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当人们潜意识里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被别人发现的时候,第一时间都会选择放手或者逃避。
但那一刻,宋厌只是紧紧握住了夏枝野的手,夏枝野也以同样的力道紧紧回握。
伞垂在他们脚边,滴滴答答地滚落着雨水,让足迹斑驳的台阶愈发泥泞不堪。
刘德青看着这副场景,没大反应过来,他从教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一边是他们学校历史上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杰出校友,一边是他们这届成绩最优秀的两个学生,这样的会面本来应该是喜气洋洋,充满赞美和恭维的。
此时此刻就沉默对峙,剑拔弩张,以至于他不敢确定是不是自己想多了。
而在他进一步确定之前,宋明海已经得体开了口:“刘主任,我和夏老有些事情想和孩子们说,要不您先去忙?”
“哦,好,没问题,我先去音乐厅看看,待会儿有需要让志愿者带你们过来。”刘德青很有眼力地撑着伞快步离去。
宋明海微抬着下颌看向宋厌:“上车。”
向来和蔼亲切的夏老也敛了笑容,淡淡道:“夏枝野,过来。”
宋厌想,如果是在电影里,电视剧里,浪漫主义的里,他现在应该牵起夏枝野的手,在这场大雨里选择头也不会的奔走。
去他妈的高考。
去他妈的早恋。
去他妈的宋明海。
只可惜他们不过是在普普通通的一条老街,普普通通的一个校门前,普普通通的想要和彼此过好往后余生的少年。
于是他们握了握彼此的手,感受到对方的力量和温度后,坚定地走向对面,各自迈上了那辆他们凭借自己现在的力量决计无法承担的昂贵名车。
车门关上的时候,宋厌照旧坐在副驾驶,宋明海依然坐在后座,透过后视镜,以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向宋厌。
“听说这个寒假夏枝野都是在北京和他姐姐姐夫过的。”
一句话四两拨千斤,点明了本来就已经再明显不过的关系。
宋厌不喜欢他们这种生意场上弯弯绕绕的说法,直接冷淡发问:“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转学。断联系。走正常人的路。”
毫不意外的回答。
宋厌偏头看向窗外,他还记得他刚来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这座城市没完没了的雨季,可是如今看着,竟然觉得也很喜欢。
他说:“如果我不愿意呢。”
宋明海答得很快:“这和你愿不愿意没有关系,宋厌,你过几天才满17周岁,你连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都不具备,你觉得你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呢。”
没有任何情绪的起伏,傲慢得仿佛这是一场必赢的战争。
他看着宋厌:“当然,你可以哭,可以闹,可以拉着夏枝野私奔,弄得满城风雨,要死要活,闹得难看至极,再双双转学,给你们的履历添上非常特别的一笔。不过你相信我。”
宋明海微顿,笑得似有讥讽:“就算你不要脸面,夏家也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存在,所以你不转学的话,转学的就是夏枝野。而据我所知,他应该还有个便宜奶奶和便宜妹妹住在这附近的小平房里需要照顾,这一走,可就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wWW.ΧìǔΜЬ.CǒΜ
“同时,如果你成为了一个叛逆退学的未成年同性恋的话,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以你品行道德有缺陷为由判定你不符合继承你妈遗产的条件,然后切断你所有经济来源,欣赏你一无所有的生活。不过我并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你觉得呢,宋厌?”
