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敏吃了一惊:“什么时候?”
“我们流放到鲁洲的时候,当时风雪太大,我们躲进了一座破庙里,那时我们拿兔子肉换的棉衣还不够,幸亏碰到了陆老太太,她送给了我们一些棉衣和棉被,要不然,我们也到不了祁州。”
听叶瑶这么一说,褚敏想起来了,她也记得当初有个小姑娘把手里的套袖给她了。
只是当时彼此都捂得严严实实的,谁也没记住谁。
叶瑶是记得的。
“原来是你,那个套袖我还放着呢。”
说完,褚敏就跑回自己屋子,把套袖给拿了出来。
陆雅晴没说话,宋嬷嬷给接了过来,笑了:“可不就是我们姑娘的套袖,不过我们已经有新的了,送给你就留个念想吧。”
褚敏接过来,低下头,脸有些发热,脑子里再想要不要跟展梓忠分开。
叶瑶笑着拍拍她的肩膀:“没关系,这个恩情记下,回头有的机会再还,那陆姑娘就休息吧,我们不打扰了。”
叶瑶拉着褚敏离开,悄悄的在褚敏耳边说道:“一码归一码,你可千万别因为这点恩情,跟展大哥分开,不值当。”
褚敏想了一下想通了:“我会报答陆姑娘的,但不是用婚姻去报答。”
叶瑶欣慰的笑笑,她就知道褚敏是个拎得清的孩子。
叶瑶和梁红玉的生意做的还挺红火。
自从豆制品卖出了名堂之后,叶瑶紧接着又根据燕关城的情况,小吃店。
燕关城内外经过一场雪灾,留下的人不多了。
好不容易到了春天,春暖花开,杨宋给朝廷写的信,朝廷也收到了。
赈灾的粮草陆陆续续的到来。
虽然一天只有一顿饭,而那碗粥里还夹杂着一些细沙小石子,饿不死就够了,但凡活的下去的,都不会来施粥棚喝粥。
渐渐地,粥棚的人也越来越少。
老百姓们闹事的不多了,都老老实实回家种地,山上的野菜,还有野味,只要活着就希望就好。
等杨宋的军队给百姓们粮种的时候,褚玉趁机推广了叶瑶的红薯,成熟的季节短,好种,产量多。
从二月里种下,到六月份收割,比粟米缩短了两个多月,就能救活很多人。
大家是一半红薯一般粟米,燕关老百姓的日子是越来越好了。
店铺的生意也不错,春天的鸡下蛋多,卧虎村的村民们原本每家两只鸡,后来增加到了五六只,基本上家家都能拿出鸡蛋来卖。
还有豆制品,豆腐,豆腐皮,腐竹,也都一直再卖。
大家伙的日子好了,肚子能填饱,多余的劳动力就能外出赚大钱。
城里的有钱人也都回来了,毕竟故土难离,家里还有房契地契。
城里繁荣起来后,叶瑶店铺所在的位置是东西两城的交汇处。
也就是说,无论从东城到西城,都能经过这个铺子。
街上的人逐渐多了之后,叶瑶发现了一个商机。
给来来回回打短工的人,提供饭食。
一般有钱人雇佣长工,是管吃管住给的银子不高。xǐυmь.℃òm
雇短工的人,给的钱虽然不少,但是活不多。
这些人有时候就蹲在街边上等活干,干完活拿到的钱,卖点心吃,太贵,不吃,肚子又饿。
叶瑶的套餐来了。
蒸了一大锅的杂粮馒头,还有一锅的糙米饭。
炒了四大盆菜,一盆豆腐白菜煮粉条,一盆腐竹,豆腐丝,萝卜白菜,加鸡蛋乱炖。
还有一盆白菜,萝卜炖点腊肉,一盆酱豆炒豆芽。
没有多少肉菜,因为大家都吃不起。
一份饭只需要三文钱,一个馒头两份菜,外加不要钱的汤,看上去不咋地,可是很受那些短工们的欢迎。
一到饭点,这边都是端着碗在这儿吃饭的人。
叶瑶给准备的碗很大,这些凭力气干活的人,足够了,很多人吃馒头,不爱吃糙米饭。
但是没有馒头的时候,糙米饭下的也很快。
赵景旭看到这些饭菜的时候,弱弱的问了叶瑶一句:“能赚钱吗?”
现实却打了赵景旭的脸,叶瑶给他算了一笔账。
“白菜萝卜一文钱三斤,一般来说,这一顿饭,需要三十文钱,至于豆腐,豆皮啥的,一顿饭也需要十斤多吧,按五十文算。”
“肉和粮食贵了一些,总共下来也就一百五十文,总共成本贰佰五十文不到,但是每天至少五百文。”
赵景旭吃了一惊:“卖的还不错,竟然还能赚钱,盐贵了吧。”
叶瑶摇摇头:“用的是酱豆,不贵,是山里采的。用生意人的话说是本小利薄,薄利多销吧。这样他们能吃饱,我也能赚钱。”
其实叶瑶知道,这些银子可能大皇子根本看不上。
可是却能让这些人不至于饿着肚子干活。
叶瑶的店铺里,最赚钱的还是盐。
只是,为了不让大皇子察觉他们的盐矿,展梓义换盐的时候,并不只在一个店铺换。
最远的还要出燕关城,往南边的地方。
更远的,甚至到了都城周边。
他们有一套自己的销售路经,是展梓义闯荡江湖的时候淌出来的路。
但是自从叶瑶有了店铺,店铺里也有盐。
不过叶瑶做饭都用酱豆,其实酱豆不怎么咸,而且贵,还不如用盐,若是大皇子再细问,叶瑶就让他去山上采豆子。
看他还好奇不。
叶瑶做事的时候,大皇子总是问东问西的,很烦。
有一个俗语叫好奇心害死猫,难道大皇子不知道吗?
相比叶瑶整天的忙忙碌碌,初来卧虎村的陆雅晴像是一只被放飞的风筝,疯的跟个野丫头似的,到处乱跑。
只是这一天,情况有些不妙。
陆雅晴跑到山上,小白它们的领地,发现小白它们只是对她驱逐,而不是吃了她,好奇的不走了。
却被小白的狼崽子,狠狠地咬了一口。
叶瑶从集市上回来,刚进村子,就看到褚敏着急慌忙的跑来。
“叶瑶,不好了,陆姑娘被狼崽子咬了。”
叶瑶第一反应是:“不可能,我的那些狼是从来不会咬人的。”
等叶瑶看到陆雅晴,发现确实是狼咬的牙印。
宋嬷嬷哭得像是狼嚎一样:“褚大娘子,我们家姑娘被狼咬了,听说那些狼是你养的?你要为我们家姑娘做主啊。”
叶瑶愣了一下:“那些狼都很乖,若是没人逗它,它是不会咬人的。”
宋嬷嬷气得瞪大了眼睛:“狼就是狼,你难不成还把它们当宠物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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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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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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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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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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