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走进不科学最新无删减>第一百三十七章 《关于我在北宋练剑的那些事儿》
  院子里。

  眼见徐云一脸懵逼的表情,王禀便继续解释道:

  “《来夫剑诀》,乃是由秦凤路一位名叫来夫的女性剑客所创,在秦凤路一带非常有名。

  当然了,也不知是否巧合使然。

  凡是修行了《来夫剑诀》的女子,基本上没多久都能找到合适的夫婿。

  因此在秦凤路民间,《来夫剑诀》的来夫传着传着,便传成了可以找来夫婿的意思。”

  徐云:“????”

  好家伙。

  说好的平天剑法呢?

  搞来搞去成相亲剑法了?

  随后王禀顿了顿,轻咳一声,继续道:

  “不过小王,虽然《来夫剑诀》大多为女子修炼。

  但也正因如此。。

  这门剑法的入门也相对容易一些,大成后的杀伤力却不逊色其他剑法。

  毕竟秦凤路一带历来不太安宁,《来夫剑诀》能成为女子护身的独门剑法,必有其可取之处。”

  正如王禀所说。

  宋朝的一级行政区叫做路,997年始定为十五路。

  到了1072年,又分京西路为南北二路,分淮南路为东西二路,分陕@西为永兴军、秦凤二路。

  等再过几年。

  宋徽宗还会把浚仪府升为京畿路,届时便会形成宋代24路的终极格局。

  这些年青唐...也就是后世的青海未被收复,秦凤路所在的陕省便属于标准的国境边陲,大大小小的战乱连绵不绝。

  在这种背景环境下。

  《来夫剑诀》能成为秦凤路女子修行的独门剑法,可见它绝不是什么花架子:

  若是在汴京这种太平之城那还好说,可能有些女子会练些表演性质的剑舞,用以自娱自乐或者取悦他人。

  但在秦凤路那种战乱之地,可没人会拿自己的命去矫揉造作。

  加之徐云本就没多少武术方面的底子,因此从实际角度出发......

  《来夫剑诀》,似乎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真要是到了什么战乱背景的副本里头,自保才是王道,谁在意剑法的来历?

  像后世的大学军训。

  君不见多少男生的脚下,垫的都是女生的XX巾?

  因此没怎么犹豫,徐云便对王禀道:

  “校尉大人,小人还是决定修习这本《来夫剑诀》,不只需要做哪些准备?”

  王禀想了想,说道:

  “准备倒是不难,只需备好汤水补充水分即可,另外便是换身麻葛服饰,再准备几条毛巾。

  毕竟练功嘛,肯定要出些汗水。”

  徐云了然的点点头:

  “明白。”

  在21世纪,很多人想必都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

  古代没有热岛效应,所以古时候的夏天要比现在凉爽很多。

  但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的表述。

  因为如今我们正在处于明清小冰期的结尾,相对付历史上的暖和期来说,我们如今的天气其实是很寒冷单调的。

  哪怕有热岛效应的‘增持’,实际上与暖和期相比,温度依旧不会高多少。

  比如原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竺可桢,就做过一个赫赫有名的竺可桢曲线,也是目前研究古代温度的权威图标。

  从曲线中可以看出,隋唐、北宋时期的温度要比其他时期高很多。

  国外其实也做过类似的温度统计,比较有名的就是格陵兰岛曲线。

  也就是通过研究格陵兰岛原始冰川中冰样本的含氧量,对对应年代进行测温。

  令人称奇的是。

  竺可桢曲线和格陵兰岛曲线的制作过程几乎没有任何交流,但二者的很多节点却都惊人的一致。

  也就是说。

  过去的某些温度变化,其实是全球性的气温危机。

  眼下正处于夏天,从表格上可以查阅得出,汴京的温度大约在35.3度以上,堪比后世的四大火炉。

  因此徐云想要练功,必须要换上一身相对透气或者西汉的衣服,否则估计功没练成,人便给闷死了。

  好在徐云已经算是苏府的门客,待遇和话语权方面要比仆役高了很多。

  因此一刻钟不到,徐云便换上了一身半臂...也就是短袖的麻葛服饰。

  随后在王禀的引导下,徐云开始了.......

  扎马步。

  没错。

  扎马步。

  “剑之一道,神外现于剑,而魂则归于步法,下盘不稳,便容易头重脚轻。”

  只见此时此刻,王禀正双手负于身后,恢复了先前冷面的模样,对着徐云侃侃而谈:

  “而步法,又分为马步、并步,歇步,仆步,交叉步,虚步等等,其中马步乃是最基础的法门。”

  说着他又看了眼徐云的下盘,微微颔首:

  “小王,你已过了最合适学剑的年龄,想要将《来夫剑诀》入门,每日最少要扎半个时辰的马步。”

  徐云闻言,眼角微微一抽。

  在很久很久以前,早到徐云读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他曾经参加过学校的武术班。

  如今两辈子过去,他早就忘了武术班里教过什么、老师同学长什么样。

  甚至连武术班是学校的兴趣小组,还是要交钱的课外培训班都不记得了。

  但有个动作他现在都还印象深刻,并且大概率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就是扎马步。

  这玩意儿基本上和骑自行车一样,掌握了以后哪怕闭着眼睛都能想起来。

  因此在王禀提出要求后,徐云很快便做出了标准的动作。

  当然了。

  动作标准归标准,但体力的消耗还是非常折磨人的。

  大概只过了几分钟不到,徐云的双腿便隐约开始了颤抖。

  不过王禀却丝毫没有放宽要求的想法,面对自己哥哥的救命恩人,他继续保持着严厉的态度:

  “小王,腿不能动!”

