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郑成功之孙,打造日不落>第114章 第三把火
  “禀报总督大人,贞德将军率领三万新军,距此不过五里。

  后续十七万大军也到了十里之外。

  新军每人携带三捆干草,一袋沙土。

  贞德将军向公子请示,是否前来屯市城下,与大军汇合。”

  看来贞德也知道战机稍纵即逝,此时不该到屯市城下耽误时间。

  “立即传令贞德,不必过来与我大军汇合。

  率领麾下新军,沿吴淞江河道,填草渡河,追杀清军。”

  “是。”

  斥候领命而去。

  三里外的贞德,得到郑克均的指令,立即传命麾下将士,绕道屯市北门。

  屯市北门外,就是吴淞江河道。

  因为干旱,吴淞江早已断流。

  只有河道自带的一些地下水口,为干枯的河道补水,形成一片片淤泥浅滩。

  新军将士下了河,将携带的一捆捆干草丢入淤泥之中,又洒上砂石。

  河道立刻变成坦途。

  新军全是轻兵,没有任何重装备。

  贞德率领三万军队绕过屯市城墙,出现在屯市东关外。

  此时还有残余清兵从屯市中逃出,个个蓬头垢面,狼狈不堪。

  新军看到这些清兵,顿时两眼放光。

  这可都是田产和水泥房啊。

  “杀。”

  随着贞德一声令下,新军如饿狼扑羊,冲上去将灰头土脸的清兵,一顿砍瓜切菜。

  “杀啊。”

  眼看从城门逃出的清兵稀稀拉拉,根本不够杀。

  都不用贞德指挥,三万新军将士就向那些逃跑的清兵追去。

  追上一个砍死一个。

  落在后面的新兵,眼看前方士兵杀敌建功,瞬间红了双眼。

  脚下像踩了风火轮,快速超过前方士兵,逮着那些落单的清兵就砍。

  新军将士你追我赶,如潮水一般席卷满清败兵,直往南杀去。

  后续赶到的十七万大军,只看到了满地尸体,大骂前军吃独食。

  在将官率领下,更是不要命的往前冲。

  贞德看着这一群杀红眼的疯子,都呆愣住了。

  这是新组建的农民军?看这战力,分明就是一群披头散发的杀人狂魔嘛。

  满清从屯市逃出来不到十万人,士气早已崩溃。

  在新军追击下,一个个清兵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

  包括岳乐、杰书在内,此时都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以最快的速度逃回杭州。

  只有逃回杭州,才能暂时安全。

  才能有些许时间将杭州满城的八旗贵族,护送回北方。

  震泽西岭。

  岳乐和杰书骑马跑得最快,看到前方一片山岭,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翻过这座山,就进入浙江地界。

  基本就算安全了。

  “驾”

  岳乐和杰书,带着大批亲兵进入山岭。

  震泽西岭是一座海拔两百多米的山峦,地势不算险要,但面积比较大,纵深几公里。

  杰书等人进入树林。

  因为长时间不下雨,树叶早已掉光。

  满地都是厚厚的积叶,连官道都淹没了。m.χIùmЬ.CǒM

  杰书让大队士兵在前方淌开落叶,眼看山下新军越追越近,杰书亲兵在后面不断催促。

  淌得慢的,被打得皮开肉绽。

  好不容易,终于看到山岭南侧的浙江地界。

  “可算是逃出来了。”

  郑聪,刘国轩,何佑等东宁众将,也长舒一口气。

  这次东宁府出兵三万,协从清军,现在跟在他们三人身后的,却不过一千多人。

  “我当初就说,不该跟满清合作,国公不听,还撺掇王爷。

  本来我们东宁府拥有新北路的兵马,可以问鼎天下。

  现在与新北军决裂不说,还损兵折将。

  国公爷就一点也不后悔吗?”

  刘国轩心中十分憋屈。

  他一生征战无数,鲜有败绩。

  这次如果是败给清军也就算了,可却是败给友军。

  刘国轩觉得不值。

  “刘将军,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

  你胞弟刘学士就死在郑克均手上。

  为刘学士报仇,你义不容辞。

  本公劝王爷联合满清,一半是帮你雪恨。

  你现在竟然反过来怪本公,狗咬吕洞宾也就罢了。

  难道你刘大将军要置胞弟血仇不顾,跑去给郑克均牵马坠蹬?

  本公真瞧不起你。”

  刘国轩皱了皱眉。

  “本将至今不信,郑克均会杀了我弟弟。”

  刘国轩当然不会觉得郑克均是好人。

  上次在大肚国王城一番较量,刘国轩就知道四公子不是善茬。

  但郑克均杀自己弟弟干嘛?

  弟弟就一个传旨文官。

  郑克均不杀言语刻薄的郑聪,杀刘学士?

  刘国轩直觉,郑克均这样的枭雄,不至于干出这么不上台面的事。

  “什么?四公子杀了刘学士?”

  这时一直没开口的何佑说话了。

  “国公,你当初和刘学士到总督府宣旨,虽然四公子把你们都扔了出去,但却没动杀机。

  吴淞口的将士,可都是看着你们登船的。

  刘学士的死,关四公子什么事?”

  “何佑,你说什么?”

  刘国轩眉头一拧,冷然看向郑聪。

  郑聪大惊失色,正在想怎么狡辩时,突然北面山顶,出现大批军队。

  为首一员女将,披着长发,穿着狐皮兽衣,皮肤却十分紧致白净。

  刘聪等三人,都认识这女将。

  正是大肚国公主,洛桑。

  洛桑垮剑站在山顶,山风吹起她的长发,整个人充满野性美。

  “郑聪,刘国轩,好久不见了。”

  洛桑远远看到了在官道上行走的郑聪等东宁府将士。

  新仇旧恨,同时涌上心头。

  洛桑脸庞血红。

  “你们这些东宁府狗贼,还记得当初是如何欺辱我们番人的吗?

  刘国轩,还记得你屠我大肚国王室数十口,残杀我番民数千吗?

  郑聪,你逼我为刘国轩带路,进屯市送死。

  却没想到给了我机会,见到四公子吧?

  现在本公主奉四公子军令,在此等候你们多日。

  今日就是你们,还有这些满清鞑狗的死期。”

  洛桑身后两千番兵,弯弓搭箭。

  官道上,树林里疯狂奔逃的近十万清兵,吓得面如土色。

  倒不是怕这两千番兵天神下凡,而是……番兵架起的全是火箭。

  “射。”

  洛桑猛地一挥手。

  两千火箭射向树林各处。

  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整片树林几乎是见火就着。

  更何况那一夜,郑克均给了洛桑麾下每个番兵,五十瓶希腊火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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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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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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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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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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