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上一次敢于这么调戏我的男人,现在坟头草都两米高了!”
这已经是大当家的第二次如此威胁他了。
陈予权脖子一缩,很无奈地说道:“姐姐,这不能怪我啊,谁叫你长得那么好看?”
“这么说,怪我咯!”
“那当然,不怪你怪谁?长得这么好看,还不让人有想法?违背自然规律好吗?”m.χIùmЬ.CǒM
周寒梅又好气又好笑,还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家伙。
所以,你特么现在把手搁在那个地方,也要怪我自己?
你要是一不小心碰到那里,也就算了,我不见怪。你居然五指如钩使劲握住,还往里收,是几个意思?
“好啦,姐姐,别想太多,抓紧时间吃点东西,再好好睡一觉,对恢复体力有好处。”
陈予权一本正经地说道。
周寒梅长叹一声。
“我告诉你陈予权,你真的想清楚了吗?我这人脾气古怪,有时候无所谓,有时候又很斤斤计较!”
“总之你现在做出这个决定很容易,将来,就得承担所有责任!”
“可不兴后悔的!”
如果换一个人,被大当家的这么“威胁”,说不定还真的会迟疑犹豫,至少先把手松开再说。
但陈七爷是何许人?
这个方面的经验实在太丰富了,简直无人可比。
他很清楚,这时候要是敢松开手,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机会!
你现在犹豫了,将来还敢再伸手,大当家的一定会毫不客气,一刀将这狗爪子剁下来。
将岁寒社大魁首当成什么人了?
没有撤退可言!
“让你睡觉就赶紧睡觉,哪来那么多问题!”
陈七爷索性一收胳膊,将大魁首整个搂进了怀里,恶狠狠地“呵斥”。
周寒梅咯咯一笑,头一歪,安安心心地靠在陈予权肩头,全身放松。
真特酿的舒服啊……
有了马,陈予权也不着急了,就这么信马由缰地跑着。
至于能不能追上殷老八,老实说,陈予权并不太在乎。
这玩意,本来就带着很大的运气成分。
追不到正常,追到了才叫运气。
但是有马有水有食物,一路回到国内,问题不大。
四个劫匪团伙,他们干掉三个,其中殷老八团伙四个人,也只剩下这一个,基本上算是完成了李家的委托,可以昂首挺胸的回去交差了,纵然是王二爷,也不能说什么。
所以,眼下能顺利回家,才是陈予权最关心的。
这要是岁寒社大魁首和纳兰社未来的大当家全都折在塞北大草原,那才叫好玩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就是那么古怪,你越是不抱希望,希望就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躲都躲不过去。
一路上走走停停,说说笑笑,夕阳西下之时,两人来到了一处海子旁边。
大草原上,到处都能见到这种小湖泊。
水面平静如镜,波光粼粼,夕阳西照,美不胜收。
周寒梅禁不住欢呼起来,从马上一跃而下,连蹦带跳的向海子冲了过去,快活得像个孩子。
这一天一夜下来,大当家浑身汗津津的,腻得难受。
终于可以好好洗个澡了。
陈予权急忙追上去拉住了她,有些责怪地呵斥道:“姐姐,你这表现不合格啊——”
“又怎么了?”
周寒梅朝他狠狠撇了撇嘴。
“这水干不干净,能不能用?你啥都不知道,就敢往里冲?”
这是野外啊,姐姐!
水不干净不能随便用的。
这是野外生存的常识,不过周寒梅没有受过这种专业训练,不清楚这个规则,也是情有可原。
“那你想怎样?”
周寒梅气呼呼地问道。
“你还能给做个化验啊?”
陈予权双手一摊:“我没化验设备,但是我们有马。”
周寒梅到底冰雪聪明,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马作为草原动物,似乎天生具有某种本能,海子里的水能不能喝,马自己可以分辨得出来。
话还没说完,马匹就一溜小跑着到了湖边,低头饮水。
顶着炎炎烈日赶了一天路,虽然速度并不快,中间还停下来休息过三次,马儿也还是累得够呛。
这也就是耐操的草原马才能扛得住,要是换了那些娇贵的马种,说不定早就趴窝了。
马这种动物,其实比较娇贵,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皮实。
电影里千军万马冲锋的场景并不是假的,但也就是那么一下子,时间长了,会有大批战马倒闭。
在没有足够后勤保障和足够备用马匹的情况下,骑兵长途行军的速度,并不比步兵快多少,甚至于在古代欧洲战场上,还经常出现步兵军团原地休息,等待配属骑兵赶上来的情况。
马儿饮饱了湖水,自顾自在湖边吃草,等待一阵,见没什么异常,陈予权这才轻轻舒了口气,点头说道:“可以了,但只能洗漱,不能喝。”
“知道了……”
周寒梅答应一声。
“哎,你好不好回避一下?”
陈予权咧嘴一笑:“这无遮无掩的,你让我躲哪儿去?”
“你怎么也要转过身,意思一下吧?”
“行,那我转过身。”
“不许偷看啊!”
“不偷看!我保证!”
话说你保证就保证吧,为什么笑得那么猥琐?
周寒梅气得狠狠锤了他一拳,却也懒得再理他。
再说,陈予权讲的也是实情,湖泊四周,地势平缓,一马平川,确实也没什么遮掩之所。除了相信他的“操守”,大当家也没别的办法。
不过,当大当家如同出初生婴儿般下到水里,游目四顾,却突然发现,陈予权不见了。怎么都找不到人影,把大当家吓了一跳,差点就从水里直冲出来。
好在大当家知道这小子不会无缘无故玩失踪,而且也不可能有人能够无声无息地瞬间将他干掉。
说不定这会儿,这小混蛋就潜伏在一旁的草丛里,瞪大一双眼珠子,仔细盯着她,大饱眼福呢。
这种事,陈予权绝对干得出来。
大当家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容。
你偷看就偷看吧,咋的?姐是长得不漂亮还是身材不够好,怕你看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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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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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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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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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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