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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莫若凌霄>第414章 投附,依山靠岭
  唐治牵着马缰绳,从容地走在山坳里。

  每一脚落下,都会在嘎吱声中,在积雪上踩出一个脚印。

  不过,脚印陷落并深,脚掌陷落时,他的膝盖会微曲,继而挺直,在这一屈一伸间,恰到好处地配合了脚掌陷落雪中的时机,再迈步时,便会轻松许多。

  看起来,与常人走路也没什么两样,但是一旦路途较长,体力相近的两个人,掌握这种技巧的,将比不懂这种技巧的,省下三分之一的力气。

  能多省一分力气,在遇到意外时,就可能多一分生机。

  这,也是安西之狐教给他的本事。

  初学这种技巧时,唐治曾好奇地问起传说中的“踏雪无痕”,不过黑齿虎对此嗤之以鼻,就说了一句“花拳绣腿、华而不实”。琇書蛧

  短时间内以爆发力达到“踏雪无痕”效果,黑齿虎也办得到。

  但是,极耗体力。

  可它用处何在呢?掩饰身形?

  如果没有必要掩饰身形,那就不必将体力耗费在这种漂亮但不实用的技巧上。

  如果需要掩饰身形,那么长距离的话,有的是在雪地上隐藏行踪的办法,还更节省体力。

  若是短距离的话,用力踏足,让身形动作更快,让对手来不及反抗就一命呜呼,比什么“踏雪无痕”这种花里胡哨的玩意儿管用的多。

  黑齿虎教他的,都是如何更有效地保命,如何更有效地杀敌的手段。

  在这种严苛的训练之下,就如眼前这种在雪地中行走的技巧,已经变成了唐治的一种本能动作。

  而乔书办就不成了,他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的,在雪中跋涉十分吃力。

  不过他拖着的那头鹿,倒是随着在雪地上滑动开来,不那么费力了。

  令月公主骑在马上,看着牵马走在前面的唐治背影,又回眸看了一眼在雪中拖着鹿,吃力行走的乔书办,便笑吟吟地道:“治儿这鹿,打算如何处置啊?”

  唐治头也不回地道:“一对鹿角,孝敬爹娘。鹿脊上的肉最是鲜嫩肥美,送与姑姑如何?”

  令月公主微微眯起了眼睛,微笑道:“这对鹿角,很漂亮,姑姑很喜欢。不如把这对鹿角给了姑姑吧。

  姑姑对喜欢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长性,把玩一阵,没有兴趣,可以转手便赐与治儿。

  姑姑给你的东西,也就是你的了,挂在厅中,极好的装饰。可若是先到了你爹手中,便是他不想要了,你还有大哥、二哥,怕也落不到你手中。”

  唐治回眸看了她一眼。

  令月公主坐在马背上,她的容颜,秀媚娇美。许是因为膝上受了伤,添了几分娇婉清润的柔弱感,再加上谷中风势大了一些,雪花飞舞,撩动她散落的发丝,让她宛如一朵在风雪中摇曳的花蕊。

  她正笑着,若有深意地微笑着。

  唐治转回头去,一边走路,一边笑道:“姑姑儿女双全,这鹿角怕是轮不到侄儿头上。”

  令月公主嗔怪道:“你这贪心的小子,若不是姑姑追的急,这鹿早跑了,还能落到你手上么?”

  唐治笑道:“若叫这鹿跑了,咱们姑侄俩,可就一无所获了。正因联了手,所以,便没有鹿角,总还有鹿脊呀。”

  此时,他们已走出山谷。

  皑皑雪原,入目一片白茫茫的。

  远处,众人顶着纷扬的雪,徐徐驰来。

  眼看他们越来越近,令月公主的声音从马背上传来:“治儿说得似乎也有几分道理。那咱们姑侄,就先擒了这鹿,再看谁有机会,取了这鹿角!”

  ……

  长生殿上,索立言直挺挺地跪着。

  他已经把事情禀报了圣人,圣人偎在榻上,脸色十分的难看。

  一位朝廷命官,竟然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掳走,不但杀了他,而且是虐杀!

  她对三思侄儿一向纵容,可她也没想到,三思的孩子更上层楼,竟是这样的一个作死小能手。

  她不只生气,还深感失望。

  如此不知轻重,居然不想想这种事情会掀起何等轩然大波,居然以为做了这样的事情,还能凭着梁王家的权势,还能仗着自己对娘家人的宠爱就逍遥法外。

  梁王后人,如果都是这般货色,这江山若交到他们手上,将是什么结果?

  因为唐治的异军突起,原本在她心中排名就已降了一位的梁王,瞬间又滑落一次。

  “此事,必定掀起轩然大波。你尽管放手去做吧,有什么事,老身给你兜着!”

  沉默良久,老太太缓缓说出了一句话。

  “臣,遵旨!”

  索立言恭应一声,起身施礼,缓缓退下。

  出了宫门,他却没有立刻返回大理寺。

  此时,雪已停了,地上积雪,一片银白。

  索立言于宫门下怔立了良久。

  梁王府那个不知轻重的小畜牲把他给顶在这儿了,他没有办法不作反应。

  但是,如此一来,他和梁王也也就掰了。

  如果他拥戴梁王,有朝一日真叫梁王得了那大位子,会放过他么?

  就算梁王现在表现的再如何深明大义,再如何理解他的苦衷,他也不敢赌的。

  所以,他该何去何从?

  几个人物在他心中一一闪过,思量许久,索立言上了车,沉声道:“去魏王府!”

