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前朝大炎时候,还是本朝贺兰圣人刚刚登基临朝,朝野还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时候,亦或是之后大旗变幻的时候。
凭着令月公主在贺兰圣人心中的独特地位,她都从不曾受到什么影响。
任你京中如何的暗流涌动,如何的惊涛骇浪,令月公主始终屹立不动。
但是现在,令月公主府一下子沉寂了下来。
比普通豪门还大了两号的朱门,还是那幢门,可就连门上锃亮的兽环,都失去了神彩。
大门已经好多天不曾打开过了,就连大门上的角门儿,都没有人走动。
只是公主府左侧院墙间的一处小门儿偶有开启,家仆上街去采买些新鲜蔬菜羊肉和瓜果。
以至于朱漆大门上,已经有喜蛛兴高采烈地织起了网子。
令月公主没有梳妆,只在内宅,不见外客,还精心打扮什么?
不过,天生丽质,到底有个好底子在,哪怕是没有涂朱敷粉,也是肌肤白皙。
少了几分少女的饱满与弹性,但柔腴丰嫩,另有一种成熟的美感。
她披着发,穿一件大袖衫,轻软舒适,透如禅意,坐在亭下,临水自照,轻盈空影,随波摇曳。
她没有想什么,放空了心神,盯着水中的游鱼,似乎她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山水草木之间。
忽然,水中倒影旁,就多了一道飘逸的白色身影。
那道身影长身玉立,腰间挂一口剑。
令月公主没有回头,而是凝目向水中望去。
一阵风来,波光粼粼,水中那人的倒影看不清容颜,唯有他腰间一口剑,蜿蜒如水蛇。
令月公主轻声一笑,挺直了腰杆儿。
“母亲终究是放心不下我,想着替她的宝贝孙儿铲除一切后患么?”
令月公主闭上了眼睛,轻吁道:“你动手吧!”
身后的人影没有动,他只是问道:“殿下为何猜测是你的母亲,而不是皇太孙殿下?似乎,皇太孙比圣人,还有理由想杀你吧?”
这句话一问,令月公主立即知道,他不是来杀自己的。
绷紧的腰背曲线慢慢地松弛了下来。
令月公主睁开眼睛,淡淡地道:“你是谁?”
背后的人轻笑一声,道:“殿下真是慧黠无双,才只一句话,就知道叶某非为杀害殿下而来了。”
“叶某?”
令月凝睇想了一想,缓缓转过身来:“本宫不记得有姓叶的这么一号人物。”
叶东来苦笑,如果对她说孟姜,她就会知道了。
可孟姜是隐宗宗主,而我是显宗宗主,我这显宗宗主,还没隐宗宗主名头响亮。
叶东来深深吸了口气,不情愿地道:“那么,殿下可曾听说过巴蜀第一豪商?”
令月公主恍然:“就是那个珠宝、琉璃、盐巴、丝锦、药材、茶叶无所不营,据说是自寡妇清以后,巴蜀富可敌国第一人的叶胡?”
叶东来神气有些古怪,但还是点了点头:“不错!”
他的公开身份,是商人,商人也是方便他游走天下,结交各方的最便利的身份。
当然,虽然只是一个身份,但他也确实利用这个身份,在公开做生意,而且生意做的很大,日进斗金。
由于他的生意主要是与胡人交易,不知道怎么的,便渐渐被人喊成“叶胡”了。
就如在他之前,巴蜀最有名的巨商寡妇清,那绰号也不怎么好听。
虽然他们有钱,很有钱,巨有钱,但也被人叫他们清妈妈,叶爸爸,而是给他们取了个有特点的绰号。
结果叶东来挺有意境的一个名字,反不及“叶胡”名扬天下。
令月公主听说他是巴蜀巨商叶胡的人,顿现鄙夷之色。
哪怕他富可敌国,曾捐三十万贯钱,助朝廷重修朱雀门,在令月公主眼中,也不过就是一个商贾而已。
令月公主冷下脸来:“叶胡派你来做什么?”
