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凛冽,就算凶猛高大的牧羊犬,似乎也没有了往日的精神,懒洋洋地趴在青海湖畔,沐浴着冬日里难得的阳光。
忽然,远处有隐隐的震动声传来。
机警的牧羊犬猛地跳了起来,微微俯着身子嗅着什么,然后突然转身,一边汪汪地叫着,一边冲向部落的营地。
牛群马群骚动起来,然后一个个牧民从毡帐中走了出来。
其中有些还在茫然地观望动静,有那机警的,已经大喊大叫着示警,匆匆穿着外袍,慌忙地系着腰带,抓着刀枪冲向他们的马匹。
但是,几乎还没有几个人来得及把鞍鞯搭好,一骑骑快马就冲了过来。
在这天寒地冻的时节,牧人们大部分时间都是躲在温暖的毡包里猫冬的。
此刻刚过午后,他们大部分刚就着奶茶,吃过了酥油炒青稞,一些部落中的首领则还有奶皮子、奶豆腐、手扒肉、马奶酒等更丰美的食物享用。
正是懒洋洋地该睡午觉的时候,但是蹄声如雷,一匹匹快马飞驰而来,迅速闯进了他们的营地。
整个营地喧哗起来,女人孩子的哭喊声,牧羊犬的吠叫声,牛羊的嘶鸣声,战士们的咆哮声,交织在一起。
南荣女王和大小胡,领着五千七百名由亡命之徒中的亡命之徒组成的陷阵营,疯狂地席卷而来。
经过残酷的训练,他们对于军令已经可以做到令行禁止,但是凶残与暴戾,却是较之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他们的马蹄踏过之处,雪亮的马刀挥舞着,收割着他们目光所及,所能见到的一切生命。
他们的手段,与唐治的四千铁骑相比,还要暴戾十倍。
很快,这个依托着青河湖过冬的东岱,便在一阵残酷的屠杀之后安静了下来。
幸存的人类一个个睁着惊恐的眼睛,瑟缩在那里,如牛羊一般温驯。
伍长、什长、队长、旅帅……,陷阵营的一个个中下级军官,都是这群亡命之徒中能服众的人,他们不仅残忍,而且狡黠。
对俘虏的人,他们很快就做出了甄别,那些衣衫蔽旧、面有菜色的汉人奴隶,和被这个部落掳来的汉人女子,被他们挑选出来。
他们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加入队伍,随从作战。
当然,这些亡命之徒对成为他们的同伴,要求是很高的,那种弱鸡,他们还嫌累赘呢。
而另一个选择,就是返回陇右,部落里的牛羊马匹,他们能带多少就带多少,能否成功返回陇右,就无人予以保障了,听天由命。
大部分人选择了回归陇右,他们之中有些女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愿意把自己的孩子也带去陇右,这些人也不阻止。
于是,这些奴隶披上了本就是她们缝补的却只有主人可以享用的厚重保暖的皮袍,驱赶着他们放惯了的牛羊,踏上了茫茫雪域。
愿意留下来的人少,其中一部分因为身体原因,被这些亡命之徒拒绝了。
而最后能够留下来的人,不仅仅是与这些部落牧人仇深似海,而且在饱受折磨之下,仍旧有着相当不错的身体素质。
那么他们吃得饱、穿的暖之后,很快就能成为不逊于这些亡命之徒的骁勇战士了。
这第一场“拉练”,南荣女王这边减员甚少,反而增加了很多人,这让二胡稍稍有些苦恼,郡王要求的可是保持四千人左右的编制啊。
不过,眼下局面,当然是多多益善,所以他们也没有多说什么。
陷阵营的人成了这片雪域临时的主人,在安排了足够多的哨位之后,其他人便入住了一顶顶温暖的毡帐。
“你们,叫什么名字?”