宋明海好整以暇地坐在后座,看着后视镜里宋厌的眉眼,露出抹绅士优雅的笑容。
宋厌冷冷透过车窗看着这一切,心里竟然毫不意外。
果然这才是宋明海,把所有事情都不动声色地掌握在手中,知道别人所有的软肋和把柄,然后毫不心软地一拳一拳给予出重击。
他绝对不会让宋明海把那份遗产夺走。
因为那份遗产代表着覃清的自由,她和宋乐乐未来生活的保障,以及那个可能存在的彻彻底底把宋明海踩在脚下看着他像一条丧家犬一样妻离子散事业尽毁的机会。
他也不会让夏枝野转走。
他可以离开南雾,只要有夏枝野就行。
但夏枝野不能。
老平房总是断水断电,这样的天还偶尔漏雨,奶奶有严重的风湿,小麻将又还那么小,当初夏枝野就是为了就近照顾她们,才放弃了实外,转来了三中,如今说走就走,她们孤儿寡母又该怎么办。
而且这里是夏枝野长大的地方,有他的朋友,他的兄弟,他从小到大的一切记忆,自己怎么舍得让夏枝野从这里被迫转学,草草离场。
那个醒目又得体的傲慢少年,就应该在所有爱他和他爱的人的注视下,拿着第一,骄傲毕业,只不过那些人里可能会少了一个自己而已。
只不过是少了一个自己而已。
宋厌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有了足够的冷静和理智,可是想到这句话的时候,心脏还是忍不住地抽疼了一下,疼到他闭上眼,不敢让人看见自己眼里的酸涩。
他才意识到,方尝和赵睿文他们说的那些玩笑话并不夸张。
他早就习惯了和夏枝野形影不离,习惯了夏枝野在他一伸手就可以摸到,一抬腿就可以踹到,一张口就可以叫到的地方。
夏枝野几乎是渗入了他生活里的每一寸空气,所以他从来没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的视野里真的看不见了夏枝野该怎么办。
可是他只能这么做。
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然后睁开眼,隔着后视镜,和宋明海冷淡对视:“我转学,但是有个条件。”
“讲。”
“演完校庆的文艺汇演再走。”
“给我个理由。”
“那天是我生日。”
听到这个理由的时候,宋明海沉默了。
而宋厌只是看着远方压着沉沉乌云的天际,嗓音低而渺远:“爸,我这辈子就从来没过过一次真正的生日。”
那一声爸,是隔了许多年以来,暌违已久的,陌生而艰难的称呼。
像是压了无数委屈怨恨的一声无力威胁,又像是终于死心后的最后一句悲哀馈赠,落在春日微凉的寒雨里,听得人心凉微惊。
宋明海看着车窗倒映出的那副与自己相似的面孔,突然有了一种他彻底失去了什么的预感。
或许是在那么一瞬间他终于有了一丝丝的为人父母的心软。
或许是他对这场交易的谈判结果最后满意后的法外施恩。
总之,他在微顿后,应道:“好。到时候结束了,你和我一起走,下车吧。”
宋厌打开了车门,雨水落在了他的发梢肩上。
他试图转身关上车门,宋明海叫住了他:“宋厌。”
宋厌扶着车门,冷冷垂眸。
宋明海坐在车厢内,抬眸仰视:“你知道为什么总是我赢吗?”
宋厌不语。
宋明海慢条斯理道:“因为你这些比普通人优渥一百倍的吃穿用度没有一样是靠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你依附他人而活,就只能依附他人的决定,这就是弱者的无能为力,明白吗?”
这就是弱者的无能为力。
这是宋明海第二次对他说这句话。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语气,同样的内容。
而他也不得不承认,宋明海说得对。
这就是他们的无能为力。
因为不够强大,不够成熟,不够独立,所以才在这样的年纪,总是无能为力。
比如那块他没能保护下来的小王子手表。
比如这次他没能留下来的抉择。
但是他想宋明海或许忘了一件事,没有弱者永远是弱者,尤其是当遇上了无比强烈的想要拥有和守护的人和事的时候,他们总能以意想不到的速度强大起来。
“谢谢。”
宋厌留给宋明海这两个字后,关上了车门。
转过身,就入了夏枝野的伞下,风雨都被阻挡在外,带着熟悉的浸润在空气里的温暖的柑橘调气味。
他抬眸看向夏枝野:“你相信我们无论如何永远都不会分手吗?”
夏枝野撑着伞,低头看着他,认真而温柔地答道:“我相信。”
于是宋厌垂下眼睫,牵过了夏枝野的手。
两串同样的手链轻轻碰撞在一起,是无声的默契。
他们撑着伞,一起肩并肩地走进了雨里。
当着宋明海的面,当着夏老的面,当着那条老街所有看着他们每日一起上学放学形影不离的那些见证者的面,一起坦坦荡荡地走进了雨里。
夏家的司机最终忍不住,还是开了口:“夏老,你真的就这么同意了?”
夏老长长地叹了口气:“不同意又能怎么样。法律规定我们这些当家长的只能管他们到十八岁,就是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别人管不了也负不了责。”
所以他只会管夏枝野到十八岁。
在这之前,他只是一个最自私最古板最想让孩子好的封建家长,他不会让夏枝野再去见宋厌。
因为他不确定这是不是他们年少无知的冲动,他不能看着他的孩子走上一条艰难的路。
可是如果再往后的经历证明了他们不是年少无知的冲动,他们经受住了距离和时间的考验,他们也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那他再也没有权利去干涉。
“小野啊,和他爸一样,性子比谁都好,也比谁都倔,要么没有稀罕的东西,但一旦稀罕上了,怕就是再难撒手了。”
雨天悠悠的一声叹息,是少年们早就在心里笃定好的结局。
·
夏枝野和宋厌如往常一般出现在形体室门口的时候,发现门内是一片凝重的沉默,众人都看着他们,像是想说什么又不敢说的样子,孔晓晓的眼眶甚至还有点红。
最先笑了一声的竟然是宋厌:“你们这是怎么了?”