叶东来强抑尴尬:“鄙姓叶,叶东来,在下就是那位巴蜀第一巨商。”
“哦?”
令月公主有些意外地看了叶东来一眼,不由得肃然起敬。
她敬的不是叶东来多有钱,而是他才三十多岁的年轻。
令月公主敬的是他的本事,一个三十多年的人,又不是靠祖上余荫,就已成为巴蜀第一豪绅。
这样的眼界、手段、智谋、本领,无论他用在什么方面,都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杰,
这才是值得令月高看一眼的地方。
“叶东来?你冒险潜来,面见本宫,意欲何为?”
“叶某是商人,什么生意收益巨大,叶某就投什么生意。可是,叶某的生意已经越做越大了,哪怕是日进斗金,也再难让叶某感到欢喜。所以……”
叶东来的目光落在素颜薄衣,秀色可餐的令月公主身上,微笑道:“现在值得叶某投钱的生意,已经越来越少。叶某觉得,投资于殿下,应该会是一本万利的一桩好生意!”
令月公主有些恼火,我唐令月如今在外界已经是这般形象了么?落魄到他一个商人大剌剌地来与我谈合作?
令月公主微愠道:道:“你拿什么与本宫合作?”
叶东来道:“公主有的,叶某没有。叶某有的,公主没有。我们可以互通有无,这笔生意,自然能做得起来?”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折腰而坐,曲线曼妙的令月公主。
这番话怎么想,似乎都有些暧昧。
但令月公主自然绝不会去想下三路的那些东西。
以她的年纪和阅历,也不是动辄羞恼脸红的岁数了。
令月公主失笑道:“钱?”
若不是因为这个叶胡悄无声息就能潜进公主府,令月公主忌惮他的身手,现在已经唤人来,把这个狂妄之徒打将出去了。
“钱,也是不可或缺的。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人一生所求,或名或利或权,可无论哪一样,都离不开钱的支撑。包括名!
一个连走出深山大泽、穷荒僻壤都没盘缠的人,便是写下无双绝句,都没机会传扬天下!”
叶东来肃然道:“殿下敢说,你给不了人一文钱,还会有人追随殿下么?为何殿下却看不起钱呢?”
令月公主默然。
叶东来话风一转,又道:“何况,叶某能给殿下的,绝不仅仅是钱。”
叶东来这厮在孟姜面前根本生不起压制的气场,在红线面前拼命展示儒雅风流的一面,却不知这一套玩意儿与当初唐停鹤如出一辙,只让红线感到腻歪恶心。
现在面对令月公主,终于想到展示男性阳刚、强大,与人以信心和依靠的一面了。
这番话说来,很是霸气。
果然,越是强大的女人,偏偏越吃这一套。
当然,前提是你真的很强大,而不是在她眼中,是一只狮子狗在扮狮子。
令月公主动容道:“你能给我什么?”
叶东来道:“除了钱,还有消息、人脉与智慧。”
钱,从知道他是巴蜀第一豪商,令月公主就相信他有那个实力了。
能随随便便捐出三十万贯给朝廷修缮长安大门的人,不差钱儿。
至于人脉,才是令月公主最关心的事情。
既然这位巴蜀巨商想投资谋国,那么他所说的人脉,绝对不可能是生意场上的人脉,这一点令月可以确信。
这让她一下子提高了不少对于叶东来的信心。
至于智慧……
姑且听听吧.
令月公主道:“好,那么,你想与本宫,怎么合作?”
叶东来笑道:“殿下不请叶某坐吗?”
说完,他也不待令月邀请,便在一旁自顾坐了下来:“如果叶某没猜错,殿下手中还有筹码。”
令月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她当然还有筹码,即便在她成为镇国公主,权倾朝野,风光无双的时候,都没有暴露过。
因为,她接下来本来要谋划的是贺兰兄弟,是新贵韦氏。
只可惜壮志未酬,她的母亲便东山再起了。
也因此,她的底牌才没有来得及暴露。
但现在,她还不确定这个叶东来是不是真的有心助她谋国,天知道他突然而来,不是有人授意,试图套出她的底细?
