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小丑,笑疤,就是《致命玩笑》中的小丑。
他之所以不叫小丑,而改名“笑疤”,当然是因为哈莉和之前已经有过一个小丑。
哥谭超级罪犯都晓得小丑是被哈莉折磨得失去活下去的勇气,自殺而亡,笑疤还打算伪装成“科波特第二”,自然不会取个霉运罩顶的名字。
......
说说致命玩笑中小丑的起源。
那部漫画之所以是神作,是因为漫画中的小丑不再“高不可攀”,他就是个普通人,读者读到他的人生,感觉像在看自己。
他有点小理想,胆子也不是很大,有家庭,需要为生活忙碌。
在成为小丑之前,他和我们正常人没任何区别。
但他经历了“糟糕的一天”:老婆被电死,一尸两命,他奋斗的方向没了。偏偏还被帮派分子欺骗、胁迫,被蝙蝠侠追捕,结果掉进生化废水池,脸没了,声音没了,皮肤被腐蚀......一天之内,灵魂和肉体遭受双重极致打击。
他疯了。
小丑诞生。
虽然他有犯罪意向,但首先,是帮派分子找到的他;其次,他需要钱,老婆等着生产,娃儿需要奶粉。
可以说,在他成为小丑,犯下第一起案子之前,吉米都是值得同情的。
可能有人说,他活该,明明有实验助理的工作,却偏偏辞职搞艺术。
而之所以有这个设定,是为了增添他的悲情:社会容不得理想,不仅吉米被生活摧毁,梦想也一起被摧毁了。
简单来说,摧毁美好的东西才叫悲剧,摧毁不好的东西那叫“垃圾回收”。
一個有理想的人,显然比一条老咸鱼要美好。
而且吉米有追求理想的资本,他并非不切实际地盲目。
谁敢说小丑讲笑话的天赋?
......
说完《致命玩笑》中的小丑起源,再说说漫画讲了什么。
漫画剧情其实也简单,小丑想用戈登向蝙蝠侠证明:人生是个玩笑,每个人都是小丑,只要他遇到那个很糟糕的一天。
小丑的这套理论不浮夸,比诺兰的《黑暗骑士》接地气多了。
因为这本就是他的经历,也是我们普通人的经历。
天朝有句话,成年人的崩溃,往往就在一瞬间。
崩溃之后,绝大多数人都是爬起来继续麻木生活。
小丑没有选择麻木,而是......算了......麻木的人太多了,作者才幻想有个不麻木的,做出别的选择的人。
从吉米成为小丑后,生与死、富与贫,对他都没了意义,他的人生已经完了,他也疯了。
对疯子来说,财富金钱没任何意义。
所以,别说“小丑抢了那么多钱,为何不好好过日子”之类的“疯话”,小丑已经疯了!!!!
疯子的追求.......大概是和同伴“玩耍”。
“疯子小丑”的追求是向蝙蝠侠证明自己的理念。
唔,在小丑眼里,蝙蝠侠和他一样,都是经历过“糟糕一天”的疯子。
小丑证明理念的方式很残忍,至少对戈登来说很残忍(他纯属躺枪,被牵扯进两个疯子的恩怨情仇)。
——小丑闯入戈登家,一枪打碎芭芭拉的脊椎,把一个鲜活少女打成瘫子,不仅如此,他还扒光芭芭拉的衣服,各种姿势拍摄她的果照。
呃,不是为了色。
接着,小丑把戈登绑架到废弃的游乐场,也把戈登衣服扒光,让他陷入最羞耻的境地,之后对戈登各种折磨。xǐυmь.℃òm
比如,强迫没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儿芭芭拉的果照......(如果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漫画,戈登是真的惨)
小丑的目的很简单,让戈登也经历“糟糕的一天”。
如果戈登放弃曾经坚持的正义理念,一枪打死他,那他虽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侠证明:人生就是个笑话,所有人都是小丑,现在还没变成小丑,只因为糟糕的一天没到来。
结果戈登向小丑证明:别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坚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只是个可怜的道具人,但在最后,他力压两位男主,成功封神!
就连百特曼在“糟糕的一天”(亲眼见证爹妈被杀)后,都半疯不疯的,戈登却在经历“小丑特定版的糟糕一天”后,依旧信念坚定。
所以说,《致命玩笑》是戈登的受难日,也是他的封神一战。
这也是我比较喜欢戈登的主要原因之一。
戈登早越过了蝙蝠侠为自己设定的“不杀原则”,但他没堕落。
......
最后,再来说说《致命玩笑》中的蝙蝠侠。
作为一部神作,蝙蝠侠这个主角也很立得住。
小丑想向他证明自己的理念,蝙蝠侠也想向他证明:生活总是不乏希望与美好。
他想拯救小丑。
嗯,一个非常伟大的理想。
他拯救小丑的过程就不说了,个人感觉没啥新意,无非就是“哪怕你犯了该千刀万剐的死罪,我也不杀你,我希望你能反省”。
有趣的是小丑在赌输后的反应。
他给蝙蝠侠讲了个笑话:大晚上,两个精神病爬上屋顶,准备逃出精神病院。
两人都爬上天台,精神病A鼓起勇气,顺利跳到远处的屋顶,精神病B不敢跳。
然后A说:勇敢点,跳过来我们就自由了,美好的生活在后面等着。
B说:我不敢,到处都是黑暗。
A说: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用手电筒为你引路,你顺着电灯的灯光走过来。
B说:走在灯光上倒是没问题,可万一我走到一半,你关了灯,我不得掉下去?
其实小丑也明白蝙蝠侠想救自己的好意,但他看得更清楚,或者说更绝望。
笑话中的A就是蝙蝠侠,B是小丑,两人都是疯子,是相互理解的“同伴”,蝙蝠侠说我会帮你,就像精神病A说用灯光为精神病B引路一样可笑。
两人站在天台,周围一片黑暗,脚下是万丈深渊,稍微走错,就会失足落下,哪有什么美好未来,蝙蝠侠的确比他更勇敢,敢面对黑暗,敢跳出去,但之后呢?
在无尽黑暗里,蝙蝠侠必须每一步都万分小心,才能避免“堕落”。
他连自己的未来都无法保证,可能走到一半就掉了下去,哪来的灯光指引后面的小丑?
所以,小丑拒绝了蝙蝠侠的好意,选择继续留在精神病院。
......
《致命玩笑》的剧情显然无法在这本小说中出现,蝙蝠侠曾经站在天台,但他遇到个“天使(恶魔?)”哈莉。
哈莉送了他一对翅膀,直接飞过黑暗,迎来新生。
戈登更是成为“地狱魔探”,能一拳捶爆大丑。
我只是在这里介绍下大致剧情,以补充现在“大丑”的人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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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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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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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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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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