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新手,但是练了练,掌握了技巧,他已经是放心稳当地抱着孩子了。
他将孩子放在她的身边,自己则是蹲了下来,伸手抚了抚她的头发,又隔着包被抚了抚孩子。
苏莞看着这孩子,心都要化了,她想要伸手,却又是有些不敢,只是低着头看着他小小地嗫了一下嘴唇。
“他怎么这么小?会不会太小了?”
“三斤六两重(古时一斤1.6两,五斤八两),不小了。”李临心头柔软,“孙先生说这个重量刚好,不会有什么问题,也让你少受些罪。”
“他吃了吗?”
李临点头:“吃了,让奶娘喂了一些。”
苏莞闻言总算是放心了,先前她还别别扭扭的,想着自己喂,还想着用奶娘有些尴尬,或是觉得孩子吃了人家的奶,人家的孩子吃什么。
真到了这个时候,她只求孩子别饿着,其他的哪里顾得上。
“我给他取了个名,叫‘识’,你觉得如何?”
“十?”苏莞微讶,“是因为今日是十月初十吗?”
这孩子也挺会挑时候的,十月初十,也当得十全十美。
“是‘相识’的‘识’,虽然也有这个意思在,但是用‘初十’的‘十’作名也随便了一些,便取了这个‘识’。”
“人的一生相逢相识,也是一生的缘分,不管是你我,还是他的到来。”他笑了笑,继续道,“也愿他有明慧之心,识人之明。”ωωω.χΙυΜЬ.Cǒm
识者,是为相识,也是明白是懂得,更是明辨。
希望他能有一颗慧心,是个聪慧之人,也愿他能有识人之明,能明辨是非,立于这世间。
先前他们也取了不少好听的字词,男的女的都有,单字的也有,双字的也不少。
可是此刻,却没有一个比得过现在这个了。
苏莞点点头,笑容温柔:“那就取这个,我觉得没有比这个更合适了,小名就唤他‘阿识’,且不管是相识的识还是初十的十。”
李临含笑点头:“好。”
“那字呢?”苏莞觉得这孩子日后肯定是个饱读诗书的公子哥,肯定是有字的。
李临道:“字的话,让他日后长大了自己取也行,若是非要给他取,不如便给他一个供他选择,看他以后要不要,他的人生,到底是他自己的人生,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他自己的事情。”
苏莞觉得供选择也行:“那就取。”
李临想了想:“不如便叫做修缘吧?你觉得如何?”
修缘?
李修缘?
苏莞脸都要绿了:“不成不成,你要是给他取这个,除非是让他改了跟我姓了,若不然绝对是不行的。”
也不是她不敬或是看不上瞧不起,只是她只希望她的孩子这辈子就做个普通一些的人好了,别是搞什么出家做和尚。
“怎么就不行了?”
苏莞道:“我昔日看过一个故事,里头的主人公就叫李修缘,后来他成亲当日就突然顿悟,抛下妻子父母出家做和尚去了,最后成为了一代得道高僧,对了,我们敬称他一声活佛。”
李临脸皮都僵了:“那不行不行,换一个。”
这崽儿要不要娶妻,他不想管,但是吧,敢抛下父母出家做和尚去,他得打断他的腿。
他母亲怀胎十月,又豁出命才生了他,他要是敢干出这种事来,不打留着过年吗?
“要不,正阳?他生在午时,正是正阳之时,是一天阳光最好的时候,你觉得如何?”
苏莞想了想,还是觉得不满意:“正阳,也太过正了,刚正易折,总是不大好,而且和他的名也不搭,咱们还是来点斯文谦逊些的。”
苏莞想起他的名,眼睛一亮:“我突然是想起一句诗词来。”
李临也想起来了:“我也想到了一句,也不知道与夫人想的是不是同一句。”
夫妻俩对视一眼,然后一同笑了,想来是想到一处去了。
“天下谁人不识君。”苏莞目光柔和,她伸手拍了拍孩子的包被,“便叫做识君吧,日后,他定然也会喜欢的。”
李临也笑了,“似乎是口气有些大,天下谁人不识君啊......”
苏莞睨了他一眼:“你自己都有脸叫景元了,说是什么愿天地一片好风景,你崽儿取个‘天下谁人不识君’怎么了?”
想他少年之时,也是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在这天地之间披荆斩棘,一往无前,还说但求天下一片好风景,得朗朗乾坤。
不过这两年,他也是沉稳了不少了。
“这个挺好的,便留着吧,且看他日后要不要用。”
苏莞又想起一桩事来,她问李临:“孩子他祖父字是宜君,若是如此,这个字可是还能用?”
李临伸手拍了拍崽儿,笑道:“能用,字罢了,又不是名,而且便是名也没那么多讲究,只要不是一样的就行了。”
他的力气大了一些,崽儿似乎有些不高兴,动了动,又嗫了嗫嘴唇,眼睛仿佛要眯开一条缝来。
苏莞瞪他:“你别拍他,他睡得好好的你拍他做什么,待会儿醒了哭我可不会哄。”
李临顿了顿,果然是不敢拍了。
哦,他也不会哄。
夫妻俩对视一眼,然后有些尴尬。
新手父母不知所措了一会儿。
生了个崽,但是不会带怎么办?
李临道:“好了好了,不会就学一学,一起学好了,谁也不是一开始什么都会的。”
正在这会儿,外面有人敲门,他又道:“你该用饭了,孩子我抱过去让人看着。”
苏莞不舍:“你带他去哪,放在这里不是行了吗?”
李临道:“孩子还太小,我让人带着养在东厢那边,免得他夜里哭吵着你休息了,你放心吧,奶娘都在那边住下了,饿不着他的,待你坐好了月子,再把他送回来。”
“你若是要看孩子,就让人抱过来就行了。”
苏莞觉得自己气得脑门的青筋都在跳了:“李景元,你怎么当爹了,大冷天的,你还想让人将孩子抱来抱去是不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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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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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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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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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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