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欣恬和杨葭月双双走进唐治的御书房。
这对姑侄,一个是尚食,一个是尚工。
尚工下辖营造裁缝、金玉珠宝、缯帛丝绸等,简单地说就是管理帝后妃嫔的衣服、首饰。
唐治刚刚除孝,除了皇帝冠冕,还没有别的衣服呢。参加不同规格的典礼的衣服,日常穿着的衣服等等。
常服做的快,刚刚做好几套,杨葭月就是请皇帝试穿来的。
不过,两姑侄那笑容可掬的样子,怎么看都是有一种莫名的喜庆,唐治却也不明白她们眉梢眼角的笑意因何而来。
“嗯,孟姜是个游走江湖惯了的性子,一时半晌的,受不了宫里安静的生活,喜欢往外跑,由她去吧,朕也不好管她。”
唐治笑着答了一句。
“陛下,对孟姜姑娘真好。”杨欣恬羡慕地说了一句。
“是呀是呀,陛下……真是宠她。”杨葭月也由衷地跟了一句。
孟姜可是怀了三个还是四个?我的天呐!
就这样,陛下还由着她整天往外跑,这得多宠?
唐治根本不明白两位姑娘何来如此感慨。
他只是笑了笑,一瞧杨葭月身后几个宫娥,各捧了几套衣衫,便明白过来。
“是要朕试穿衣衫么?”
杨葭月甜甜地道:“是呀,虽说是早就量裁好了的,可陛下还是得试穿一下,万一有不合适的地方,可得及时调整。”
唐治起身离开御案,叫宫娥们给他更换衣服,两名宫娥抬来一张大试衣镜,唐治试了几套,见一套青缎面的袍服配上软脚幞头,便穿上街去,也只会叫人认作是个富家公子,不会意识到有什么特殊身份。
唐治便道:“这套不错,留下吧,朕明儿要穿。”
杨葭月马上让宫娥记下了这套衣衫。
皇帝喜欢的款式和颜色,她们是不能随便问的,但是大可以从皇帝平时的选择,慢慢揣摩出来。
杨欣恬将夜宵小食放在灯下,对唐治笑道:“这套确实不错,平常穿着,比较轻松随意。”
唐治叹了口气,道:“衣服舒适就好,朕倒不很在意。只是,这套衣服能穿出宫去罢了。”
杨欣恬讶然道:“陛下要微服出宫?”
唐治摆手道:“也不算,去……几个地方。”
其实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利有弊。
比如相权若是太重,就会威胁到皇帝的权力。
有些手段本领不够的皇帝,最后真能被宰相架空,失去实际权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掌了实权的宰相,也未必就是奸臣。
失去实权的皇帝,你真把权力交给他,他也未必就能成为一个好皇帝。ωωω.χΙυΜЬ.Cǒm
话语权之争,与能力和才干,是两码事。
而且相权重时,也有好处。
比如唐治一个月上朝三次,初五,十五,二十五。临时有大事,才增开朝会。
平时在宫里需要批阅的奏章也不至于从早到晚,因为很多事到了宰相那一层级就直接批复了,不需要皇帝事必躬亲。
直让唐治跟朱元璋似的,起五更睡半夜,每天批阅每份几千上万字的奏疏二百多件,处理国事四百多件,他能疯掉。
而现在,他甚至有功夫微服出宫。
杨欣恬听了,便微笑道:“臣一直听说神都之繁华冠于天下,可惜自从到了神都,还没机会出去见识一下呢。陛下以为,神都哪儿值得一游,待臣休沐的时候,也想去转转呢。”
杨葭月道:“臣还听说,先帝建有万象神宫,万象神宫旁,还有一座通天浮屠,号称天堂,高有百丈,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宏伟建筑。想来神都有如此景致的所在,一定不少。”
唐治忍不住失笑道:“你出了这道门,抬头望万象神宫方向看,便能看见通天塔了。”
杨葭月俏脸一红,吐了吐舌头,期期地道:“远观……怎及近看,外观又怎及登上那通天浮屠,俯瞰神都?”
唐治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二女已经暗示的这么明显了,他也不好愣装听不懂。
唐治无奈叹了口气,道:“罢了。明儿你们换一身装束,随朕出宫去。哦,从前朝走,带你们看看通天浮屠,万象神宫。”
杨欣恬和杨葭月顿觉欢喜。
试衣已毕,请唐治享用小食,二位女官便退出了御书房。
杨欣恬马上对杨葭月道:“你嘴巴闭紧些,明日随陛下出宫的事,千万不要说给别人听。”
杨葭月道:“紫陌姑姑、雪迎姑姑她们也不说嘛?”
“不说。”
“为什么呀,人多多热闹。”
“热闹?人多了,陛下嫌动静太大,一个也不让跟去了怎么办?”
杨葭月一听有可能伴驾出游计划失败,马上乖乖闭口不言了。
……
“哎!自家姐妹都靠不住啊!她们伴驾出宫了?我可不知道,你们谁听说过了?”
杨雪迎气咻咻地问众女官。
咳,除了息夫人,都是杨家人。
众女同仇敌忾中。
杨疏影冷笑道:“葭月这个小蹄子,也跟着欣恬学坏了,她居然也能装着浑若无事的样子出来,还真是出息了啊!”
小蹄子,可以是贬义,也可以是昵称,要看用的语境和语气。
杨疏影现在明显是有点生气了,酸溜溜地骂。
至于说“小蹄子”这么个名词的由来,后人有很多自己想当然的揣测。
比如净衣派考古民科认为古代女性缠足,把纤秀的美足都缠得扭曲变形,宛如兽蹄,所以古人发明了这么一个名词。
又比如污衣派考古民科认为,这大抵是因为某个身体的特征形如骆驼的脚趾,进而引申出对这个人称之为小蹄子。
其实“小蹄子”这个称呼,比缠足出现还早一千多年的时候,一本地理名著《水经注》中,写到地理,提到一些地方风俗习惯、俚语俗称时,就特意标注过了。
那它实际的出现,自然还要远比提到该称呼的时代还要久远的多。
有人将女子容颜喻为花草、气质喻为冰雪、醇酒,小蹄子大抵是形容一些活泼烂漫少女如小鹿一般轻盈的步伐。
嗯,用来形容闲不住的杨葭月,倒蛮合适。
息夫人看着一群少女生闷气,气定神闲地喝着茶,年轻真好,一点小事儿也能气半天,她就比较想得开。
通天浮屠,高一百丈有余,这是这个时代整个世界最高的建筑。
幸亏杨欣恬、杨葭月不仅习文,而且练武,体质极好,又想着机会难得,所以跟着唐治,一直爬到了最高一层。
站在这里,整个神都都跃然入目,那种恢宏壮观的感觉,非身临其境,当真无法想象。
唐治的目光,却是望向了一条玉带般的洛水河畔。
狄阁老家是原来的冀王府。
而冀王府与大宗正贺兰隐的申王府只一街之隔。
“幸亏我决定微服而去呀。”
唐治庆幸地想:“要不然,先去了谁家,被另一个知道,只怕都会造成一些人不必要的解读,娆娆和窈娘,也会误会的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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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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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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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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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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