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将她和妈妈领进家门的那天,她就没见过继父正常的样子。
回到家的时候,他永远都是喝的满脸通红,醉醺醺的对着母亲拳打脚踢,有的时候连着上来帮忙的南向蕊也会一起收拾。
南向蕊知道,母亲愿意跟着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完全是因为继父答应了承担她上大学的费用和生活费。
母亲年轻的时候被父亲宠惯了,像是一个活在鸟笼里的金丝雀,她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更不知道去怎样赚钱养活自己和女儿。
所以,即使南向蕊劝过她很多次,母亲依旧一意孤行的留下来。
明显的察觉到母亲变化的那次,是南向蕊中考完毕回来的那天。
推开那扇嘎吱作响的旧铁门,屋内一片狼藉,母亲蓬头垢面的就坐在地上,抬起头的时候嘴角的血渍和肿胀霎时间刺痛了她的双眼。
南向蕊跑过去,用几乎颤抖的手扶着母亲,满脸眼泪的咬牙道。
“报警!我要报警!他这是家暴,妈,我们不在这待了,我们走好不好,我来赚钱养活你,我不上学了。”
母亲嘴角泛着一丝苦涩的笑意,摇摇头抹去她的眼泪。
“蕊蕊要好好上学,这样才能有出息。”
那天的南向蕊什么都没说,只是紧紧的抱着母亲,手上的准考证被握成了一团。
成绩出来的那天,朋友打来电话祝贺,说南向蕊比中考线要高了将近一百分,足以让她上一个还不错的高中了。
但是南向蕊心情并没有多好,她沉默的看着网上的成绩栏,最终还是告诉母亲自己中考落了榜。
母亲劝她复读,但是南向蕊没同意。
她知道自己长的漂亮,开始学习画浓妆,经常出席那些不正规的酒吧KTV去当陪酒和驻唱。
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赚到足够的钱,让自己和母亲逃离那个可怕的牢笼。
其间她去找过父亲好几次,母亲每次都说让她不要去打扰他们的生活,但是南向蕊向来不听。
她不仅要从父亲那拿钱,还要报复性的让他看看,他的妻子女儿现在过的有多惨。
南向蕊觉得,她们能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全是父亲害的。
十八岁那年,她在酒吧认识了江屿和孙齐天等人,成日和这帮人混在一起,江屿打擂台的时候她还能顺势跟进去认识几个有钱人。
这时候南向蕊的名声已经烂透了,但她从来不在意,依旧将自己打扮的妖娆妩媚,出席各种各样的风流场所。
就在她攒够了钱,能带着母亲出去住时,南向蕊出事了。
继父深夜醉酒回家,发现了回来取东西的南向蕊,和早已收拾的空空如也的行李。
或许是醉意和怒意夹杂在一起充斥了他的神经,继父目光一直落在灯光下美的耀眼的南向蕊身上。
酒红色的裙子衬得她的皮肤异常白嫩,眼角下一颗小小的痣在那双狐狸眼下若隐若现,在昏黄的灯光下,更显得媚态十足。
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南向蕊长大后变得这么漂亮了呢。
酒瓶摔碎在地上,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声响,野兽般的目光就这么一点点从她身上划过,他在朝着南向蕊逼近,嘴角还挂着一丝诡异的笑意。
就那一瞬间,南向蕊心脏立即沉下去了。
她下意识的后退几步,这才发现自己正在房间的最角落,她放大分贝声音呼救,可她们住的太偏僻了,根本就不会有人听见。
更何况母亲被打的事情邻居已经当作寻常事看待,不会有人想要去趟这趟混水。
南向蕊颤抖的拿出手机,就在屏幕亮起的那一刻,一股强大的力量瞬间将手机甩开。
继父死死的将她的双手按在墙上,她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脱不了他的力气。
浓郁的酒气在四周徘徊,南向蕊明显的感觉到,她的脖颈正在被胡茬用力摩梭。
一只粗糙的大手就这么穿过她的衣服,一路往上划。
两行眼泪就这么顺着南向蕊的麻木的瞳孔里划下,她嗓子喊得干哑,却没有一个人来帮她。
就在绝望之际,被摔在地上的手机忽然很合时宜的响起。
像是燃起了她的一线希望,南向蕊朝着继父的胳膊死死的咬了一口,趁他吃痛,她连滚带爬极为狼狈的跪坐在地上接通电话。
不等她开口,继父就走上前来扯着她的手臂,一把将她拽了起来,一巴掌狠狠的甩了上去。
南向蕊已经感觉不到疼了,眼泪不受控制的啪嗒啪嗒落下,她朝着地上的手机撕心裂肺的喊。
“救救我!求你,救救我!”