一看见他笑了,其他人瞬间就绷不住了,小胖哽咽道:“厌哥你怎么还笑啊,刚才孔晓晓去教务处领道具,听到刘德青给其他老师说你爸要把你转走了。”
“哦,这个啊。”宋厌笑道,“是有这么回事。因为我和夏枝野谈恋爱被他们发现了。”
“……”
因为说得过于轻描淡写又无足轻重,其他人呆坐在原地,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反应。
只有宋厌依旧笑道:“不过我爸说等我们演完了再带我走,正好那天还是我生日,所以你们到时候给力点行不行。”
或许是因为宋厌表现得太冷酷暴躁了,所以当他这样的时候笑着的时候,所有人心里都忍不住泛起了酸。
小胖第一个抱住了宋厌,嗷嗷大哭:“你爸怎么这样啊,喜欢男的怎么了啊,干嘛就要转学啊,你才转来多久啊,转来转去好玩吗?”
而一向拒绝除了夏枝野以外所有人触碰的宋厌竟然破天荒地拍了拍他的背:“行了,两百斤的胖子别哭了,我把学校门口奶茶店的会员卡留给你了,再盖一个章就可以免费兑换三杯奶茶了。”
小胖顿时哭得更厉害了:“呜呜呜呜,厌哥你真好,你真的好好,你不要走行不行,我舍不得你,真的舍不得。”
赵睿文也忍不住了,一把扑上来从后面抱住宋厌:“我错了,厌哥,我不该说看你们发狗粮看腻了的,我还能看你们打狗粮发到毕业,真的,你能不能别转学啊,你转学了我们夏爷怎么办啊。”
“就是,你们随便撒狗粮都行,就是别走啊。”
“我不把剧本改虐了,我要把你们写he,我一定要把你们写成he,呜呜呜呜……”
形体室里其他男生哭得没有他们两个惨,但也都红了眼眶,依次上来给了宋厌一个又一个用力的拥抱。
换做以前,夏枝野肯定早就醋得把这些人一脚一个踹开了,可是现在只是默默站在一旁看着宋厌,看着他和这座城市正式开启的告别礼。
看着这个初见之时冷酷漠然到像是永远不屑于交朋友的尖锐少年,如今也学会了温柔地笑着说出那句珍重,再会。
而直到所有男生全部道别完后,孔晓晓才捧着那双大红礼服,站到宋厌跟前,强忍住哽咽,平静道:“放心吧厌哥,到时候我们一定会好好演的,我们还要把结局改成he,给你买最大的蛋糕,给你过生日,绝对不让你留下任何遗憾。所以你先去试试衣服吧,看合不合适,不合适我明天就去换。”
宋厌双手接过,笑道:“好,谢谢晓姐。”
本身就是好看极了的少年,如今这样温柔一笑,孔晓晓彻底忍不住了,“哇”的一下就哭出声:“厌哥你要难受你就哭出来吧,你这样憋着,我看着难受。”
像是真的觉得他们的反应太夸张了一样。
宋厌忍不住笑道:“你们别说得跟生离死别得绝症似的。我和夏枝野又不会分手,就我们俩的成绩,高考后不是稳稳的北大会师,有什么好哭的。”
“真的?”
孔晓晓吸了下鼻子,将信将疑。
宋厌抱着大红喜服,回头看向夏枝野,挑眉道:“你说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夏枝野像往常那样吊儿郎当德上前搭上宋厌的肩,懒洋洋笑道,“你是觉得我考不上北大,还是我厌哥考不上北大?”
