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声爆响。
所有声音戛然而止,“忠义堂”里,忽然变得鸦雀无声。
雪亮的短刀,安安静静地停在了两人虎口之间,距离肌肤最多不到一公分。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两人的手掌之上。
白皙嫩滑,不见丝毫损伤的痕迹。
更没见血。
“漂亮!”
一剪梅高声喝彩,清脆的掌声骤然响起。
何顺之跟着拍手,到现在,何三爷都还有懵,只是条件反射式的动作。
刚才那一幕,是真的将何三爷吓住了。
这玩意看着只是简单动作无限重复,可给人的感觉,却比两个人杀得血肉模糊还要紧张得多。
关键是,两个人的配合必须非常到位才行。
陈予权固然要对自己无比自信,孟思雨的神经也得坚韧到一定的程度才行。自始至终,这姑娘就没吱过一声,换一个人,只怕早就吓得尖叫不已,搞不好还要尿裤子。
这种“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威压,真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得住的。
“思雨,谢谢!”
陈予权贴在孟思雨耳鬓轻轻地说了一句,再深吸一口气,猛地往后一退,两个人骤然分了开来。
孟思雨狠狠地剜了他一眼,突然双颊又是微微一红,也有点忍不住想笑。
这混蛋,就知道搞怪。
但孟思雨也不得不承认,用这种方法战胜巴图,确实是意想不到,而且效果非常之好——只要不见血,就不会结下死仇!
“巴二哥,献丑了!”
陈予权倒握短刀,向巴图抱拳拱手,微笑着说道。
哥们,接下来,轮到你啦!
巴图脸上横肉一阵跳动,嘿嘿一笑,说道:“好小子,真有你的!这一手很漂亮,老子做不到……”
“多谢巴二哥!”
“但我也有点不明白,练这玩意,实战有用吗?”
“还是有点用的,这玩意,对手臂手腕手指的控制力,都是一种很好的锻炼,另外,更重要的是,可以锻炼神经……”
可以把人的神经练得如同钢丝般坚韧无比。
你以为,所谓“泰山崩于眼前而不惊”,是个人就能做得到的吗?
“是吗?”
巴图突然狞笑起来。
“那我试试!”
“呼”地一声,巨熊般的彪形大汉忽然就动了,刀光如同匹练一般,在半空中划过一道闪耀的电弧,猛地向陈予权激射而去。
是真正的快如闪电!
这一刻,野兽的实力,展露无疑。
陈予权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要说招架躲闪,连眼皮子都没眨一下。
千万次枯燥无聊的练习,总是要有点收获的。
纳兰娇的心,骤然提到了嗓子眼。
她毕竟不是武术高手,这一刀的奥妙,她还看不出来。
她只知道,如果陈予权再这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说不定下一刻,割肉刀就真的有可能一刀将他的脖子刺穿。
就算巴图手下留情,陈予权今儿个也肯定要见血。
“唰”!
如同狂飙骤起的刀光,来得快去得也快,突然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锋锐的割肉刀,距离陈予权的脖子,不到五寸。
就这么硬生生地停住了。
收发由心。
这才是巴图的真正实力。
孟思雨白舞阳和郭景阳眼里,都闪过一抹震惊。
唯有高手,才能明白,收发由心有多么的高难度,远比刚才那狂飙的匹练要难得多了。听说真正用刀的高手,每一刀刺出,都留着三分力气,绝不会用老。
一刀杀死对手,刀子倏忽间就会拔出来,当第一个敌人倒下的时候,刀尖已经对准了第二个敌人。
一丝一毫的力气,都不会白费。
这个巨熊般的壮汉,远不止力大招沉那么简单。
一头蛮牛,哪怕再凶悍,力气再大,终究也是斗不过老虎狮子的。
然而,大家的目光,并没有聚焦在巴图的割肉尖刀之上,而是齐刷刷地盯住了他手腕的正下方。
在那个位置,也有一把刀子。
正是陈予权手里的折叠刀,定定地停留在巨汉持刀的手腕之下,距离不超过一寸。
如果刚才真是生死搏杀,那么在巴图的割肉刀刺穿陈予权脖子之前,折叠刀一定会先刺穿他的手腕。
巴图远比陈予权要高,胳膊也比陈予权要长得多,陈予权原地不动,能攻击的最佳目标位置,就是巴图持刀的手腕。
想要先一步刺到他身体的其他部位,都是不现实的。
关键他刚才真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啊。
脚下如同胶水粘住似的。
神经的坚韧强大,比他手里快速闪电的折叠刀更令人吃惊。
这绝对不是简单的练习能够达到的高度,需要经历过无数次的实战洗礼,经历过无数次生死边缘的搏杀,才能有这样神一般的操作。
连一剪梅的双眼,都猛地一眯。
陈予权肯定是师出名门,这一点毫无疑问。
同时肯定下过苦功。
在场所有人,包括不大懂武术的纳兰娇与何顺之都能看得出来。
问题是,他这么点年纪,那无数次生死搏杀的经验,打哪来的?难不成他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就刀头舐血了?
但那怎么可能?
现在可不是战乱年代。
只能说,这真的是一种天赋。
这位陈老七,或许就是传闻中那种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能够最大限度地汲取到每一次实战经验的精华。
否则,无人能够解释眼前这一切。
“哈哈!”
“好,很好!”
“今儿个,是老子输了。老子说话算话,这个事,到此为止。”
巴图倒也光棍,哈哈大笑声中,手臂一收,割肉刀在空中挽了个漂亮的刀花,“唰”地插回了刀鞘。
一剪梅站起身来,朝纳兰娇点了点头,说道:“纳兰,这事啊,就这样吧。”
随即又转向陈予权,脸上倏忽间又换了笑容。
“七少,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佩服!”
“有空到京城来玩,姐姐作陪!”
陈予权笑嘻嘻的:“姐姐,那我先谢谢您了,京城我是一定会去的。”
“好,姐姐等着你啊……”
说着,又看了纳兰娇一眼,神情有点古怪地嫣然一笑,和巴图转身就走。
“哎,姐姐,巴二哥,等一下。”
陈予权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叫道。
“这事,还没完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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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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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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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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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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