叶东来对此也很清楚,不能指望这一番话,便让令月公主对他推心置腹。
他现在对令月公主,又何尝不是没有交出他真正的底细。
他得先献上一张“投名状“,一张足以让令月公主对他绝对信任的投名状。
于是,叶东来道:“东来既然决定全力辅佐公主,自然不遗余力。东来以为,我们现在,想要逆转局势,不能指望一蹴而就,必须得一步步来,慢慢消磨、分化对方的力量。第一步,我们要……”
……
东宫里,皇太孙唐治,接见了刚刚返京的燕八剑。
不管他是太子还是太孙,能入住东宫,才是直接顺位的第一继承人。
而一旦成为储君,其实不管是他本人,还是百官,都是要避嫌的。
燕八剑回京,是绝对不该来东宫拜访的。
但是,唐治这个皇太孙目前的处境不太一样。
如今的他,有点像大明的皇太子朱标。
燕八剑回京述职,先去了皇宫,贺兰圣人直接让小高公公告诉他,去见皇太孙罢,圣人身子乏着呢,就不见了。
燕八剑回京路上,就知道唐治以皇太孙身份,仍然兼着天策上将的职务。
听了这话,哪怕他再直肠子,如何还不明白?
因此见到唐治时,燕八剑执礼甚恭,已经把他当作天子对待了。
“燕卿不必拘礼。”
唐治怀里抱着他的宝贝女儿,一点也没有架子。
小郡主吃的饱饱儿的,正躺在唐治臂弯里,好奇地仰望着她的父亲。
唐治已经送消息去陇右了,叫小春不要急着回来。
因为算算日子,如果现在就接小春回来,很可能路上就得生。
就算不是这个年代,谁敢让一个待产的孕妇千里奔波。
因此,唐治嘱咐她好生在金城待产。
而孩子一旦出世,起码百天之内,又是不敢折腾。
这也没办法,为了她们母子的安全,这些地方可不敢马虎。
“对了,孤听说,陈玄礼是你的义子?燕卿收的好义子啊,他是立了大功的。”
唐治抬起手指,轻轻摸着宝贝女儿幼滑的小脸蛋儿,逗弄着她,一边对燕八剑说道。
他对陈玄礼很满意,这满意可不只是因为他在午门之变中起了大作用。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这个名字。
一想到燕八剑这个粗人,竟收了这么个好义子,唐治就不禁想起他的义子,和他想收的几个义子了。
只是,一想到如何打乱了他们的生活轨迹,有可能改变他们的未来,唐治又打消了那个念头。
哥舒瀚已经收了也就算了,注意点培养就是了,改变了命运轨迹,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
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其他那几个孩子,还是放在外边散养吧,不宜再涉他们的成长。Χiυmъ.cοΜ
燕八剑此番回京,准备接的是左右金吾卫大将军。
燕赤霞掌的是宫城的安全。
燕八剑掌的是皇城的安全。
双燕镇京畿。
当然,以索立言的办事效率,丘神机一案很快就能公布于天下,到时候燕赤霞就要恢复蒙寒空的身份了。
对于卫戍京城的重要将领,唐治当然得亲自接见,慰勉一番。
二人叙谈一番,燕八剑告退,唐治见女儿已经在怀中熟睡了,不禁哑然失笑,便抱着回侧殿,送回到狸奴身边。
唐治刚和狸奴并肩看着熟睡的女儿,交流了一番“咱家宝贝真好看,睡觉都特别好看”的没营养的话。
便有一个内侍匆匆走来,对唐治悄声耳语了几句,唐治眉头一皱,轻轻叹一口气,便急急转身,向外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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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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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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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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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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