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思雨低喝一声。
“啊?”
杨文广有点晕,一时回不过神。
“回去!”
孟思雨再次喝道,语气已经十分严厉。
杨文广这才意识到问题可能比较严重,急忙反身退回房间。
自始至终,孟思雨都没有回头,双眼死死盯住院子里那个人,身子微微躬起。浑身蓄力,一触即发。
院子里站着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黑衣男子,身材瘦高,两手空空,手臂很长,长相斯文,面色沉静,就这么淡淡地看着孟思雨。
在这个人身上,孟思雨感受到一丝很熟悉的气息,正是她一直都很担心的那个躲在暗处的人。
再也没想到,他居然会在这里冒出来。
孟思雨隐隐觉得,自己似乎是掉入了一个陷阱。
此人说不定就是专程在这里等她的。
但是冲突并没有立即爆发,瘦高男子突然弯了弯腰,冲孟思雨行了一个礼节。
正是白天在机场,白弘阳给纳兰娇行的南派袍哥见面礼。
孟思雨微微一怔。
有关万雄杰和万雄帮的基本情况,纳兰娇已经在电话里跟她沟通过了,确定万雄杰不是江湖道上的,只是西陵本地土霸。
所以孟思雨的行动也就没什么顾忌。
真要是南派袍哥的分支,无论纳兰娇还是孟思雨,都要仔细考虑一下,可能就不会直接出手了,而是请白家出面。
陈予权固然要帮,却也没必要得罪“道上朋友”。
而且只要是南派袍哥分支,那就有很高的几率会卖白家一个面子。
孟思雨随即回了一个礼,看上去,和瘦高男子的动作差不多,其实细看之下,还是有区别的。
这是山城袍哥的礼节。
之所以有这样的区别,就是为了表明身份。
理论上,山城才是袍哥的发源地之一。
南派袍哥,是山城袍哥的支脉。
瘦高男子轻轻点头,淡淡说道:“既然都是一脉,人留下,你走。”
孟思雨摇了摇头,同样冷淡地说道:“我没有这个习惯。”
“既然是同道中人,你为什么给万雄杰卖命?”
这是孟思雨不能理解的。
她投身纳兰娇,是因为师门有令。她的师门,和纳兰娇的祖上,有着极深的渊源。别看纳兰娇的父亲是学者,可纳兰娇的祖父,却是名动东三省的江湖大豪。
民国时期,关东纳兰,当真是名震江湖。
岂是万雄杰这种混混出身的土霸可比。
瘦高男子脸色一变,冷冷说道:“你还不是给一个生意人卖命?”
虽然他不知道孟思雨是纳兰娇的人,但杨文广的“大佬”是个商人,他却很清楚。
我给土霸卖命,你给商人卖命,大哥不说二哥!
孟思雨手腕一翻,手中寒芒一闪。
那是一把匕首,刃口很短,不超过十公分。
这样的短刀,甚至不能归类为杀伤性武器,充其量就是水果刀。
当然,水果刀没有这么锋锐的。
孟思雨就是这样的性格。
既然没法谈,那就只能手底下见真章了。
瘦高男子嘴角微微一扯,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同样手腕一翻,手里却握着一条乌黑的短棍,仔细一看,才发现压根就不是短棍,而是一条细长的软鞭。
鞭身和手柄一样,都是乌黑的颜色,融入夜色之中,一时间看不出鞭子有多长。
孟思雨的眼睛微微眯缝起来。
现如今,江湖上用软鞭做兵器的实在不多见了,一方面,是不方便。另一方面,当然是因为操控难度极高。
软鞭越长,越难掌控。
同时,威力也越大。
如果软鞭长度超过三米,只要给鞭梢扫到,和挨一刀基本没区别。
事实上,古代很多软鞭的鞭梢,就是金属制品,锋利无比。
如果是在室内,面对这么一条软鞭,孟思雨基本上没太大的压力。室内空间狭窄,太长的鞭子压根就施展不开。
只要一贴近,软鞭大概率就废了。
这种兵器需要甩动起来,达到一定的速度才有杀伤力。
现在却是在室外。
这个院子的面积还蛮大的。
“姑娘,我再劝你一句,人留下,你走。”
瘦高男子手腕一抖,软鞭跟着抖动了一下。
“万老大求财而已。”
只要你们给钱,杨文广并没有生命危险,犯得着拼命吗?
孟思雨冷哼一声,脚下一动,整个人突然如同离弦之箭,向瘦高男子激射而去。
你是不是真的很牛逼,打过才知道。
孟思雨从没有不战而退的习惯。
“唰——”
破空之声骤然响起,细长的软鞭在夜色中划过一道圆弧,鞭梢直指孟思雨。
孟思雨的瞳孔再次一缩。
用软鞭的对手她不是没见过,但动作快到这样的程度,却是头一回见。而且瘦高男子身子几乎没动,只是微微弯曲的身子骤然挺直,强大的力量便瞬间自腰间传递到了手臂之上。对力道的控制,显然已经达到了极高的境界。琇書網
鞭梢扫到的瞬间,孟思雨一矮身子,堪堪躲过,正准备矮身快速接近,破空之声再次响起,细长的软鞭居然随即转向,以极快的速度扫了回来。
孟思雨不得不急速后退。
片刻间,又回到原点。
瘦高男子手腕轻轻一抖,鞭子垂下,没有再次挥舞。
“姑娘,再打下去,会有很多兄弟赶过来,到时候,你可就不方便走了。”
“杨生值五百万,加上你的话,你的老板可能需要多掏几百万!”
“他可未必舍得。”
瘦高男子带着一点戏谑地说道,嘴角的笑容也带上了嘲讽。
刚才的交手固然短暂,谁都没伤到谁,但孟思雨应该明白,短时间内想要分出胜负是不可能的。
这里可是万雄帮的地盘。
“可以的,小五哥!”
“为了孟小姐,不要说几百万,就算多掏一千万我也可以接受。”
一个温和的声音骤然响起。
场中两人俱皆大吃一惊。
瘦高男子更是飞快地横移数米之外,这才微微侧脸,望向自己身后的位置。
只见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又多出来一个人。
同样的瘦高身材,长身玉立。
可不正是陈予权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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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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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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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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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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