电话对面很是嘈杂,传来孙齐天的声音,明显情绪也放的紧绷。
“你在哪?!南向蕊,你现在在哪?!我和江屿……”
话还没说完,电话就被继父砸了个稀巴烂。
南向蕊彻底绝望了,看着继父一步步的朝着自己靠近,她的目光变得空洞,就连眼泪也在眼角慢慢干涸。
也不知过了多久,房间的门被突然踹开,一双强有力的手将压在她身上的继父猛地拽了起来。
孙齐天一拳接一拳的抡了上去,不等他穿好裤子,就被打的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南向蕊脑袋里一片空白,她面无表情的看着向她走来的江屿,一双漂亮的眼睛麻木又机械。
直到江屿脱下外套遮在她满是血污的半身,她才恍然间醒悟过来。
双手颤抖,她死死的拽着江屿的衣服,眼泪像断了线一般喷涌而出,沙哑的声音里满是哭腔。
“救救我!江屿!你救救我!求求你……”
“我知道。”江屿努力的安抚着她的情绪,低声说,“我带你出去,别怕,都过去了。”
那天晚上,南向蕊不知道自己是用怎样一种心态出去的。
她趴在孙齐天的背上,看江屿将继父送到了警察局。
也许是那天的晚风太过残忍,江屿的声音在她耳边徘徊了一遍又一遍。
让她误以为,她是喜欢江屿的。
南向蕊在医院住了好几天,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惊醒后额头上总铺满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丝。
母亲哭的不成样子,就连薄情寡义的父亲都来了好几次。
南向蕊不让他进来,父亲也没办法,就只能坐在门口叹气,每次都是遭到母亲的驱赶才回去。
继父被逮捕这件事闹得不小,街坊邻里之间都穿得沸沸扬扬的。
后来也不知道被哪个无良记者拍到南向蕊在医院,这件事就这么传了出去。
刚开始的时候,邻居还说是因为南向蕊私生活混乱,大晚上穿着这么短的裙子,难怪继父晚上会起了歹心。
到后来流言愈演愈烈,已经演变成了南向蕊去勾引他继父,两人这才产生的摩擦。
在医院住了半个月之后,南向蕊出院了。
铺天盖地的目光向她投来,南向蕊知道,这些人都是等着看她热闹的。
她不屑于去解释任何流言,只是心疼母亲怕戳到她痛处时那份小心翼翼的模样。
出院之后,南向蕊把手上的所有钱拿出来开了家烧烤店。
她的妆容比起从前更浓,似乎只有纸醉金迷的地方才更加吸引她。
烧烤店被她开成了类似于酒吧的形式,而自己就是那个舞台上风情万种的驻唱。
因为长相太过美艳,加上性格的肆意放荡,烧烤店大多的顾客都是奔着看她表演来的。
南向蕊几乎成了隔壁附中的传说,旁人提起江屿孙齐天的时候必定会带上南向蕊的名字。
比起学校大多青春的女孩子来说,她像朵满是荆棘的玫瑰,神秘中又带着几分沉醉的危险,野心勃勃这四个字几乎写在了脸上。
她知道自己臭名昭著,但追求她的人也不少。
在众多男孩子中,有一个总是穿着洁白球鞋的少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比起那些健谈的男生来说,少年有些腼腆,喜欢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她,离开的时候总会留下一封情书,里面放着两颗小小的糖。
自从父母离婚之后,她便再也没有吃到过糖了。
站在缭绕的灯光下,南向蕊拆开小小的包装纸,糖意在她胸腔里蔓延开来,所有的苦涩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
在某次接到情书的时候,南向蕊答应了他的表白。
少年对她很好,会亲自做早餐给她吃,会在她生病的时候冒着大雨过来找她。
南向蕊的爱向来肆意张扬,毫不遮掩,所以,她以为他是真的喜欢她的。
可是渐渐的,南向蕊发现,他们好像只有私底下是这样,只要遇见少年的朋友,他都会假装不认识她一样。
南向蕊觉得有些奇怪,却也没怎么在意。
直到某次听到少年的朋友用极其难听的字眼形容她,少年毫无反应的时候,南向蕊才明白。
原来他是嫌她丢人,嫌和她这样的人在一起会脏了他的名声。
南向蕊分手了,没有任何留恋。
在众人面前甩了少年一巴掌之后,她分开的很是决绝。
她依旧徘徊在各式各样的功利场中,看似随性肆意,实则根本没有人愿意真的听她讲话。
林念回来后没多久,南向蕊认识了赵默平。
一开始他牟足了劲,用各种大牌奢侈品去追求南向蕊的时候,她是不信的。
她不相信这么优秀的男人会喜欢她,大多数有钱的男人都会觉得她虚伪俗气,所以她收到的礼物无一例外都是A货。
但是南向蕊不在意,她肆意的享受着在赵默平豪车副驾上的奢侈感,还有那些天价的礼物。
从一开始相互的心怀鬼胎,互相利用,到最后也不知道谁先当了真。