两个铁塔似的强壮男子走进了一顶毡帐,杀气腾腾地问道。
“我叫尼玛嘎姆,他们是我的女儿央拉和儿子次旦。”
毡帐的女主人惊恐地将一双儿女搂在怀里,她的女儿大概十三四岁,和她的母亲一样,在长袍之外,还穿着无领无袖,前面无衽,后身较长的坎肩。
这户人家应该是部落里比较富有的人家,她们的发辫系有流穗,头戴发箍,额前缀诂绿松石、珊瑚珠等饰件,容颜来看,脸颊虽然泛着高原红,却也颇见俏丽。
而那个男孩,则只有七八岁,惊恐地挤在母亲和姐姐身边,畏缩在看着他们。
“嗯!把你们帐中所有的兵器,全都交出来,不要等着我去搜,如果被我搜到……”
一个亡命之徒狞笑了一声,尼玛嘎姆和女儿央拉赶紧答应一声,很快,她们就把三副强弓、四只箭壶,一套破旧的牛皮铠甲,还有大小不一的几口刀,包括家里的套马索都搬了出来。
一个强壮魁梧的亡命之徒踢了踢那堆兵器,从中踢出一口小刀,对那男孩道:“去,宰只羊来,我们饿了。”
尼玛嘎姆生怕儿子触怒了这些可怕的汉人,他们的目光凶猛的叫人一看就害怕。
她赶紧推了儿子一把,小次旦忙捡起小刀,走出了毡账。
他挑了一头小羊,只有两个人吃的话,足够了。
他搂住了自己家的小羊羔,轻柔地抚摸着它,让它舒服地躺倒在地,四蹄朝上惬意地躺着。
然后,他一只手依旧在轻轻安抚着小羊儿,另一只手已经握紧刀柄,非常俐落地在羊膓的横隔膜下方切开一个小洞。
动作非常快,痛楚也非常小,小羊儿还没有感觉到痛楚,他的手指已经探进了伤口,一把掐住了血管。
很快,那只小羊就安静地断了气,没有一声惨叫,没流出一滴血。
“啊~~”
毡帐中,忽然传出了尼玛嘎姆和央拉的央求声和叫喊声,次旦动作一僵,猛地抬起头来。
抗拒声很快就消失了,就像被他手上,无声无息地便失去了反抗之力的那只小羊。
一种次旦的父亲每次满载而归的夜晚,与母亲在帘子后边会发出的声音渐渐传了出来。
他的父亲是一名百夫长,每次去汉人的地方,都能满载而归。
他们的家还有三个男奴,四个女奴,可是,都被方才这些恶人放走了,还带走了他们家很多牛羊。
还有其中两个女奴生下的小奴崽子,也被他们一起带走了。
次旦抿了抿嘴唇,想到那两个强壮的汉人,比他大腿还粗的胳膊,放弃了反抗的想法,认命地屠宰起小羊来。
虽然只是一个八九岁的孩子,但他宰羊的手法,已经学到了精髓。
只用一把小刀,一会儿功夫,一只整羊就被剔了出来,雪地上连一滴血都不沾。
羊皮顺手摊在了雪地上,内脏先被清除,然后一口小刀流利地切割着,很快就把一整只羊,卸成了一块块冒着热气的羊肉。
然后他端来自家的铁锅,盛满了雪,在下边架起了柴……
同样的事情,在整个部落处处上演着,当炊烟四起的时候,整个部落都洋溢着阵阵诱人的肉香,就像这里正有一个盛大的节日举行着。
……
整个陇右,现在都知道汝阳郡王出塞了。
但是汝阳郡王在塞外的消息却没有人知道。
就连玄鸟卫和刚刚成立不久的锦衣卫都没办法在吐蕃人的地方打探到什么消息。
最先传出有关汝阳郡王消息的,是一支小商队。
这支小商队是跟叶茹的几个东岱做生意的。
哪怕两边时常打仗,也不影响他们之间作交易,这就是这种地方的生存之道。
他们互相猎杀对方,却也离不开对方。
对于常常给他们运来生活必需品的这支小商队,部落也一向以礼相待,并不会掠杀他们。
他们之间,有着一种奇怪的但又合乎自然之理的共存关系。
这个小商队冒着风雪跋涉在雪原上,本想在年节之前再赚上一笔,结果他们赶到要去的吉列部落后,看到的却是练狱一般的一幕。
所有的毡帐、屋舍都被焚毁了,有一些匆匆搭起的简陋御寒之所,但作用有限,没被冻死的,也都生了冻疮。
他们的驻地,到处都是冻得梆梆硬的尸体,根本没人掩埋处理,整个部落听不到一声牛嗥,听不能一声羊咩。m.xiumb.com
被屠杀的许多牛羊成为要度过严冬的这群人相互厮杀的战利器。
他们已经杀红了眼,结成了一个个小的团体,除了他们自己的小团队,所有的人都是猎杀对象。
这支倒霉的商贾这一次,也没人庇护他们的安全了。
他们的商队头目知机抛下了所有的物资,趁着那些扑过来的“野人”抢夺他们运来的铁锅、盐巴、草药的功夫,慌忙逃去。
他们顺利逃回了陇右,也带回了吉列部落已经变成人家炼狱的消息。
这能是谁的手笔?
所有人都想到了出塞的汝阳郡王。
没几天,又有一些汉人驱赶着牛羊,从一些关隘回到了陇右。
他们都是这些年间,被掳走的汉人,其中被掳走的最早的人,也只是四年前的。
因为他们吃的粗劣,却干着最繁重的活儿,就算那些牧人的牲畜,都不如他们被压榨的狠。
所以,这些被掳走的人,根本没有能活过五年的。
他们带回来的消息就具体多了。
他们遇到了汝阳郡王的人马。
汝阳郡王的人马,袭击了叶茹东岱,把他们救回了汉土。
已经赶到金城胡姬酒家坐镇的竹小春很快就搜集到了这些消息。
竹小春收到消息之后,马上叫人抄录两份,分别报节度使府与神都。
然后,她悄悄到了后宅一间密室,上了一柱香。
密室里,供着一张长生牌位,上边写着唐治的名字。
旁边,还有一个跪身请罪的泥偶,虽然没写名字,不过……捏得挺生动的,怎么看都像跟在唐治身边的狸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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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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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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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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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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