张,令四人心里不喜。

  “道你麻痹歉,这老外受伤了吗,不久碰了下而已......”

  杜晓生坐在对面小声嘀嘀咕咕,他不是对道歉一事不满,而是那个平头男生的态度让他很不爽,但他也不敢大声讲出来。

  这边杨槐已经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撞了人,既然有错在先,他也大大方方地站出来说了句“对不起”。

  那边平头男生又与留学生说了几句,却是一改刚才的嚣张样,态度放的极低,金发的老外摇摇头,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

  “tui!牧羊犬!狗几把什么玩意儿!”

  杜晓生埋头低声骂了句,他是燕京土著,生平最痛恨的就是这种“汉奸”。

  “骂得好!”

  林曳难得在心里给杜晓生点赞,他也早看那家伙不爽了,只是性格使然,他不会明目张胆的说出来而已。

  几人以为事儿就这么过去,正打算回宿舍,又听到男生在背后趾高气扬地叫道:

  “你们不仅要道歉,还要赔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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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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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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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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