在干柴烈火中,他们肉.体之间的磨合得到了强烈的满足和欲望。
他们沉溺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摒弃了一切的烦闷,窗外的喧嚣和世界的嘈杂几乎怎么也闯不进来。
南向蕊总觉得,赵默平应该很孤独很孤独,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光线亮丽,但看到旁人幸福时眼神里的落寞是骗不了人的。
她明白这种感觉,所以从不吝啬于表达自己爱意。
夜晚两人躺在同一张床上,看着窗外沙沙作响的树叶,南向蕊指尖的烟就没断过,一根接一根的咬在嘴巴里。
赵默平没忍住看了她一眼:“这真这么上瘾吗?抽烟对身体不好。”
南向蕊挺不在乎的嗤笑一声,“活这么大干嘛?年轻的时候就是要多享乐,想干什么干什么,无拘无束的才对。”
说着,她熄了烟头,翻身压到赵默平身上,一双媚眼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赵默平,我发现你这人就活得挺不通透的,咱俩就是两个极端,不知道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赵默平揽着她的腰,低眸一直落到她上下浮动的唇上,轻声道。
“那你还爱我吗?”
自从南向蕊明显的表达过n次自己的爱意之后,赵默平总喜欢这么问她。
南向蕊笑了一声:“你幼不幼稚啊赵默平。”
“所以你还没回答我。”赵默平轻轻吻了吻她的眼睛。
南向蕊喜欢赵默平问她的眼睛,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几乎刺激了她的神经,她紧紧环住赵默平的腰,轻声道。
“爱啊,当然爱,我爱死你了赵默平。”
她想和他去爬寒风刺骨的雪山,想和他开着车疾驰在凌晨三点的夜晚,想让她张扬又肆意的爱意铺满在他的每一个角落。
想让他明白,因为他的出现,她支离破碎的灵魂才仿佛得到了救赎。
“真就这么喜欢?”赵默平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如果我破产了或者没钱了呢,你还会爱我吗?”
南向蕊没说话,透过漆黑的夜色,她看着他的眼睛。
好半晌,南向蕊才收敛了笑意,低声问他。
“那你会娶我吗?赵默平,你会娶我吗?”
四周的风忽然静了,只剩下两人面面相觑,这次轮到赵默平不吭声了。
他紧紧的搂着南向蕊,几乎要把她陷入到自己的身体里,一遍又一遍的亲吻着她的额发。
南向蕊也没再多问,彼此都心知肚明,他们之间不可能。
她渴望像她的爱人像她一样,坦荡,热烈,对于爱情的态度是野蛮生长的,是爱疯了一样的浪漫。
她不怕输,哪怕跌倒在泥里也能站起来卷土重来。
可是她知道,赵默平永远不会这样。
他的人生,他所有的决定都是经过了反复的权衡利弊,包括他的爱也是。
那天深夜,赵默平出去接了个电话。
回来之后,他坐在床前,所有伴着夜色的呢喃,南向蕊都听到了。
他在道歉,说哪怕恨他也好,说让她不要忘记他。
南向蕊发现,赵默平总是这样,他好像很害怕被人遗忘。
赵默平走的静悄悄的,他一如既往的斯文优雅,甚至帮关好了透风的门窗,掖好了被子。
在门被关上的那一刻,她睁开眼睛,房间漆黑一片,空落落的。
心里突然很痛,南向蕊握紧被子将自己蜷缩起来,铺天盖地的委屈将她压的喘不过气来。
她不想这样的,她也想像所有同龄的姑娘一样去上学,去肆无忌惮的谈一场恋爱。
可是没有一个人会在意到这些,包括赵默平。
南向蕊没有告诉他,其实赵默平问她的时候,她是真的想要跟他在一起的。
即使没钱,穷的衣衫褴褛,她也愿意跟着他。
后来的一段时间,南向蕊都没有见过赵默平了。
孙齐天他们有的时候会开玩笑,说她那高富帅男朋友消失了这么久,是不是再寻新欢去了。
南向蕊每次都开玩笑似的一笔带过,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赵默平应该不会回来了。
林念考完试的前两天,赵默平忽然回来了,还买了许多昂贵的礼物。
他告诉南向蕊,说那段时间出了点事,没来得及告诉她。
南向蕊一开始还不信,后来赵默平一连陪了她两天之后,她还是同意了。
她很高兴的请来林念和自己的朋友做客,可聚会当天,赵默平面无表情推开她的手,扯着林念出门的那一刻,她彻底绝望了。
那双漆黑又极为冷漠的眼睛在她脑海里不断盘旋,南向蕊这次怎么也哭不出来。
眼泪几乎在眼底干涸,她强行镇定起来拨打了报警电话,这才跌跌撞撞的带着警察前往小树林的方向。
也不过短短的一年的时间,她又一次害的江屿和林念受伤。
