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作战,不是一声号令大家便一涌而上,各寻对手捉对儿厮杀。
只有山贼土匪,才会如此没有章法。
真正的精锐之师,就是要充分利用协同作战的能力,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的优势。
而在冷兵器时代,平素经过充分训练而掌握的“阵”,就是他们发挥集体战斗力的最佳手段。
队伍人数越多,越是依赖于“阵”。
如果兵马上万,甚至数十万,那就更是需要事先拟定好几种战阵。
进攻型、防守型、攻守兼备型、遇到伏击时该怎么办,被敌人突破侧翼时该怎么办……
到时候中军旗号一打,各部分军队就按照事先的约定摆出相应的战阵。
这不是拘泥不化,而是最适合这个时代的作战方式。
不然,战时军中即时传达各种作战指令是一个大难题,简单的声光讯号、鼓乐讯号,无法传达更复杂、更细化的作战指令。
若是十数万甚至数十万军队的大会战,就算是最简单的作战指令,要贯彻到一线再予以执行,只怕小半天的时间也就过去了。
哪个敌人会等着你按部就班地调兵遣将?
所以,事先演练成熟的“阵”,就成了指挥大规模战役的最佳手段。
这也是古时候大军出征时,常有天子授阵图的原因。
那不是不懂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僵化指挥战斗,恰恰是最适应当时战争形势的指挥策略。
这玩意儿,就和我们看见十八世纪西方的火枪手排着队对射玩枪毙,感觉不可思议一样。
在那个时代,它就是这样,限于当时的各种客观条件,你跳跃不过去。
此时,从四下里冒出来的这支伏兵,就以五十人为一队,个个平端“擘张弩”,齐头并进。
如果是弓,只有接近了才能搭箭拉弦,没有哪个士兵会事先开弓如满月地等在那里,没两下力气就耗光了。
但是弩则不然,他们可以把手指放在扳机上,随时待发。
一支全都配备了弩的军队,这是精锐之师!
“不好,我们中埋伏了。”一瞧四处整齐杀来的军队,高典军的人便矍然变色。
他们是正儿八经的军人出身,自然清楚这行伍军阵的意义。
在这样空旷的地方,个人武技能得以发挥的空间太小了。
金庸的神雕,作为新派武侠小说,武技设定已经是神乎其神,远超现实了。
即便如此,在写到五绝闯蒙古大营时,也没有太过夸张。
在写到以黄药师、周伯通等七大当世绝顶高手迎战一个蒙古百夫队时,也说他们是舍命苦战,险些丧命当场。
面对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个人武技再高明也没多少发挥余地,这就是协同作战所能发挥出来的力量。
一见军阵缓缓而来,高典军的人马上就知道贺兰娆娆早有防备,一旦让这支军队合围成功,他们一个都跑不了。
于是,高典军的人立即萌生了退意,想要趁着合围尚未完成,立即突围而去。
但是,徐游侠的人却不懂军阵之法,也不清楚在训练有素的军队面前,游兵散勇的巨大差距。
两个游侠儿挥舞着手中的奇门兵刃,悍勇地迎着那整齐的队伍就冲了上去。
“铿铿铿……”清晰好听的机括声响起,一枝枝弩箭向着他们攒射过去。
刹那间,两个游侠儿就像《新龙门客栈》里被东厂番子乱箭射死的贺兰山大盗一样,浑身都被射成了刺猬。
他们还没冲到那些士兵面前,就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琇書網
另外两个游侠儿正想冲上去,一见如此局面,吓得浑身的汗毛儿都竖了起来,怪叫一声,返身就逃。
但是官兵并没有追赶,他们依旧排着整齐的队伍,列阵而行,丝毫没有因为攻击或被攻击而乱了队形。
他们的阵形不敢乱,一旦乱了阵形,不能发挥合力,技击高手杀他们,就像他们此时杀这些技击高手一样,也是易如反掌。
辛弃疾带着五十个人就能闯进五万人的金军大营大闹一场,原因就在于此:
军队有备与无备、结阵与未结阵之时,所能发挥出的战斗力天壤之别。
羊角制成的“发芽”铿铿地扣动着,机括之力射出的矢箭,极少有人能凭身法快过它去。
游侠儿们被迫向磨坊区深处跑去。
就像被困在水泊里的鱼,哪怕明知水抽干后,在那湖心区更难有活路,此刻也只能向着那里拼命地游。
高典军的人察觉不妙,已经果断放弃了他们的任务,纷纷逃向来时的道路,想要趁着官军尚未合拢,趟开一条生路。
唐庶人和韦氏睡的早,他们这身子骨儿,颠簸一路,都快散了。
但是说是睡,其实也只是躺在榻上歇乏儿,他们可睡不着。
方才看见唐治答应今晚要逃出宿地,他们正在急切地等着唐治成功的消息。
外边喊杀声一起,两口子登时大喜,三郎开始行动了,他能顺利逃走么?
他们很想出去看个究竟,但又想撇清自己,所以迟疑未动。
唐修听到动静后,却是一咕噜就爬了起来,他一拳就砸碎了一张结实的梨木桌子,提起两条桌腿就冲了出去。
四下里早有玄鸟卫的武士严密戒备着,一见唐修出来,马上就有玄鸟卫的人上前阻拦:“二郎且请回去,不要胡乱走动。”
唐修提着两条桌腿,大声道:“发生什么事了?阿父、阿母,你们可还好么?”
唐庶人和韦氏听见儿子叫嚷,跑到窗前回道:“二郎,为父在(为娘在),发生什么事了?”
唐修瞪着眼睛道:“儿也不知出了什么事,好大的火,好几处都着了火,还有厮杀声。”
唐仲平一听,心中一喜,好几处地方起火?
三郎倒也机灵,居然闹出这般阵仗来分散玄鸟卫的注意力,想必他能逃出去了。
那玄鸟卫的人见状,提高声音道:“有贼人闯来,不过唐庶人不必担心,我们玄鸟卫一定可以卫护你们的安全。”
“二郎也请回房去,不要待在外边。”
“嗯……”
唐修想了想,便冷哼一声,回到了自己房去,马上又趴到窗口,向外张望。
另外一间房子的窗口,大哥唐齐把脸儿探出窗口,扬声叫道:“阿父,阿母,你们无恙么?”
听到唐仲平夫妇回应,唐齐松了口气,眼见处处火起,厮杀声隐隐传来,不禁摇头叹息。
唐齐吟道:“火影斜侵剑光寒,杀声入耳肌骨颤,阿父犹困兄妹……咦?三郎和小妹呢?”
唐齐马上又从窗户探出头去,扬声道:“二郎,二郎,三郎和小妹也安全么?”
唐齐的房子挨着父母,接下来才是唐修,而唐治和唐小棠还在唐修之后,所以唐齐要问唐修。
唐修听了大哥问话,扬声道:”在的吧,三郎?三郎?小妹?”
旁边屋舍里,却哪里有人回答。
韦氏正在高兴,听说女儿也不见了,不禁情急。
四个孩子,只有小棠是她亲手抚养的,也最有感情。
韦氏急道:“夫君,小棠怎么没了消息?”
韦氏说着她就要冲出去寻找,却被唐仲平一把拉住:“外边刀光剑影的,你一个弱女子,能往哪里去找?让玄鸟卫的人去找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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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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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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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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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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