  ……

  因为令月公主腿受了伤,大家自然没有撇下这位尊贵的公主,继续开心游猎的道理。

  所以一行人回了翠微宫。

  他们将令月公主送回寝宫,便各自散去了。

  贺兰姗姗却是候着众人离开后,又去了一趟令月公主那里。

  她借口身体不适,告辞还京了。

  贺兰姗姗一向心高气傲,如今在这里却是连受折辱,哪里还能忍受得了?

  不过,他们一早去狩猎的时候,翠微宫中便有一位内侍快马去了神都。

  此时,贺兰曌正在长生殿上,看着来自翠微宫的一份密札。

  其内容,就是昨夜饮宴的诸般情形,汝阳王如何谦逊退让,贺兰县主如何咄咄逼人,当众呵斥等情形,俱都记载详细。

  贺兰曌阴沉着脸色看罢,将密札缓缓合上。

  一个贺兰崇敏是那样,一个贺兰姗姗还是那样,梁王其他子女的家教如何可想而知。

  三思啊三思……

  贺兰曌摇了摇头,她不可能只看下一代的。

  贺兰三思从她心中那份名单上,已被一笔勾了去。

  ……

  唐治回到安喜殿,马上就把乔书办带进了书房。

  乔书办一说,与唐治预料地差不多,果然是因为黄录事的失踪,为求自保,仓惶求到了自己门下。

  乔书办还不知道索立言因为黄录事之死,已被挤兑到了墙角,不管他愿不愿意,都只能与梁王硬刚。

  但是索立言又想给自己的未来留一条退路,转而去投魏王去了。

  不然的话,乔书办也未必就这么着急忙慌的想改换门庭。

  唐治听他说完,转动着手中的茶杯,有些为难地道:“梁王府若是擅自捉拿朝廷大臣,自有朝廷法度办他。至于乔书办你,也有大理寺撑腰,本王怕是不便出手呀。”

  乔书办慌忙道:“理儿是这么个理儿,只是小的不敢寄望于大理寺啊。”

  唐治道:“哦?乔书办,你可不要小瞧了索廷尉,不要说朝廷大臣,就算是亲王公主,索廷尉也不知办了多少了,你以为,索廷尉会畏惧梁王么?”

  乔书办苦着脸儿道:“墙倒众人推的事儿,那有什么不敢做的。可梁王不是一堵将倾的墙,那是一座山呐。”

  “嗯?若是索廷尉都不敢为了自己的人出这个头,乔书办想让本王出头,是不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乔书办赶紧道:“小的不是不想求索廷尉出头,而是不敢。”

  “有何不敢?”

  “只因……这个,小的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吏,人家伸一根手指头,说碾也就碾死了。小的若是对大王说了,还请大王……能够确保小人和家人的安全……”

  乔书办还在吱吱唔唔,不求个正式承诺不想吐实,这时书房门外传来侍卫的声音:“大王,有消息送来。”

  “进来!”

  那侍卫入内,将一封密札交到唐治手上。

  唐治慢条斯理地展开密札,信是岳小洛写来的,唐治只看了一半,脸色就变了。

  他也没想到,贺兰崇敏那个作死小能手如此地配合,居然能把事情搞到这样一个地步。

  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这对他来说,本是一件大喜事,可是看到岳察院信中所述,哪怕很是简单,他也能想象得出,那是何等残暴的一个场面。

  虽然他对黄录事没有什么交情,可是看到这样的惨状,他也笑不出来。

  乔书办不知道唐治看什么消息如此入神,只能抻着脖子眼巴巴地等着,腿都跪的麻了。

  许久,唐治才放下信札,对那侍卫道:“去告诉夫人,收拾行装,准备回京。”

  “是!”

  “若夫人询问,就告诉她,令月公主很快就会走,我们也先准备一下,免得临时匆忙。”

  就凭昨夜座次安排时,令月公主对大家的了解,唐治就不相信,大理寺出了这么大的事,她会不知道。

  恐怕此时此刻,令月公主也在看着来自神都的密报。

  唐治看那侍卫出去了,才又看向乔书办,缓缓地道:“黄录事,已经找到了。”

  乔书办一惊,一喜,旋即便有些懊恼。

  黄录事若无事,我又何必冒险改换门庭呢?

  这……一会儿寻个什么由头把汝阳王搪塞过去……

  唐治缓缓道:“今晨,有人在大理寺门前,发现了一口大瓮……”

  听当唐治说完了,乔书办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一会儿紫的,就像是开了一个大染坊。

  唐治站起身,微笑道:“除非索廷尉从此缩起来做乌龟,被所有人戳着脊梁骨,被大理寺上下离心离德。

  否则,这一次他一定会为黄录事出头的,乔书办,你也可以放心地回去了!”

  唐治说着,便往外走去。

  乔书办心中电闪,杀了人,还要送回大理寺示威,事情做到这个份儿上,索廷尉当然必须得跟梁王硬怼了。

  索廷尉是寒门出身,能有今天,靠的全是为圣人做爪牙。

  如果此时他还不出头,不仅在朝中将威望荡然无存,便是大理寺上下,怕也再没有几个人愿意死心踏地的为他所用了。

  那索廷尉就真的没用了。

  一个没有了用的爪牙,这许多年来,手上又不知染了多少人的鲜血,他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索立言一旦倒了,自己就能侥幸逃脱么?

  来济尘倒下的时候,御史台可是垮了三分之二,我就能侥幸成为那三分之一?

  眼见唐治就要从身边出去了,乔书办一个飞扑,一把抱住了唐治的大腿,乞求道:“大王留步,小的说,小的都说。小人所言,关乎索立言,更关乎……为丘神机所杀的章怀太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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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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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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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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