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崽小声地点头。
夫妻俩领着孩子到了一出卖灯笼的摊子前面,然后开始选灯笼,苏莞挑了一个画着一轮皎洁明月和桂树的灯笼,李临选了一盏窗前明月的灯笼,识崽则是选了一个金鱼灯笼。
那金鱼灯笼做得极佳,上头的鱼连鳞片都画了,颜色也是片片由浅变深,识崽提着金鱼小灯笼,非常的高兴。
“鱼鱼,会发光!发光!”
“娘亲娘亲。”wWW.ΧìǔΜЬ.CǒΜ
识崽可喜欢鱼了,他先前的木头鱼玩了那么久还没呢,现在在他心中的地位和大呆二呆玩偶一样,是他的心头最爱。
现在看到了这可以发光的鱼,眼睛都是亮晶晶的,喜欢得不得了。
苏莞伸手摸摸他的小脑袋:“喜欢不?”
“喜欢喜欢。”他可喜欢了。
苏莞又道:“喜欢就好,但是不能乱晃,里面有蜡烛,乱晃是会烧坏的。”
街上卖的灯笼都是蜡烛,少有用灯油的,因着提在手中晃来晃去,一不小心里面的灯笼要漏出来,所以还是这蜡烛方便一些,固定好蜡烛,让蜡烛摇晃的时候不要掉出来就好了。
识崽小声地嗯嗯了两声,提着小灯笼,迈着小短腿跟着父母走在人群之中,开心得不得了。
然而走着走着,他发现了有不对劲的地方。
他看见了很多小孩都被父亲或是母亲抱在怀里,或是骑在头上,那小孩子骑在大人的头上,一下子就拔高了许多许多,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而且还有一个小孩骑在父亲肩膀上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还冲着他做了一个鬼脸。
识崽觉得自己矮矮的都被走来走去人影子遮盖了身形,而且人多了,他看到的景象就少了。
于是他就不开心了,转头扯他爹的袖子:“爹爹我也要骑!”
李临:“?!”
小孩子的想法,总是突然奇奇怪怪的,不过他带崽多了,也比较有耐心,于是便问他:“你要骑什么?”
识崽拿着小灯笼,抬头瞪着一双眼睛看向他爹:“我也要高高的,骑在爹爹的头上!”
说罢,他还指了指边上人群里骑在父亲肩膀上的小孩。
李临:“!!!”
我看你是想吃屁!
这小子造反了,还想骑在他爹头上。
“不行。”李临果断拒绝。
识崽就困惑了一下,然后有些委屈:“怎么就不行了,别人都能骑,为何崽崽就不能了?”
别人都有,崽崽怎么就能没有了呢?
你是我爹吗?
李临:“......”
苏莞不忍心说‘崽啊,你爹保持形象的包裹有些重,他怕别人笑话他给儿子当马骑’。
苏莞伸手扯了他一下,忍住笑道:“你陪他玩一会吧,正好他年纪还小,也不记事,正好可以满足了他,若不然等他大一些了提这要求,我怕你要跳起来。”
“好了吧,就陪他玩一会。”
李临压了压眉心,心觉得这臭小子真的是来讨债的。
不过也只好认了,免得这臭小子长大了,到时候说‘小时候我跟父亲母亲一起逛中秋,看见别人家的孩子可以骑在父亲的肩膀上,我也想要,可是我父亲不肯,我特别羡慕别人家的小孩’这种话。
李临心中默念了两句亲生的,然后让人抱着这臭小子上来。
识崽坐在父亲的肩膀上,视线一下子就高了,颇有几分鹤立鸡群的感觉,他居高临下,看着这些来来往往的人,激动坏了。
“爹爹!爹爹!崽崽好高啊!”
“娘亲娘亲!崽崽好高啊!”
苏莞手中还提着这父子二人的灯笼,抬眼看他,含笑道:“对对,崽崽现在好高啊,好厉害。”
“崽崽太厉害了!”
李临哀怨地看了他夫人一眼,苏莞偷笑了一下,拉着他的袖子一同往前面走去,期间还小声道:“亲生的亲生的,你忍忍。”
养崽不易,自行忍耐。
人类的幼崽可爱的时候可爱,折腾人的时候也是真的折腾人。
识崽居高临下,目光看向四周的时候仿佛是在巡视自己的疆土,所幸他看了一会儿内心得到了满足就要下来了,不过他不想走路,便让怀沙过来抱他。
李临如今身边的暗卫差不多都换了一遍,回风有了差事,便将怀沙安排了出来,平日里跟着他帮忙办点事或是照顾一下孩子。
识崽被这些叔叔们抱得多了,也习惯了,被抱了还很开心:“沙沙叔叔抱崽。”
怀沙在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一个帕子来,给他擦手,然后又问苏莞要给金鱼灯笼给他,识崽拿着灯笼,又是一阵喜欢。
苏莞与李临走在前面,回头看了一眼,见怀沙照顾孩子这么细心,笑道:“你这下属都要变成照顾小孩的了。”
李临笑:“我瞧着他也是挺高兴的。”
怀沙细心又耐心,虽然是个男子,但照顾起孩子来经历了最开始的时候有点无措之后,便顺手了起来。
现在识崽白天跟着李临白天在城主府无聊的时候,也是怀沙陪他出去走走玩玩的,李临先前见这样,便与他商量了一下,让他之后的一段时间跟在识崽身边。
虽然有新提上来的人,但李临最相信的还是这一批他自己挑选的、跟着他最长时间的人,若是怀沙在孩子身边,也能让他放心。
毕竟他不能时刻都在孩子身边的。
怀沙自己也乐意,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下了。
一行人穿过了热闹的街道,走到了一处雅致的园子前面,苏莞抬眼一看,只见上头有牌匾书曰:四时雅苑
园子门口有人守着,有人上去递了牌子,守门拱手行礼,然后退到一边去,一行人踏进了大门,走了进去。
“这一处雅苑里头种着四时树木繁花,一年四季,有树木长青,有繁花盛开,故称四时雅苑。”
“往日都是一些文人雅士聚居之地,他们惯爱说诗文歌词,不过到了节日,总会有一些节目,来看看也挺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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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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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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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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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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