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谢用玩味的目光瞟了唐治一眼。
唐治双手搁于膝上,正襟危坐,目视前方。
小谢道:“关于……拜托道家,利用中元节日,观察前来上香信众有无相似靴子的事,殿下提了么?”
唐治干巴巴地道:“还没呢。”
“哦?”
“无尘子道长回来之后,我就不知道该怎么提了,似乎,怎么开这个口,都是错。”
小谢唇角一撇,似笑非笑地道:“殿下还挺怜香惜玉的,这是怕她们难堪啊?”
唐治苦笑。
小谢倒没有难为他的意思,眼珠一转,道:“其实,这也不是坏事,凝清翠羽到了殿下身边,道门的心便定下来了,这对殿下只有好处。”
不要以为他现在似乎是毫无竞争对手的储君人选,就可以无视一切力量了。
也许,现在能挑起旗来跟他明刀明枪对着干的,是真没有了。
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当洪水破开那道口子的前一刻,所有人都依旧觉得,那道堤坝坚不可摧。
贺兰曌在做皇后的时候,就开始培植党羽,建立北门学士,又是以先太子亲生母亲的身份而上位,让儿子凭着一个“孝”字,想反对她都没有办法。
这种情况下,还不是大力拉拢佛门,还不是对于潜在的诸多威胁,能铲除就竭力铲除?m.χIùmЬ.CǒM
防患于未然,等真发现问题时,那一定已经晚了。
首先,道门的潜势力并不小。
其次,唐治姓唐,贺兰曌一直挣扎犹豫,要不要传位给儿子,就是担心她一手建立的大周一世而绝。
当她做出最终决定后,其实也就是放弃了大周二世、三世的执念,转而重视起她的祭祀血食了。
所有人都知道,唐治一旦上位,大周国号必定就此而止。
而禅门,一直是贺兰曌的拥护者,为此甚至还特意编撰出一部新的经书,以证明女子称帝的合理性。
如此庞大的一个团体意识,是不可能一下子扭转的。
如果那么好扭转,贺兰曌当初也不必费尽气力,再去扶植佛门了,只要将道门头脑收服了,不就一夜之间,形势逆转了?
唐治也一样,他势必得扶植道门,当然,他有先天优势,不必打一个捧一个,完全可以让这两派形成一个牵制、制衡的局面。
这也是最理想的局面。
不过,经过贺兰曌数十年的努力,现在道门比起佛门还是太弱了,如今这个关系的缔结,那就是给道门吃了一颗定心丸。
本来凭着梵音、如露,已经和唐治建立了亲密关系的佛门难道会拂袖翻脸?当然是付出更多以“争宠”,这个局面,对唐治来说,当然是极有利的。
唐治干笑一声,道:“凝清翠羽,与你一向交好,以后身边有了贴心的人陪伴,于你倒也不是坏事。”
有了凝清翠羽,小谢在宫里当然也就有了自己的一派势力,现在梵音如露和孟大姐可是打得火热呢,人家同生共死过的。
不过,这种潜台词儿点点就好。
唐治不介意她们争宠,人孰无情,有情就有私欲,只要不逾矩就好。
这一点上,他倒是放心小谢。
出身士族高门,又是天性温柔,她是知道分寸的。
唐治道:“明日,呃,过两日吧,抢在中元节前几天就行,不然,道门来不及安排。捱过两日,你去见见无尘子道长,再提此事吧,理由就说,是有这样一个窃贼,从东宫偷走了一样东西,她也不会多问的。”
小谢含笑道:“好!”
……
中元节越来越近了。
红线收到一封请柬,金箔打造,上边应该还涂了香料,馨香扑鼻。
上边的大字龙飞凤舞,看着就赏心悦目。
这是叶东来邀请她中元佳节共游麟趾寺。
麟趾寺在城郊,不会像城中的寺院一样百戏杂耍,太过吵闹,山水风景,尤其殊丽。
显然,叶东来是考虑过红线喜静的性格的。
自从令月公主对叶东来发出严重警告,告诫他在圣人还在世时,绝对不能再折腾出什么事来之后,叶东来就把目光又放在了红线身上。
孟姜从小就从气场上压着他,他也没办法。
不过,对于红线,他有信心征服。
而且,红线也不会轻易被他征服,那征服之后,才会更有成就感。
今日清丽出尘、秀雅内媚的红线,一旦身心被他征服,被他予取予求……
想想就叫人身心愉悦。
于是,借着中元节,叶东来便向红线发出了邀约。
显宗公开的身份,是巴蜀第一豪商。
而孟姜大姐隐藏自己的办法,却是把自己打造成了大周第一舞娘。
如此大出风头的身份,还真是起到了极好的隐藏效果。
天下无人不识君,偏生不知君真身。
不过,红线的性格与孟姜不同,她也不想抛头露面,去做个舞姬。
而直接渗透官场,一则太过危险,二则,这天下将来是唐治的,她不想……
所以,她决定对隐宗适当做一些改变,商贾身份,就是最好的掩饰。
同时,用这种方法,可以给隐宗提供大笔收入,减少隐宗对众世家的依赖。
所以,红线倒是有心向叶东来取取经。
大不了避开巴蜀到西域这条线,不与他产生竞争关系就行了。
天下这么大,机会多的是。
所以,接到叶东来的请柬之后,红线略一思量,便欣然同意了。
接到回贴的叶东来自然也更为得意。
这位红线姑娘欲擒故纵,对本公子果然是有情的。
也是,她身份已如此之高,天下之大,除了本公子,又有何人,还能配得上她?