“都不是。”
“那不就得了,行了,别哭哭啼啼的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厌哥揍你们了呢。我们先去换衣服,你们看看剧本怎么改。”
夏枝野一手拎着喜服,一手搂着宋厌,慢悠悠往音乐厅后面的更衣室晃去,时不时低头笑着和宋厌说着什么,到了更衣室,也是各自拿着自己的礼服进了更衣间。
脱衣,换衣,从容不迫,井然有序,似乎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一样。
似乎他们都已经理智冷静到不会因为这样暂时的分别而进行无谓的哭泣。
然而当宋厌低着头,怎么也系不好喜服上的最后一粒盘扣的时候,突然“吧嗒”一声,眼泪就砸到了地上。
他努力忍着眼角和鼻尖涌上来的酸楚,努力睁大眼,试图不被眼泪模糊视线,指尖也努力做到平稳细致。
可是鼻尖还是越来越酸,视线还是越来越模糊,指尖还是越来越颤抖,那粒小小的纽扣就是怎么也进不了那个本该套进它的袢条里。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时候,他的眼前终于什么也看不清,低着头,哽咽地叫出了一声:“夏枝野。”
然后门帘掀开,他被拥入怀中:“我在。”
嗓音是同样的沙哑和颤抖。
那一刻宋厌终于忍不住了,他俯进夏枝野怀里,十指紧紧抓住他的衣襟,声音是再也控制不住的喑哑:“夏枝野,我不想走。我真的不想走。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熬得过来,我也不知道万一熬不过来我该怎么办,我怕抑郁复发,我怕我再也睡不着觉,我怕分开这么久你不来找我怎么办。夏枝野,我好难过,真的好难过,快呼吸不过来的那种难过,我该怎么办。”
尾音淹没进绝望的哽咽中。
夏枝野肩头大红色的绸缎织物晕开大片大片深色的洇湿。
冷硬的少年终于失去了他的伪装,瘦削单薄的脊背,无望颤抖如同冬日的蝴蝶。
夏枝野无法表达那时候自己心里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心疼,也无法表达他有多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他只能紧紧抱住宋厌,哑着嗓子笃定道:“别怕,我肯定会去找你的,我一定会去找你的,男朋友从来没有说话不算数过,对不对?所以你一定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等我到时候带着房产证,银行卡,大钻戒,去接你,好不好。”
宋厌想说好,可是他怕自己一张口就是再也忍不住的哭腔,只能死死咬着唇,抓着夏枝野衣襟的手指已经用力得快失去血色,然后点了点头,从鼻腔里溢出一声“嗯”。
夏枝野听着这声“嗯”,抬起头,闭上眼,试图阻止某种液体的掉下。
然后深呼吸一口气,笑着揉了一把宋厌的脑袋:“就一年半而已,我们以后还有六十个一年半,怕什么。而且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又不是异地恋就等于失联了,我们还可以一起打游戏,一起聊天,实在不行还可以写信快递给你,就当和周子秋沈嘉言他们一样在网恋,还可以开个变声器增加情趣,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宋厌喉头上下一滚:“嗯。”
“那我们这几天多腻歪腻歪好不好,我还没跟你腻歪够呢。”
“嗯。”
“那抬起头给我看看好不好,我们厌哥这么国色天香天生丽质的脸,不多看两眼太吃亏了。”
“去你妈的。”
宋厌终于破涕而笑,轻踹了夏枝野一脚,抬起了头。
泛红湿/润的眼角,靡红渗血的唇角,大红艳丽的喜服,苍白的肤色,和卸下所有伪装脆弱漆黑的眼眸,就一下活生生地同时撞入了夏枝野的眼底。
那一刻他意识到,他比他原以为地更早地喜欢上了宋厌。
或许就是那一次撞破宋厌换上喜服的时候,他就有见色起意地想过,如果这是个女孩,以后做他新娘多好。
可惜宋厌不是个女孩,是个男孩,所以就只能以后做他的新郎了。
但这也没有关系。
“宋厌,我们总会一直在一起的。”
他轻轻触碰上宋厌唇角的伤口,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
那是宋厌记忆里少年时代的夏枝野最用力最无望又最笃定的一个吻。
似乎是试图用这个吻向年少无能为力的他们证明着即使他们一无所有,他们依然会深爱彼此,抵得过岁月漫长,抵得过距离遥遥,抵得过世间的偏见和未知的余生长路。
以至于很多年后,宋厌都能回忆起那个吻里鲜血的甜腥和眼泪的咸涩。
那时候他已经戴着那枚刻着夏枝野名字的婚戒戴了很多年,可是每当回忆起那段日子的时候,依然总是会想明明当时什么都没有,怎么就那么幼稚又中二地对彼此充满信心,认为他们一定会永远一直在一起。
也或许那些幼稚和中二就是年少恋爱里最令人动容的地方。
