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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莫若凌霄>第479章 雪中,小萼红花
  龙傲天道:“陇帅,连续鏖战一个多月,将士们身心俱疲,我怕,快要出问题了。”

  迦楼罗道:“陇帅,将士们的忠心是没有问题的,只是,他们都是血肉之躯啊,不是一口冰冷的刀剑,连续这么久的作战,始终不得歇息……”

  唐治叹了口气,道:“我也有所察觉了。这样吧……”

  他顿了顿,道:“加派一些游哨,今晚,允许大家喝酒、放松一下。明日……就在此歇息一天,后日再走。”

  袁成举道:“可是……”

  龙傲天急忙拉了他一把,向他急急递个眼色,制止了他说话,然后向唐治抱拳道:“陇帅体恤军士,龙傲天代他们谢过陇帅!”

  很快,消息传达了下去。

  明日在星宿海多歇一天,今晚可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龙傲天还宣布,部落里那些女人,可以任意享用。

  不过,既然占了人家的便宜,回头不妨给她们留下几头牛羊,留下几处御寒的住处。

  整个营地,顿时欢声雷动。

  正在叶茹四处流窜的陷阵营就不存在唐治所领四卫的问题,他们没有如此严苛的军纪约束,那些亡命之徒只觉快意人生,无比爽快。

  至于战场死亡,马革一裹,就地一埋,死得其所。

  只要活着,活个痛痛快快,那就值了。

  唐治所部四卫,军纪严明。

  它既有好处,也有坏处。

  在这样漫长的战斗与奔波中,负面情绪的积压,始终得不到释放,三军的心态就快要崩了。

  所以,四卫的典军官都已发现了这个问题,才来找唐治汇报这个严重的情况。

  袁成举大口地啃着肉,大碗地喝着酒,怀里揽着一个千户的小老婆,醉醺醺地问龙傲天道:“龙……龙老爷子,刚我……就想对陇帅说呢,兄弟们……快……快要崩了,这时候,你给他个婆娘搂着,比……比啥药都好使,你咋不让我说呢?”

  龙傲天年纪大了,不像年轻人那样强烈,只有他身边没有女人陪着,一个人坐在那里,安安静静地切着肉,小口地砸着酒,有滋有味儿的。

  听到袁成举说的话,他只微微一笑,捋了捋胡须,没有说话。

  迦楼罗笑道:“陇帅是堂堂的郡王,而且,将来还有更加远大的前程。他的身上,不可以有污点,有些事,是不能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咦?”袁成举皱了皱眉,若有所悟。

  迦楼罗身边也坐着一个女人,是这个东岱岱本的女儿。

  看着这位鼻如锥、眸如海,比女人还要俊俏几分的小将军,那个女人满眼的迷醉。

  看她那样子,如果迦楼罗愿意带着她一起走,她大概率是会毫不犹豫地跟着迦楼罗走的。

  草原上的女人,已经习惯了被人掳来掳去。

  他们不同的部落有时候为了争草场打起来,战败者的女人,也会随时成为战胜者的战利品。

  她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生存之道,基本上,极少会出现对她的征服者发起反抗的举动。

  而迦楼罗的美貌,更是直接征服了眼前的这个少女。

  美丽,是女人的一项重要资本。琇書蛧

  而美丽于男人而言,其实更是一项资本。

  ……

  唐治答应多歇息一日,并允许众将士今晚饮酒之后,就在此起彼伏的欢呼声中回到了他的寝帐。

  狸奴正坐在灯下,吃力地单手抬起,想把自己的半身甲卸去。

  “让我来!”

  唐治一见,急步走过去,将她的半身甲卸下,然后又帮她宽衣。

  三天前的一场战斗中,狸奴被一箭射中了肩膀,透过甲隙,伤到了手臂。

  伤口不是很深,唐治这四卫兵马几乎都有甲胄,更不要说狸奴了,唐治是肯定要给她弄套甲胄的。

  只不过,箭上淬了毒。

  当然不是那种见血封喉的剧毒,那玩意儿比黄金还贵,不是谁都能拥有的。

  这种毒,其实也就是让伤口不容易愈合,还容易感染。

  但感染,在这个年代,就经常是让人丧命的原因了。

  唐治虽然在战后马上就为狸奴亲口吮吸毒血,并为她敷了药,可伤口的愈合还是极慢,有些轻微感染,一到晚上,狸奴就会发烧。

  唐治亲眼见过自己的队伍中,一个挺精壮的小伙子,就因为风寒发烧送了性命。

  他深知对于很多病症,不能用后世医疗与医药的水准来判断它的轻重,因此这几天都是在亲自照顾狸奴。

  已经不是第一回了,狸奴也不再那么羞涩了,只是甜甜一笑,乖乖任由唐治为她轻轻解开衣裳,轻手轻脚地露出一条臂膀。

  旁边的火炉上,搭着几条烘干了的布带。

  这是唐治说的,要先用沸水将布带煮一遍,烘干了再用来绑扎伤口。

  唐治还说了一大堆的道理,狸奴也听不太懂,她就只觉得,大王不仅学问特别的好,人也特别的心细、温柔。

  唐治仔细地观察着她臂上的箭创,喜悦地道:“化脓的地方,慢慢开始结痂了,看来,快要开始愈合了。”

  他取过装金疮药的葫芦,小心地为狸奴的臂膀重新敷了药,然后取过烘干的布条,重新为她包扎好。

  唐治一边为她穿上衣裳,一边轻松地笑道:“这几天,可叫我担心坏了,现在总算可以放心了。”

  狸奴抿嘴儿一笑,低声道:“狸奴只是一个塞外孤女,若死了,也就死了,不值得大王牵挂的。”

  “不要胡说八道,你才多大,整天就把死字挂在嘴边儿上了?”