……
中元节到了。
寺观大兴法事,信徒如织。
道观里边,最好看的就是法师们作法。
手提七星剑,脚踏七星步,手拈一道黄符,迎风一晃,黄符自然。
“彩~~”
信众们全当戏法儿看了,鼓掌大呼,眉飞色舞。
不过,要说热闹,还得是佛家。
佛门胜地,此刻俨然就是一处处集市和戏院。
花样百出,叫人逛上一天,也不嫌烦闷。
你想,就连佛家的经义,为了更容易普及,都用“俗讲”的方式,叫和尚登台说起相声来了,那百姓们自发的各种娱乐方式还能差了?
青灯和尚很累,毕竟他是演了一场又一场,嗓子都哑了。
不过,他忽然发现人生的意义了。
当他抖的包袱,换来一阵放声大笑时,他会有一种如逢知音的喜悦。
如果这个包袱没抖响,青灯和尚就会腹诽不已,一群蠢材,这么精妙的包袱都逗不笑你们,听不听得懂啊?
然后,他就点灯熬油地连夜修改,舞台效果竟越来越好。
到后来他甚至能跟现场观众互动了,遇到“刨活”的他都不怕,凭他的学识和脑筋反应的速度,还降不住一群文盲?
青灯和尚发现了他人生的第二春!
不对,第二春在广陵府铸币厂里。
这是第几春了?
反正,乐在其中!
江南水寺中元夜,金粟栏边见月娥。红烛影回仙态近,翠鬟光动看人多。
香飘彩殿凝兰麝,露绕轻衣杂绮罗。湘水夜空巫峡远,不知归路欲如何。
皇家对于中元节的仪式,也是盛大而华丽的。
唐治果然代表天子,率百官夜游神都,这宵禁之夜,满城灯火。
然后,他们又到洛河边上放河灯,洛河如银河,满河灯火,如梦如幻。
趁着夜色迷茫,贺兰娆娆和狄窈娘也到了他的身边。
反正他身边的女眷,今夜俱着羽衣,款式宛如道服,大抵是扮作道家仙子的。
其他人又不能靠的太近,远远只见云寰雾鬓,仙妃绰约,至于究竟是谁,却也看不真切。
这一年的中元节,神都佛道两门,前所未有的忙碌。
大批眼神儿好的年轻弟子,都被派去知客了。
信众们一方面欢喜于寺观对他们的重视,另一方面有些家有美眷的,又有些不太舒服。
这些年轻的知客,倒底修行尚浅,抵不得红尘诱惑,看他们一个个眼冒贼光的样子!
往哪看呢,往哪看呢?
他们却不知,这些出家人看的真不是他们女眷的身子,换了他们焚香跪拜时,那些年轻知客看的更认真。
他们就是在看脚底板而已。
唐治这边,在代表天子,巡幸游街,与民同乐的次日,便在九洲池召开了盛大的宫廷宴会,遍邀神都权贵富绅,而且特意指点,家中少年才俊,妙龄女娥,尽数可以参加。
这一来,许多想着皇太孙或许能看上他们家姑娘的,当然是把姑娘打扮的漂漂亮亮带去参加筵会。
而那家有少年的,少年郎们本来对这种礼仪繁琐的官方宴会最不耐烦的,因此一来也是兴趣大增。
要知道,这些公子哥儿们固然不缺女人,可同样身分地位的女子,可没多少机会看见。
于是,偌大一个九洲池,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而且,他们到了才发现,就连设在殿宇外面的酒席,地上都铺了红毡,入口处建了多层的鞋盒,供大家脱靴,只着袜儿步入其内的。
靴盒面上贴了红纸,会贴心地写上鞋主人的名字,方便出来时寻找。
幸好贵族们每天沐浴,濯足更是必不可少,否则这入口的气味儿,只怕要熏倒一片。
东宫十率的卫士们就负责起了一双双地检查靴子,还别说,真找出了三四十双靴底有花纹的靴子。
当然,这样的靴子也未必只出自一家,先把靴底在纸上印下痕迹,再注明所属,再交上去就行了,之后的事,就不归他们管了。
而叶东来,也与红线来到了麟趾寺。
麟趾寺虽在城郊,但是城外百姓,也是要来寺中上香的。
而且,麟趾寺的大施主大檀越,也是要来自己的香火寺中上香的,虽不及城中寺庙热闹,较之平时,也是香客云集。
不过,叶东来当然没兴趣与他们在寺中拥挤,麟趾寺后山,一片环境幽境处,已被捐了一大笔香油钱的叶东来包了。
一个翩翩公子,一个清丽佳人,此刻便置身于这片令人忘俗的山水之中。
一席铺地,上置瓜果。
不远处就有泉水潺潺,小僮在泉水边,正用小扇轻扇炉火,炉上茶香四溢。
叶东来盘膝而坐,雪白的袜儿,在袍袂下微露一角。
对面,便是跪坐如仪,鹅颈秀项,芳泽无加的红线姑娘。
两人的靴子,就放在席子下风处的边儿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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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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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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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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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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