南向蕊内心实在过意不去,想要找赵默平算账,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这次的赵默平彻底走了,没给她留下一丝多余的痕迹,走的干干净净。
后来的一段时间,南向蕊以为,自己完全可以像从前一样将他从脑海中彻底遗弃。
可她发现,她还是很想赵默平。
这么久了,没有一个人可以像他们那样灵魂高度的契合。
他伤害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她不敢再喜欢他了,因为他们都是罪人。
两年后的冬天,林念告诉她,赵默平要结婚了,问她要不要去看看。
南向蕊嘴里正叼了个棒棒糖,满不在意的说,“赵默平谁啊,我都把这人忘了。不过他现在要还是对我念念不忘的话,你就告诉他,我有男朋友了,我男朋友对我特别好。”
孙齐天最了解她,无语的扫了她一眼,“你可算了吧,我差点以为你这两年要出家了,你哪来的男朋友?”
南向蕊凶巴巴的瞪了他一眼:“有就是有,我还非得告诉你是吗?我就喜欢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不行吗?”
孙齐天冷哼一声,抱着酒瓶也懒得搭理她。
那年冬天格外刺骨,南向蕊望向窗外,大雪压垮了书上的枝桠,几乎下一秒就要折断了一般。
南向蕊恍惚间想起两年前的冬天,他们不顾及行人,肆意的在树下热吻。
热气在空中蔓延开来,南向蕊抬起眼睛问他,要不要娶她回家。
托孙齐天的好奇心所赐,南向蕊看到了赵默平的结婚照。
他依旧斯文优雅,嘴角噙着一丝笑意,穿着西装掀开了面前姑娘的面纱。
但是南向蕊知道,他眼底的温柔是装出来的。
他看她时的目光,明明要比这温柔一百倍一千倍。
那次之后的南向蕊似乎收心了,她卖了自己的烧烤店,攒够了母亲下半辈子养老的钱,孤身去了外地旅游。
十年来,她的朋友圈里无一例外都是她外出游玩的痕迹。
西藏,雪山,瀑布峡谷,还有凌晨三点的大街和小酒馆。
照片里的她每张都笑的格外开心,只是有一半永远空荡荡的,身边从未有过伴侣的痕迹,像是刻意为谁留下的一样。
十年后的一个冬天,南向蕊在朋友圈发下了自己余生的最后一条动态。
是一个站在雪山前的视频,她浑身上下都包裹的很厚,面对镜头时笑容依旧肆意。
她说:“前几天检查出来得了肺癌,是晚期了。说来还挺搞笑的,年轻的时候总抽烟,那会某人劝我说对身体不好,我还没在意,这下报应真的是来了。不过也没关系,说不定我福大命大那天就好了呢,今天呢,我要挑战爬上这么高的雪山,要是上去下来了,那我就继续旅游,但是懒得更新动态了,你们喜欢玩的自己去,不要犯懒在我朋友圈翻。要是上去下不来呢,那就让我留在上面吧,反正也死而无憾了。”
雪花轻飘飘的落在她的帽檐上,说着说着,南向蕊的笑意敛下来了,连同声音都带着几分落寞。琇書蛧
她低下头,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我发现我想不起来他的样子了。”
“当初他结婚的时候,我承认是我嘴硬,我是真的,很喜欢他。”
视频发出来后,南向蕊就真的消失了。
南妈妈报了警,可依旧怎么也找不到她。
没有人知道她究竟是活着,还是永久在那座雪山上长眠。
当所有人都一头雾水的时候,只有林念知道,她视频最后究竟说的是谁,她带着对谁的眷恋与那座漫天雪花的雪山共眠。
林念还知道,她登上雪山的这天晚上,赵默平的第一个儿子也来到了这个世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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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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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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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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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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