  唐治瞪了她一眼,道:“我叫人送些吃食来,你要多吃一些,这样才好的快。”

  “哦!”

  狸奴柔柔地答应一声,只觉伤处暖烘烘的,心里头也是暖烘烘的。

  帐帘儿一掀,带进一片冷风。

  唐治下意识地往狸奴身前挡了一下,她的衣襟还没拉好呢,着凉了怎么办?

  这是谁这么莽撞?

  唐治扭头一看,却是郭绪之领着两个捧着食盘的吐蕃少女进来。

  “大王,用餐啦。”

  郭绪之将手里提着的酒坛子放下,搓了搓手,嘿嘿笑道:“大王今儿也喝两杯,轻松一下。咳!”

  他瞟了眼特意挑出来的那两个容颜颇显俊俏的吐蕃少女,压低了声音:“大王,她们自愿侍奉大王,大王今晚就把她们两个留下吧?用来暖身也是好的呀。”

  唐治瞟了一眼两个少女,两个少女一脸讨好的笑容。

  唐治摆摆手:“把东西放人,人领走。”

  “啊?哦哦!”

  郭绪之赶紧向两个少女挥挥手,待她们放下食盒退出去,便对唐治道:“那……大王慢用,末将去跟兄弟们一块儿喝酒啦。”

  唐治一挑眉道:“你们四个,今晚谁值宿?”

  郭绪之嘿嘿一笑,道:“小罗将军主动请缨,他说今晚他值宿。”

  “嗯!”

  唐治摆摆手,郭绪之便三步并作两步,跑一般走了出去。

  狸奴眼珠儿转了转,忽然道:“大王疲战月余,早已身心俱惫了,其实……让她们两个侍奉,快活一下,也没什么呀,奴家可以去别帐就寝的。”

  唐治皱了皱鼻子,看在狸奴眼里,只觉说不出的可爱,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的那种感觉。

  唐治凑近了来,小声道:“我听说,她们一辈子也不洗几回澡。”

  狸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哪有那么夸张,那都是以讹传讹罢了。他们有个一年一度的节日就叫沐浴节的,怎么可能一辈子不洗几回。”

  唐治砸舌道:“一年一回,那也要命啊。”

  狸奴嗔怪道:“哎呀,大王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也咬起字眼儿来了。当然也不可能一年才一回了,不过,不比中原人洗的勤快,倒是真的。”

  唐治哈哈一笑,道:“那不就得了?来来,吃饭。”

  唐治先撕了一大块烹得稀烂的肥牛肉,放到了狸奴面前的碟子里。

  狸奴拿起小刀,正要切肉,忽然便想起,自从三天前受了伤,自己也没有洗过澡了,就只是在便利的时候,用湿毛巾擦拭过身子。

  而……大王显然是很好洁的……

  于是,狸奴偷瞄了唐治一眼,悄悄将自己的身子挪开了一些。

  她可不想让唐治对她生出嫌弃。

  夜色深了,狸奴在唐治的催促下已经躺下。

  唐治不放心地试了试她的额头,果然又发低烧了,但温度比起昨日显然要低了很多。

  这是个好兆头。

  于是,唐治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这才走回自己的寝褥处,钻进了毛绒绒的被窝。

  此时,那些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将士,也都回帐安歇了。

  整个营寨一静下来,一些声音在静谧的夜色中,便能清晰地传出好远。

  唐治躺在被窝里,便听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声音。

  玉腰奴的桃花坞,已经建好了吧?

  小谢在京城,独自一人操持偌大一个家,也是辛苦了。

  可惜呀,我是外放的官员,还是一方封疆大吏,家眷必须留在京城。

  唐治不想去听那些奇奇怪怪的声音,尤其是同一座帐中,就睡着一个健美婀娜的西域美人儿。

  所以,他只好努力分散自己的心神。

  他也不知道狸奴睡着了没有,反正是很久没有听到她往常在睡熟后,会发出的轻微的小猫儿似的呼吸声。

  很久很久以后,唐治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好在明天不必行军,可以睡上一个舒舒服服的长觉。

  狸奴由于一路行军疲倦,这几日又发着烧,所以睡眠一直很好,也一直没有做梦。

  但是昨天夜里,她又做梦了。

  这回的梦做的异常真实,以至于睡梦中她一连打了好几个冷颤,一下子醒了过来

  听着唐治平稳的呼吸声,难为情地感觉着自身的异样,狸奴张大双眼,看着黑蒙蒙的帐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今天,无论如何,我都得洗个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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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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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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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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