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芒......
爱芒?
爱芒!
吕青对这个名字太熟悉了,熟悉到睁眼闭眼都是这个名字。
他最希望给自己打电话的不是高翔,因为是好兄弟,彼此太熟悉了,不需要打电话也心灵相通,而且是放个屁就知道对方拉什么屎,打不打电话关系还在那儿,还是穿一条裤衩的好哥们,所以无所谓。
但是爱芒不是啊,他是吕青工作中的伙伴,是他的伯乐,没有爱芒,可能吕青还在为接下来是否转行而痛苦。wWW.ΧìǔΜЬ.CǒΜ
可是爱芒又特别低调,除了工作的事情,几乎不会主动和吕青联系,就算是工作的时候,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吕青主动跟爱芒打电话。
所以只要是为数不多的,看到爱芒的对话框在跳动,吕青都会兴奋的不行。
所以他非常希望可以看到爱芒的名字。只要他的名字出现,不是来电话了,就是来信息了。
可是此时此刻,吕青蒙了。
爱芒?
怎么写在《变色龙》的下面呢?
真的是爱芒本人还是同样笔名呢?
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吕青怀着半信半疑的想法滑动鼠标。
还是先看看文章再说。
“警官奥楚蔑洛夫穿着新的军大衣,手里拿着个小包,穿过市集的广场。他身后跟着个巡警,生着棕红色头发,端着一个罗筛,上面盛着没收来的醋栗,装得满满的......”
《变色龙》很短,只有两千多个字。
吕青拍了这么久的电影,看过的剧本无数,早就练就了一目十行的本事。
可是这篇短片小说,他一字一句的读着,连标点符号都不舍得放过。
就是这样读了一遍,还不过瘾,又读了第二遍。
在看完逐字逐句的看完第三遍的时候,吕青靠在沙发里,点燃一根烟。
嘴角裂开一个弧度。
他已经可以断定,这部短篇小说的作者不是他认识的爱芒。
他认识的爱芒是擅长写剧本的爱芒,而且还是擅长写动画电影剧本的爱芒。
编剧和作家一样。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
擅长写武侠剧的,你让他写一本都市家庭伦理剧,他肯定是写不好的。就算是武侠剧本的知名编剧,可能还不如写家庭伦理剧的普通编剧写得好。
如果是擅长宫斗剧的王牌编剧,让他写战争题材的剧本,别看是王牌,可是写宫斗剧的也写不好战争题材的剧。
同样是编剧题材不同,都无法信手拈来,何况是小说,还是短篇小说。
短篇小说必须在极短的字数里,吸引读者,而且完成铺垫冲突到解决冲突的全部内容,非常的考验笔力。
不是说他认识的爱芒笔力不好,如果笔力不好也不可能写出来《千与千寻》和《龙猫》这样优秀的作品。
但术业有专攻,越是在某一个类型很优秀,他就越是专攻这个类型。
所以他的爱芒和高翔的爱芒绝对不是一个人。
这没想到,爱芒这种并不常见的笔名还能撞名。
吕青正想着,高翔的电话就来了。
“怎么样?我们这次比赛的第一是不是名不虚传。”高翔引以为傲的说道。
吕青一想到高翔得瑟的样子,就想反驳他,灭了他。可是他实在是无从反驳。
《变色龙》太好看了。
吕青很少看短篇小说,主要是他不喜欢看,可是《变色龙》他看了三遍。
能让他看三遍的短篇小说,如果非要说人家写的不好,吕青实在是说不出口。
他轻咳一声,极不情愿的说道,“确实不错,不过,人家写的好,跟你有啥关系,人家也不是你们杂志社的。”
“他以前不是,以后说不定就是了。”
“说了半天,你的意思是,到现在比赛结束了,人家也没有跟你们杂志社合作啊。”吕青调侃的说道。
高翔刚刚还找孟海洋确认过,孟海洋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是没联系上还是对方没答应,反正跟他说明天给消息。
所以现在高翔没有什么话能反驳,只能闷着生气。
吕青知道戳到高翔短处,自己占了上风,也不想再挤兑兄弟,笑着说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说,遇到的贵人吗?”
“记得,当然记得。如果没有人家,你现在还不知道转行在哪个工地搬砖呢。”高翔终于找到机会反击,怎么会放过。
吕青砸吧一下嘴,“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高翔笑。
吕青继续说道,“不过你说的吧,也不是全错,确实他改变了我的生活。你知道他叫什么吗?”
高翔问道,“叫什么?”
“爱芒。”吕青回答。
高翔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哈哈大笑的说道,“这都能撞名,真的是巧啊,不过我的爱芒肯定和你的不是一个人。”
“我也这么想的。”吕青也哈哈大笑,他也觉得很巧。
“短篇小说和剧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学体系,如果是都会写,就一定都不擅长,如果其中擅长一种,就一定只专攻一种,就算短篇小说的作者可以写长篇小说,但他一定不会在动画电影上像你的爱芒那么有建树。”高翔作为资深总编,心里清楚文学领域的划分。
“这个我当然知道,所以也觉得巧,爱芒并不是很常见的名字,竟然都能同名。”吕青笑着说道。
“我们第一名这个爱芒,性格特别低调,本来我还以为他得是个老头,结果负责联系他的责编小丫头说,声音特别年轻,最多二十出头。你们那种编剧大佬哪有小于三十岁的。”
吕青摆摆手,炫耀般说道,“我认识的爱芒也是二十出头。”
他的后半句话没说出来,在心里补充了,他刚看到爱芒写的剧本时,也以为对方是个三十多岁的有生活阅历的男人,毕竟有了足够的生活阅历才更会塑造人物,但是打电话才发现对方很年轻,最多二十出头啊。
要不怎么说爱芒是个天才呢。
“难道写得出《变色龙》的不应该是经历过社会的世态炎凉,有丰富阅历,才能写的这般精彩吗?”吕青问道吐了个烟圈问道。
“所以啊,你永远要相信天赋这个东西。”高翔就像夸奖自家宝贝一样夸奖着爱芒。
吕青轻哼一声,怎么能只听高翔夸他的爱芒,他也要夸夸自己的爱芒,“我的合作伙伴爱芒也非常有天赋,《千与千寻》好像是他的第一部作品,第一部就能写这么好,不是天才是什么。”
“嘿~巧了,我们杂志社的爱芒也是第一次写短篇小说,第一次写短篇小说就能写这么好,你说他是不是个文学天才。”高翔夸自己人绝对不能吝啬。
俩兄弟又聊了半个小时,都是在夸自己认识的爱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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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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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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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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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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