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只是个管家之女,但李家没有什么人,别说是李家自己的血脉,就连像张家这样世代为李家效力的世仆都没有同岁的姑娘。
如此,她便是一个管家之女,日子也过得与那些官家姑娘没什么两样,大家都极其宠爱她,在外面和大家玩在一起的时候,谁人也不敢看轻她。
甚至隐隐约约的,还以她为中心。
她当时也很享受这样的日子,每天和大家玩在一起,过得快快乐乐的,没什么忧愁,故而便让她长成了这一副快快乐乐还喜欢八卦的野性子。
七八岁的时候,她与姑娘们一起在书院读书,最喜欢看的就是那些情情爱爱的话本子。
姑娘们虽然还小,还不懂情爱,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已经开始议论起了哪家公子生得好看,哪家公子生得丑。
她自然是不能免俗,和大伙儿凑在一起,说着花本子里那些可歌可泣荡气回肠的爱情,说着这离城的公子哥哪个最好看。
要说最好看的,她还是觉得是他们的公子最好看,虽然她听多了家里人说公子如何的凶,心里也有些怕,但是不可不承认公子确实是生得一张好皮囊。
其次,便是公子身边的那个暗卫,生得是真的很好看呢!
虽然不知道到底是谁。
最初初相见之时,惊鸿一瞥,那少年一身黑衣,面色冷清,目光冷淡,看着极其不好惹,但是看着真的是很好看。
她悄悄地问她爹,她爹当时确实也是知道一些,毕竟张家人为李家做事不知道多少年了,也是忠心可靠的,若不然后来公子成亲,也不会让他们一家过去。
但是她还小,而且还是个姑娘,将来要嫁出去的,她爹不愿告诉她,一来怕是她口无遮拦说漏了嘴,二来怕是她日后嫁人了,到时候为了夫家会将李家的秘密孩透露出去。
于是她悄悄去寻了公子,那一阵子正好公子也在离城,她顺顺利利地找到了人,看着公子那张脸,她心中有些发毛,不过还是问了出来。
当时公子似乎还笑了笑,问她:“你问他做什么?”琇書蛧
记得她当时答道:“那小哥生得真是好看,福儿想认识认识他。”
公子又笑了一下,然后便将人招来,让那人陪着她玩一会儿,也就是那会儿,张福儿才知道他并没有姓名,只有一个称号,叫做回风。
他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人。
甚至没有家人,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
因着得了公子的同意,她放了学回来,时常去找他说话,成日叽叽喳喳的,闹得很,还打扰他练剑,他最开始的时候有些烦她,但是碍于公子的吩咐,只得是当作没看见,忍了下来。
如此半年过去了,在她的努力之下,他态度终于软和了些,也正是这些时候,她才有幸认识了一些隐在暗处的人,并且收获了一众哥哥。
这个哥哥那个哥哥,板着手指头都数不完。
张福儿不傻,隐隐觉得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那一向奸诈笑得像是笑面虎的爹逮着她打了一顿,说是她傻不愣登的,竟然将自己给卖了。
她当时还不懂到底是什么原因,后来才逐渐明白,大概是她知道得太多了,将来可能不会外嫁,就算是要嫁人,也需得在李家忠心的人里选。
若是她将来喜欢的人是可以选择的人还好,若是不在这范围之内,怕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她爹虽然对李家忠心,但到底也是疼爱女儿的,不希望她将来遇见喜欢的人却因为某一种原因不能嫁过去,余生一辈子都过得痛苦。
她当时很享受哥哥们的偏宠,并不在意这些,觉得是日子过得开开心心就好,至于旁的,那就等她长大再说。
可是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快乐得不想长大。
后来公子离开帝城,回风等人也跟着一起离开,她觉得这李家突然变得有大又空荡,似乎人生的乐趣都少了许多。
后来,听说公子要娶妻,让她娘过去帮忙制作嫁衣,再后来,她娘没有再回来,打算日后就留在公子和夫人身边,而他们一家也跟着过去安排公子和夫人的起居杂事。
她爹想要带着她哥哥张寿一同前去,将她留下来,因为当时她还在书院读书。
在离城这边,女子可以读书,日后也可以学一门本事将来立足于世,可离开了离城去了东赵,她可能就没有机会再去上学了。
但是她不同意,想要一起过去。
为了此事,她还与她爹吵了一家,最终得了她爹的同意,一同去了东赵。
所幸的是,那会儿她已经十一岁了,该认的字也认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一些她爹便可以教导她,而且她自小也跟她娘学了刺绣,算是有一门技艺在身,再多学几年,将来也能混口饭吃。
于是他们一家便来了东赵,见到了公子娶回来的这位夫人,也见到了她想见的人。
那会儿她年纪还小,虽然看多了话本子,但是并不懂得那些什么情情爱爱的。
但看着一向温和又淡漠的公子娶了夫人之后仿佛是变了个样子,有时候还粘粘糊糊的,哄人的话相识不要钱地往外冒,她就忍不住心里毛毛的。
心觉得这位夫人还真是好胆量,竟然敢嫁给公子。
真的是我辈之楷模。
令人佩服也。
那会儿的回风正好被公子放在夫人身边做护卫,也为夫人处理一些事情,她偶尔在夫人身边,也时常见到他,偶尔也正凑在一处说几句话。
可能当时年纪真的太小了,她也只将人家当哥哥,高高兴兴地长大,每天都快快乐乐的,没有什么忧愁。
而后的而后,几年就这样过去了,她也渐渐地长大,多年相处走来,她也渐渐是明白了自己的心,觉得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小哥哥。
再后来,他们互通了心意,约定婚盟。
最后结成了夫妻,约定好一同走过余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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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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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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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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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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