比如幼稚到在离开前的那些日子里,他们每天都要穿着情侣装,在校园里招摇过市。
比如幼稚到夏枝野给他买了466支薄荷味的棒棒糖,让他每天吃一根,说糖吃完了,他就来了。
比如幼稚到上课的时候总是会在课桌底下紧紧牵着手,晚自习的时候总是会躲进树林里亲吻,睡觉的时候总会一起挤压616宿舍那张狭小无比的单人床上一起相拥而眠。
再比如幼稚到形影不离腻腻歪歪,连深夜也舍不得合上眼,像是生怕少看对方一眼。
也比如幼稚到在南雾三中110周年校庆的文艺汇演上,搞了不顾大体又浓墨重彩的那一幕戏剧。
当方尝饰演的祝母要求梁山伯亲手写一封断情信给祝英台而被拒绝时,祝母愤而甩袖:“你不写?你以为愤怒就会改变你跟英台的命运吗?要怨就怨你们太多想法,年少无知到了以为你们不喜欢就可以改变周围的人!以为靠你们两个就可以改变这个时代!”【1】
一字一句,掷地有声,清清楚楚地落进了坐在第一排的杰出校友宋先生耳里。
台下的人轻哂一声。
台上的人却不卑不亢,情深不移:“我曾允诺于他,待我及冠之日,定会上门提亲,他于我有意,我亦钟情于他,所以父母之命,生死之逾,皆拦我不得,纵使生不能成婚,死亦要成双。”
于是一语成谶。
祝英台迫于父母之命穿上大红嫁衣嫁于马文才。
梁山伯相思成疾一身素缟,至死未能再见到祝英台一面。
祝英台的花轿路经梁山伯的坟前,一身嫁衣裳,却无想嫁人,绝望之中,触碑而往,倒于血泊之中。
灯光暗,哀乐起,空中落下纷纷扬扬的白色花瓣。
只待化蝶,落幕就算圆满。
然而黑暗之中却传来低而温柔的一声:“英台。”
然后灯光亮,哀乐停,本该落下的白色玫瑰花瓣也没了踪影。
夏枝野一身大红喜服从墓后缓缓走出,在宋厌身前蹲下,温柔地抚上他的脸:“我来接你了。”
他的眼神太过温柔,以至于宋厌一时竟分不清这句话是梁山伯对祝英台说的还是夏枝野对宋厌说的,只觉得喉头突然紧得厉害。
夏枝野倒也不受他忘词的影响,依旧低声温柔笑道:“我此番本应归黄泉,可是阎王怜我生前有执念未了,便又放我归来圆愿。你猜我执念为何?”
“为何?”
“为欲与你白头偕老/共度余生而不得。所以我如今来求娶于你,了我执念,不知你可否还愿意。”
夏枝野穿着大红喜袍本就好看至极,温柔地笑着说出这话的时候,宋厌想,这世上没有人可以拒绝。
就像他没有道理不爱夏枝野。
无论这条路有多难走。
更何况他还看见了夏枝野眸底除了温柔笑意以外那抹藏得极深的不舍和难过。
于是他看着夏枝野的眼睛,哑着嗓子开了口:“我愿意。”
追光于黑暗中落在他们身上,红色的玫瑰花瓣纷纷扬扬从空中飘下,花好月圆的唢呐曲欢快响起,他们相对而跪。
旁白响起。
“一拜天地。”
拜他们有幸曾于此地相识相知。
“二拜高堂。”
拜他们年少时的无能为力。
“夫妻对拜。”
拜我们相信我们终究会在一起。
礼毕,灯暗,落幕。
全场哗然。
满堂皆是善意的鼓掌欢呼和祝福。
因为除了极少数的知情者以外,所有观众都以为这只不过是心软的少年们给凄美的传说故事改了一个更圆满的结局而已。
然而只有那些心软的少年明白,圆满的结局只是残酷现实的期许。
他们终将要分离。
他们第一次演梁祝时,尚是懵懂少年看不清心意,只觉得不识爱恨滋味,明明是一出悲剧,却演得满堂爆笑,皆大欢喜。
而如今他们再演梁祝,真正地演了一出满堂祝福的皆大欢喜,却于落幕之后,长跪于地,久久不愿起。
他们关了麦。
宋厌说:“夏枝野,我们可能要先说再见了。”
而夏枝野第一次没有在他哽咽的时候过来抱他,只是低下头,像是想藏住什么似的,“嗯”了一声:“好。”
宋厌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见左耳上的喜字耳钉,在隐隐约约透进的灯光下反射出微渺的光泽。
宋厌别过头。
他想,原来这就是从此不敢看观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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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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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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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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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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