  “腰挺起来!”

  “呼吸平稳,跟着我做,深吸...缓呼...再深吸...”

  “坚持住,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就这样。

  在王禀的激励下,徐云在宋朝的第一次马步,最终坚持了.....

  十分钟不到。

  实话实说。

  这个时间其实不算短了。

  不信的同学可以自己试试,在长时间没接触过相关动作的情况下,半分钟不到身体就可能出现一些反馈。

  王禀显然也明白这点,因此在感觉时间差不多后,他便也不再坚持:

  “好了,小王,可以停下了。”

  听到这番话,徐云顿时身子一松,啪的一下坐到了地上,呲着牙揉起了大腿。

  不得不说。

  王禀的眼光还是很准的。

  眼下徐云的肌体已经来到了一个临界点,再坚持下去的话,也许还能再站个一两分钟,但大概率会出现肌肉拉伤的情况。

  随后王禀朝他递来一个水囊,拍了拍他的身子:

  “来,先润润嗓子吧。”

  徐云顺势接过,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口。

  一秒钟后。

  徐云一个没忍住,‘噗哈’的喷了一大口出来。

  只见他抹了把嘴角,一边感受着口中略微刺激的味道,一边苦笑着对王禀道:

  “校尉,这...怎么是酒啊?”

  王禀顿时哈哈一笑,显然心情很好:

  “男子汉大丈夫,既要行走江湖,怎能不会喝酒?听苏伯公老人家说,你小子不是还鼓捣出了什么酒精吗?”

  徐云见说,无奈的朝王禀拱了拱手,随后拎着水囊...或者说酒囊的脖子放到了眼前。

  犹豫片刻,继续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毕竟宋朝的酒水浓度不高,王禀选的还是一种略微甘甜的米酒。

  在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其实还挺好喝的。xǐυmь.℃òm

  看着坐在地面上小口饮酒的,王禀又沉吟片刻,继续道:

  “小王,除了步法之外,剑术最关键的便是剑招了,我且示范几种给你看看。”

  说罢。

  他从边上拿起一把木剑,站好步伐,先是向前刺去。

  几息之间,手腕一翻,持剑快速上挑。

  “这叫‘蜻蜓点水’。”

  接着他空中甩了个剑花,继续从下往上攻击,但实际上却是佯攻,当剑上升一尺过后,手随臂动,由东向西横劈。

  “这叫‘翻身过横’。”

  只见王禀一边说一边示范,手脚并用,砂石飞起。

  木剑剑身似乎有一股森然之气扑面而来,一柄木剑在王禀的手上仿佛具备了生命。

  并且与后世表演不同的是,王禀可是货真价实的沙场战将。

  招数中带着相当凌厉的杀伐之气,是真正能克敌制胜的招数。

  在演示完几套招式之后,王禀收下木剑,运了运气息:

  “以上几招便是《来夫剑诀》的核心杀招,虽然不似《落雨千丝剑》那般玄杂奥妙,但胜在节省体力,对上寻常江湖盗贼也丝毫不怵。”

  徐云微微点了点头,虽然他只是个外行人,但依旧可以感觉到一股灵动的味道。

  王禀并没有提及内力之类的概念,至于是剑法级别不够还是另有他因,徐云就不得而知了。

  但还是那句话。

  或许《来夫剑诀》不是最好的剑法,但却是最适合徐云的一个选择。

  而在调整完呼吸的后,王禀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对徐云道:

  “对了小王,你若是要行走江湖,还有一件事得先解决。”

  徐云茫然的眨了眨眼:

  “不知何事?”

  “你得取个诨号。”

  “诨号?”

  徐云闻言一愣,不过很快他便反应了过来:

  王禀说的应该是江湖绰号。

  就像文人喜欢给自己取个XX先生的号一样,江湖中人也很喜欢给自己取些霸气的名头。

  比如入云龙啦,智多星啦,血手人屠啦等等....

  不过比文人‘无耻’一点的是。

  武林中人在自我介绍的时候,经常会在诨号前冠之以‘江湖人称’的前缀,看上去好像是别人给自己取的似的。

  不过考虑到自己要在这个副本里待很长一段时间,今后或许也会再接触古代副本,有个诨号倒也挺必要的,

  因此徐云想了想,说道:

  “校尉大人,传闻在风灵月影宗还未灭亡之时,每位宗内弟子想要入门,必须先成为码农,经过一关艰难的考验。

  码农们的工作便是没日没夜的刻录文字,一刻钟都不能歇息,每日只能啃啃馒头,喝喝清汤寡水。

  每日最少四千字,效率高的则能六千,更高的则可日码万余字。

  眼下风灵月影宗早已烟消雾散,但作为后辈传人,小人不应忘记根本。”

  随后徐云顿了顿,继续道:

  “因此小人想取的绰号,便叫做......”

  “日更三万,您觉得如何?”

  说这话的时候,徐云脸上的表情很坦然。

  反正日更三万的是王麻子,和他徐云又有什么关系呢?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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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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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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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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