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子还受了伤,虽然伤得不重,也止住了血,可仓促之间,胳膊里的几颗小弹丸并没有来得及取出来。
现在这一跑,血脉循环加速,整条胳膊又痛又痒,都快抬起不起来了。
虎子只能用左手握着刀子。
原本很轻巧的割肉刀,有越来越沉重的趋势。
一段路跑下来,三个人都是气喘吁吁的。
“老大,还得跑多久啊……”
虎子大喘息着问道。
“怎么,这就跑不动了?”
殷老八鄙夷地说道。
他虽然也喘息不已,但比起虎子来还是要好得多。
“不是,我受伤了……”
“放屁!”
“你那点小伤也值得嚷嚷?跟蚊子咬似的!”
“我告诉你虎子,路还远着呢,靠两条腿走,至少也得三天之后才能到国境线!你要是连这点苦头都吃不了,那就等着被条子抓吧。”
“老大,我觉得,他们好像不是条子……”
紧随其后的三毛突然说道,也是不住喘息。
“怎么不像了?”
“条子没他们那样的,拿个喷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乱开枪。”
殷老八仔细一想,似乎也有几分道理。
警察办案,都是比较讲究的,就算是比较猛的那种警察,一般来说,也不会在火车上乱开喷子。
这玩意,近距离内杀伤力太惊人了,挨上一枪,九成九就是个死!
通常警察也不可能配这种霰弹枪。
“再说,条子一般也不用喷子。”
三毛说道。
殷老八摇摇头,说道:“也不一定,说不定这喷子本来就不是条子的,是其他兄弟的,被他们缴了!”Χiυmъ.cοΜ
“我反正觉得他们不像条子。”
三毛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
“现在说这个还有意义吗?是不是条子有什么关系?”
三毛喘了口气,说道:“如果他们真不是条子,那我们就可以回去……回城里去,总比在这荒郊野外瞎跑要靠谱得多了。他们不是条子的话,草原国的警察也不会鸟他们。那么大一个城市,只要警察不帮他们,哪能就这么凑巧能碰上?”
“对啊,老大,咱们回去吧!”
虎子在一旁忙不迭地连声附和。
他是真不想黑灯瞎火的乱跑了。只要一想还要跑三天,他就头皮发麻。
“那……回去?”
殷老八也有点拿不定主意了。
他一样不想在大草原上“跑步”,听上去很惬意,真跑上三天,不,只要跑三个小时,你就知道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回吧,老大!”
三毛和虎子齐刷刷地说道。
“那行,回去。不过我先跟你俩说清楚啊,到了城里,一切行动听指挥。千万不许再乱来,要不然,老子就不管你们了。”
虎子猛点头。
“得咧,全听您的!”
三毛则嬉皮笑脸地说道。
殷老八瞪了他一眼。
这话,说得好不敷衍。
不过殷老八忍住了,没有说什么。三毛加入他这个团伙的时间并不长,和他并不贴心,而且因为他有枪,好像也不怎么将他这个老大放在眼里。
也是邪门了,不知道这混蛋打哪搞来的手枪。
这样的“新式装备”,连殷老八都羡慕得很,要是自己有一把枪在手,胆气就要壮得多了。
估摸着现在三毛还听他的,主要是因为殷老八“认路”。
殷老八看得懂指北针。
别看指北针很简单,但三毛以前没玩过,心里没底,半夜三更在茫茫大草原上跑路,三毛觉得,自己还是不要逞能的好,万一搞错方向,那乐子就大了。
然后一行三人调头往回走。
因为不再急着逃命,所以走得慢慢悠悠的,也不死跑了。
“不好,有人追来了!”
刚往回走了不到十分钟,他们就看到了朦朦胧胧的光亮。
殷老八到底经验丰富,一眼就看出来,那是遮掩过的手电筒。
大晚上的,谁会在草原上瞎跑?
瞎跑也就算了,谁会刻意遮掩手电筒的光柱?
两下里这么一凑,来的是什么人,还用说吗?
“老大别怕,瞧这个架势,来的人不多。”
三毛虽然经验不如殷老八丰富,到底也是个江湖老鸟,夜色再黑,对面是否来了很多人还是可以判断得出来的。
真要是大队伍追过来,绝不止这么点动静。
“不如我们问问,他们到底是哪条道上的,如果有什么误会,也好说开了。”
只要追来的不是警察,那就有谈判的余地。
殷老八一听,觉得有理。
“你问问他们!”
三毛也不推辞,就这么站在那里,一手叉腰,一手挥舞着手枪,高声喊道:“喂,对面的朋友,到底哪条道上的?”
荒野空旷,没有其他杂音,大半夜的,喊声可以传出去很远。
“我们不是警察!”
对面很快回话了,却并没有停下来,反倒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既然你们不是警察,为什么追我们?”
“谁追你们了?我们也是跳车跑路的……”
陈予权当面撒谎不脸红。
“你胡说,你就是开枪打我们的那个家伙!”
谁知三毛耳朵还挺好使,一下子就将他的声音听了出来。
“你给我站住,再敢靠近,老子就开枪了!”
“是吗?那你开枪啊!”
陈予权哈哈一笑,脚下丝毫不停,继续向前。
虽然深夜不好判断具体距离,但双方相隔大几百米是肯定的,在这个距离上,陈予权压根都不担心任何手枪的攻击。
除非你有一把大狙!
“你特么的,你以为老子不敢是吧?”
“砰——”
清脆的枪声划破夜空。
子弹却不知飞到哪去了。
“来,继续开枪打我啊!”
陈予权大笑起来,索性将手电筒上遮掩的布料扯下来,雪亮的光柱,笔直地射向前方。
“你特么的!”
三毛勃然大怒,抬手又是“砰砰”两枪。
陈予权毫不在意,依旧不徐不疾地向他们靠近,嘴里还在肆意调侃着。
如果能引诱着劫匪再多开几枪,那是最好的。
子弹可是打一颗就少一颗。
暗夜之中,谁都没有注意到,周寒梅已经和陈予权分开,悄悄的向着东南方向包抄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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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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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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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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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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